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7月06日 01:33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前已按规定进行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云雄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表决。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第八届监事会充分讨论,并获得被提名人同意,推选董云雄、梁婧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审核结果: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5日

  董云雄:男,195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华东师范大学管理心理学专业教育学硕士,经济师。曾任铁路上海站副站长、党委副书记,铁路新客站工程指挥部铁路高层分指挥部指挥,上海龙门宾馆总经理,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生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华源长富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党支部书记。

  董云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梁婧:女,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学士,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董事局主席助理兼法务总监,子公司福州凯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福州名晟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董事、永泰成泰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福清益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兰州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州恒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州江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州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州新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兰州蓝晶海洋游乐城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市名城开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梁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3-05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前已按规定进行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局主席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进行本次董事局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

  本次董事局换届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现任董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共有董事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提名俞培俤先生、俞锦先生、俞丽女士、俞凯先生、冷文斌先生、郑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次会议前,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符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确定为本次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表决。

  经第八届董事局提名,提名郑启福先生、田新民先生、陈金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声明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次会议前,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确定为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

  三、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3-056《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7月5日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工作简历:

  俞培俤:男,1959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曾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局主席。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主席;同时担任香港福州社团联会永远主席、会长、香港乐群慈善基金会主席、香港福建社团联会荣誉顾问、福州市慈善总会永远名誉会长等社会职务。

  俞培俤先生为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14,388,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俞培俤先生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俞锦:男,1983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EMBA。曾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局董事、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副主席兼公司总经理、公司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名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上海市政协委员职务。

  俞锦先生为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123,766,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俞锦先生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俞丽:女,1985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审计师,KPMG Hong Kong 审计师,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局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公司控股股东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董事、名城地产(福清)有限公司董事、福清顺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俞丽女士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直接持有公司A、B股股份总计171,457,7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3%。俞丽女士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俞凯:男,1986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毕业于皇家霍洛威大学(Royal Holloway University of London)。曾任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公司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福建省政协常委、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香港福建社团联会副主席、香港甘肃联谊会副会长、福建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福建省侨商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福建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甘肃省福清商会名誉会长、香港各界青少年活动委员会名誉主席等社会职务。

  俞凯先生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俞凯先生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冷文斌: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师,中级会计师。曾任福建东建地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俄罗斯华富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江西云山企业集团财务经理、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局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子公司上海大名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董事、福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兰州泰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福清益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冷文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冷文斌先生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郑国强: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高级审计员、高级项目经理、财务审计技术支持部成员和管理咨询与税收筹划部门成员,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局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公司子公司赢今(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歌韬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凯悛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福悛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锦弢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锦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名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兰州新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郑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国强先生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工作简历:

  郑启福: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曾任福建东岸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同时担任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福建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智慧双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生一医疗科技(福州)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郑启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启福先生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田新民: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行业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深圳研究院执行院长。主要从事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创新与创业发展及高教管理研究。近年来共出版专著2本、教材3本,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资助课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重大项目;获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2019年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国务院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曾获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现兼任第十二、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和副主任、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副会长、上海市行为科学学会常务副会长与秘书长、中国领导力研究中心主任、盛剑环境独立董事等职务。

  田新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田新民先生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陈金山: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医博肛肠连锁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华夏医疗集团(HK.8143)执行董事、财务副总裁、万嘉集团控股(HK.0401) 执行董事、财审部总经理、福建国龙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福建建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所主任会计师等职务;曾任三盛教育、福晶科技中富通股份、中国武夷冠城大通独立董事。现任福州元理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福州元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金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金山先生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 、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3-056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虹桥祥源希尔顿酒店一楼源禧厅123(上海市红松东路111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1日

  至2023年7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7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2、1.03、1.04、1.05、1.06、2.01、2.02、2.03、3.01、3.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1)

  (二)登记地点和时间

  请符合登记条件的股东,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14:00分至14:30分前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室门口进行登记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21-62478900   联系人:迟志强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会议不发礼品、有价证券和交通费。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7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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