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7月12日 01:57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下属子公司拟签订莲下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四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实施莲下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相关决定,同意公司子公司-汕头市联泰苏南水务有限公司与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人民政府签订《汕头市澄海区莲下和东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莲下污水处理厂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四》。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签订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完善建设项目相关合同事项的议案》

  以公司为牵头方的竞标联合体中标了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完善建设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EPC+O)项目,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与项目相关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并不限于项目总合同及运营维护等合同,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项目后续实施相关事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莲下二期工程项目

  相关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相关合同的履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服务费收入波动和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

  一、 概述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汕头市联泰苏南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南水务”)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莲下项目”)自开始商业运营以来,至今运营情况良好,处理水量逐年提升,现已达到并超过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满足莲下项目纳污范围内水量增长需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澄海区政府”)决定启动二期工程建设,设计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澄海区政府决定莲下项目二期工程不再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决定将莲下项目二期工程及配套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捆绑、打包,优先使用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由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建设主体,采用EPC+O(即设计施工一体化加运营维护)模式招标实施,苏南水务不再负责实施莲下项目二期工程。

  2023年6月9日,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ygp.gdzwfw.gov.cn/)发布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完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EPC+O)公开招标公告。以公司为项目工作牵头方的竞标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参加了项目竞标。2023年7月7日,经法定程序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完善建设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EPC+O)中标、成交公告》并向联合体各方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联合体成为该项目的总承担单位。鉴于此,公司须与政府方签订本次中标项目的相关合同。

  二、审议程序情况

  2023 年 7 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签订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完善建设项目相关合同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与项目相关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并不限于项目总合同及运营维护等合同,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项目后续实施相关事宜。

  三、拟签订项目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联合体成员拟与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项目总合同

  根据招标文件安排,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与中标的联合体成员签订《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完善建设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EPC+O)合同》的第一部分总合同(以下简称“《总合同》”)。《总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甲方: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乙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2、项目建设内容

  莲下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南成排渠、利丰排渠、合昌排渠污水管网完善项目建设内容:

  (1) 莲下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对莲下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期扩建, 由现状5万吨每天扩建至10万吨/天。

  (2) 南成排渠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对南成排渠沿线排口接驳及截污,消除直排口,新建DN200~DN400污水管道4,460m;梳理河床坡线,清理河床淤泥21,731m3;开展堤岸生态化改造建设,新建生态堤岸1,060m;生态补水,改善水动力,改造现状2m*2m补水闸门;对南成排渠流域范围内的排水管渠进行管渠疏通检测,并根据管渠疏通检测报告进行错混接改造及管道隐患缺陷修复。

  (3) 利丰排渠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对利丰排渠沿线排口接驳及截污,消除直排口,新建De160~DN300污水管道2,423m,新建DN300雨水管道29m;针对利丰排渠暗渠段制定清污分流改造具体方案,剥离清洁基流,新建De160~DN300污水管道205m,新建DN300~DN400雨水管道547m;梳理河床坡线,清理河床淤泥 19,191m3;生态补水,改善水动力,新建补水闸门、d800补水管道29m及生态修复带4,787m2;对利丰排渠流域范围内的排水管渠进行管渠疏通检测,并根据管渠疏通检测报告进行错混接改造及管道隐患缺陷修复。

  (4) 合昌排渠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对合昌排渠沿线排口接驳及截污,消除直排口,新建De160~DN400污水管道1,836m;针对合昌排渠暗渠段制定清污分流改造具体方案,剥离清洁基流,新建 De160~DN300 污水管道及截污槽460m;梳理河床坡线,清理河床淤泥9,555.31 m3;生态补水,改善水动力,新建补水泵站一座及D325x8补水管道886m,对合昌排渠流域范围内的排水管渠进行管渠疏通检测,并根据管渠疏通检测报告进行错混接改造及管道隐患缺陷修复。

  最终以工程实际建设、改造并移交的内容为准。

  3、签约合同价

  (1)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贰亿伍仟肆佰肆拾柒万陆仟零陆拾叁元伍角陆分(¥254,476,063.56 元)。

  其中,详细勘察费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万陆仟玖佰壹拾捌元捌角伍分(¥1,356,918.85元),中标下浮率为5.21%。

  施工图设计费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贰万贰仟柒佰柒拾贰元壹角壹分(¥3,422,772.11元),中标下浮率为5.21 %。

  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签约合同价(含税,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大写)贰亿肆仟捌佰肆拾陆万壹仟玖佰玖拾肆元柒角整(¥248,461,994.70元),中标下浮率为5.15 %。

  “三通一平”工程费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叁万肆仟叁佰柒拾柒元玖角整(¥ 1,234,377.90 元),中标下浮率为 5.15 %;

  (2)运营服务费:

  污水处理单价:0.860元/吨(包含污泥运输费用和污泥处置费用);

  管网运维费用:3.00万元/公里?年(包含闸门和拍门管理维护费用);

  河道运维包干费用:68.00万元/年。

  4、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本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任务等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合格标准。

  (3)项目运营维护质量标准:见《运营维护合同》约定。

  5、连带责任

  若承包人为联合体的,如联合体中的一员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联合体中的其他成员均对该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在本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工程建设管理的权限。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情况,联合体牵头单位有权针对联合体负责施工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项目合同内容需以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内容为准。

  (二)公司拟与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项目运营维护合同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公司负责项目运营维护工作。在项目中标后,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与公司签订《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完善建设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EPC+O)合同》的第三部分运营维护合同(以下简称“《运营维护合同》”)。《运营维护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甲方: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包人)

  乙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

  2、运营的职责及期限

  (1)运营内容

  莲下污水处理厂二期设施运行维护内容主要为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现状)、细格栅及曝气沉沙池、AO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池、紫外消毒池及污泥处理等的建构筑物、工艺设备、电气及自动化设备维修养护,包括日常运行维护、年度检修维护等。

  (2)运营范围

  莲下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5万t/d)试运行和正式运行。

  苏溪围新建污水管道9.384km及相应的管道设施的检查与维护。新建雨水管道0.576km,截污闸门22座,拍门26个。

  南成排渠11.85km、利丰排渠8.444km、合昌排渠8.448km的运维工作。

  南成排渠1060m生态岸堤的日常巡查、维护以及绿化管养。

  (3)项目设施产权归属

  项目用地和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土地上附属物,其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发包人,在运营期内无偿提供给承包人使用,期满后再无偿移交给发包人。

  (4)运营服务费的组成

  污水处理单价: 0.86元/吨(包含污泥运输费用和污泥处置费用);

  管网运维费用:3万元/公里?年(包含闸门和拍门管理维护费用);

  河道运维包干费用:68万元/每年。

  (5)运营期限

  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后承包人提出试运行申请,经发包人批准后,可进入试运行阶段,直至到正式运营期。试运行前,单位工程必须完工,且验收合格,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连续七个日历日满足出水水质标准。

  项目全部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正式运行申请,经批准后本项目进入正式运营期。本项目的正式运营期限为3年。

  (6)运维公司

  承包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运维任务的单位)应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本项目商业运营后的运维工作、收取运营维护费,后续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内容以双方约定为准。

  3、支付方式

  发包人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向承包人支付运营服务费,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进入正式运营期后,每月支付当月运营服务费的80%,剩余20%纳入年终绩效进行支付。

  以上合同内容需以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内容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相关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 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项目正式进入商业运营期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项目相关合同的履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服务费收入波动和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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