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21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公司”)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对公司股东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谌明先生的履历资料审核,董事会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提名谌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对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耀先生的履历资料审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提名李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谌明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谌明 男 1976年出生 中共党员 高级会计师
2、教育背景
1998年 南京农业大学土地规划与利用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
2002年 南京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毕业,获硕士学位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经理,浙江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化太仓化工产业园财务总监,本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现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四川辉阳生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康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董事,东阳市康恩贝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监事,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4、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5、谌明先生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为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6、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耀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李耀 男 1962年出生 上海中医药大学客座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导师
2、教育背景
1984年 北京冶金机电学院(现北方工业大学)自动化系毕业,获学士学位
2011年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毕业
2019年 美国哈佛商学院全球高级领导力课程毕业 哈佛商学院全球校友
2019年9月至今 比利时联合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在读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 北京化工研究院计算机中心助理工程师,美国麦道飞机(中国)公司补偿贸易专家,雀巢中国有限公司营销经理,英国葛兰丹宁管理咨询公司咨询总监,葛兰素史克中美史克制药有限公司全国销售总监,Kappa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营销副总裁,知蜂堂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 中康咨询副总裁,北京中康瑞马营销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CEO,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6、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0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2 年6 月17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55,431,98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51,086,396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1,086,396元。
2022 年11月1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912,0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12,000元。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对应的股份147,044,469股,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对应的股份48,899,755股上市,共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95,944,224元。
英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28)自2021年7月12日起开始转股,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英特转债转股总数量为2,085,647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85,647元。
综合上述变化,公司注册资本由255,431,453元变更为505,459,720元,同时对《公司章程》对应内容进行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增至11人。同时,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05,459,72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05,459,720元。鉴于前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备案结果为 准。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7月26日,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⑴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2023年8月11日14:50。
⑵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8月11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7日。
7、出席对象
⑴截至2023年8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⑶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提示:
1、第1项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第2项议案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第3项议案涉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公司董事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资料刊登在2023年7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㈠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㈡登记时间:2023年8月9日、8月10日9:00至17:00,以及8月11日9:00至13:30。
㈢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战略规划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㈣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⑴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⑵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㈠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㈡公司联系人:裘莉
联系电话:0571-85068752
传 真:0571-85068752
邮 编:31005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11
2、投票简称:英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1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法律顾问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李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军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李军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并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管理上述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李军先生在担任总法律顾问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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