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学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24,234,8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11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4,230,7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11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8%。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李学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股
1.02.候选人:选举李安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股
1.03.候选人:选举李文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股
1.04.候选人:选举李贤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李学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00股
1.02.候选人:选举李安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00股
1.03.候选人:选举李文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00股
1.04.候选人:选举李贤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00股
提案2.00 《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宫本高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股
2.02.候选人:选举王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股
2.03.候选人:选举夏洋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宫本高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00股
2.02.候选人:选举王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00股
2.03.候选人:选举夏洋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00股
提案3.00 《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刘永刚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股
3.02.候选人:选举王东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刘永刚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100股
3.02.候选人:选举王东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10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阎登洪律师、王亚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3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7月4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推举李学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李学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李安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安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洪升先生、李文海先生、孙文荣先生、李贤明先生、姚延磊先生、李润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淑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审议通过了《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姚延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姚延磊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七)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潇琳先生为公司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安东先生、宫本高先生、王新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宫本高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4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7月4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推举刘永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监事刘永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5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现将公司近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投资收益也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以及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理财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备注:1、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即期理财产品,按需赎回,尚未赎回的理财无法确定到期日。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理财产品说明书及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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