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安排,公司已于伦敦时间2023年7月5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网站正式刊发《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的意向函》(以下简称“上市意向函”)。上市意向函为公司根据英国市场发行惯例而刊发,其目的仅为公司在境外市场公开表明上市发行意向,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发行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鉴于本次发行的GDR的认购对象限于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上市意向函并非针对A股投资者刊发。本公告仅为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信息而做出。
上市意向函中关于本次发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每份GDR代表5股公司基础证券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的总额上限约为1亿美元。
2、本次发行的GDR预计将在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维护的正式清单中的标准板块上市,并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主板市场的Stock Connect板块交易。公司也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上市提出申请,基础证券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日期预计与GDR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日期一致。
3、本次发行的价格预计为每份GDR不低于9.41美元。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约70%将用于强化公司在新能源材料、医药及植物保护等核心业务领域的全球产业链布局,增强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约30%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5、本次发行上市的GDR将全部基于公司新增A股股票。公司现有股东预计将不会出售任何证券作为本次发行基础证券的一部分。
6、本次发行将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以下简称“《美国证券法》”)S规则以离岸交易方式在美国境外发售。
7、本次发行尚待取得所有相关注册和监管审批。
8、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细节将在公司于2023年7月6日(伦敦时间)左右刊发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发行GDR的最终数量和价格将通过簿记建档于2023年7月5日(伦敦时间)左右确定。
9、本次发行的GDR预计于2023年7月6日(伦敦时间)左右开始附条件交易,本次发行的GDR预计于2023年7月11日(伦敦时间)左右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者在决定是否投资本次发行的GDR时,应仅依赖最终版本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
10、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Huatai Financial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担任本次发行独家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中信建投(国际)融资有限公司(China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Corporate Finance Company Limited)及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CLSA Limited)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
上市意向函的英文全文可在以下网址查阅:
公司网站:
http://www.yongtaitech.com/
伦敦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news-article/market-news/intention-to-float/16028513
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英国证券监管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3-03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每份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代表5股公司基础证券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的总额上限约为1亿美元。本次发行未设置超额配售权。
● 本次发行的GDR所代表的新增A股股票上市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不超过1,008,051,239股(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发行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上限计算)。
● 公司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以下简称“兑回限制期”)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在兑回限制期届满后,合格投资者可以通过跨境转换机构将GDR与A股股票进行跨境转换。跨境转换包括合格投资者通过跨境转换机制注销GDR并将对应的A股股票售出以及买入A股股票并生成新的GDR。
● 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英国证券监管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正在申请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10月28日(注: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列日期均指北京时间),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的外部审批程序
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GDR对应的公司A股基础股票转换率
公司本次发行的每份GDR代表5股公司基础证券A股股票。
2、本次发行的价格
本次发行的GDR的价格预计每份不低于9.41美元。
公司预计本次发行GDR的最终数量和价格将根据国际市场发行情况并通过簿记建档于伦敦时间2023年7月5日确定。
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预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约为1亿美元。本次发行未设置超额配售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本次发行GDR的最终数量和价格确定。
4、本次发行的独家全球协调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Huatai Financial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担任本次发行独家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中信建投(国际)融资有限公司(China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Corporate Finance Company Limited)及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CLSA Limited)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
(四)本次发行的GDR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GDR将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的Stock Connect板块交易。
(五)本次发行的GDR跨境转换安排和相关限制
1、本次发行的GDR跨境转换安排
本次发行的GDR上市后,合格投资者除通过国际订单市场买卖GDR外,也可通过跨境转换机构将GDR与A股股票进行跨境转换。跨境转换包括将A股股票转换为GDR(以下简称“生成”),以及将GDR转换为A股股票(以下简称“兑回”),具体而言:
(1)生成: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通过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买入A股股票并交付给存托人,进而指示存托人签发相应的GDR并交付给投资者。由此生成的GDR可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的Stock Connect板块交易。
(2)兑回: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指示存托人注销GDR,存托人将该等GDR代表的A股股票交付跨境转换机构。跨境转换机构可以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出售该等A股股票,并将所得款项交付给投资者。
2、跨境转换的相关限制
(1)期限限制:根据境内的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
(2)数量上限: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GDR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与本次GDR实际发行规模一致,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二、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总股本为876,566,295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不超过1,008,051,239股(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发行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上限计算)。
三、 投资者注意事项
鉴于本次发行的GDR的认购对象限于合格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因此,本公告仅为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做出,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发行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根据境内的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GDR在兑回限制期内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在兑回限制期届满后,GDR可以兑回为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对应的A股股票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英国证券监管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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