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将我司持有对海南阳光美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进行处置。截至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拟处置债权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97,266,938.59元,其中: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80,000,000元,利息、违约金等合计人民币317,266,938.59元。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利息、违约金,以及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拟处置的债权金额由我司根据相关债权转让协议、债务重组合同及相对应的补充协议约定计算截至基准日所得,仅供参考,不构成我司对拟处置债权最终回收金额的承诺。上述债权设有现房、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等抵押担保;有公司法人和个人提供连带担保。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我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我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重组等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与参与资产处置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原债务企业、担保人以及与原债务企业、担保人及相关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3.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体;4.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中的主体;5.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规定不得购买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有效期自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3日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 赵女士、唐先生
联系电话:0898-36686291、0898-36686280
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36686283
传真:0898-36686281
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副楼14层9015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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