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之回复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之回复公告
2023年07月06日 02:05 证券时报

收购时点系以202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对银祥油脂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的评估。银祥油脂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主要为代东方银祥加工进口油菜籽,采购和销售由东方银祥完成,银祥油脂只执行菜籽加工业务,主要收入来源于加工费。根据股权收购时对银祥油脂的业务定位,收购时点对营业收入预测主要是基于银祥油脂菜籽生产加工业务(收取加工费)进行,即主营业务为菜籽生产加工。主营业务收入为菜籽加工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为菜籽加工成本。

东方银祥并购银祥油脂100%股权后,东方银祥拥有“45万吨/年油脂业务”,实现了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贸易的经营模式。生产业务与并购方原有的采购和销售业务融为一体,管理层充分考虑到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协同效应,以及资产组产生现金流入的独立性,在管理、经营决策一体化不可分割的特点,因此将并购方的采购、销售业务一同并入商誉资产组范围,资产组包含了采购、生产、销售业务,共同构成“45万吨/年油脂业务”资产组。

公司2022年度对与厦门银祥油脂相关的商誉减值测试时,涉及银祥油脂加工环节的预测加工量、加工收入、加工成本及加工毛利率等与并购时点预测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

  由上表可见,与股权收购时点相比,公司于报告期内商誉减值测试时,银祥油脂的加工收入、加工成本及毛利率均低于收购时点的预测数值。主要原因包括:1)报告期内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加工量远低于初始并购时点预测加工量。其中报告期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2023年加工量仅为股权收购时预测加工量的71%,报告期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2024及以后年度加工量仅为股权收购时预测加工量的91%。造成报告期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加工量下降的原因为:2022年以来受全球通胀、国际间政治、经济关系进一步复杂、世界经济复苏动能减弱等系列不利因素影响下,随着国外进口菜籽价格大幅上涨,导致菜籽、棉籽加工榨利收窄甚至呈亏损状态,这导致报告期商誉减值测试时对预测期间的加工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较股权收购时的预测有所减少。2)2022年以来,在国际地缘政治冲突、气候异常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国际能源价格大幅增加,银祥油脂能耗所需燃料煤价格也同比大幅增加,导致银祥油脂加工环节单位变动成本增加;此外,随着银祥油脂在预测期间加工量的减少,也导致其单位固定成本大幅增加。3)综合以上原因,导致商誉减值测试时银祥油脂加工环节的预测加工收入减少、单位加工成本大幅增加,毛利率大幅下降。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在该项商誉减值测试中相关指标均系根据实际的生产经营状况确定,依据合理,计提商誉减值金额准确。

  (5)2021年年报工作函回复公告显示,厦门银祥油脂的加工业务稳定,加工费收取标准与盈利预测一致,预计未来不会出现大额商誉减值的情形。结合上述披露情况和问题(4),说明前期商誉减值测试是否准确;

  经核实,报告期内各期资产组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的资产组业务内涵一致,折现率参数内涵报告期内保持一致,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的具体指标内涵报告期内保持一致。

  1)本期与前期商誉减值测试相关指标对比分析及差异原因

  ①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②差异原因分析:

  折现率指标,两期分别为9.60%、9.57%,差异较小。差异原因主要为可比公司 beta 系数的变化以及市场风险溢价 ERP 的每年数据变化所致,折现率的计算方式及口径保持了一致。选取的可比公司亦保持一致,本期及上期选取的可比公司均为京粮控股道道全金健米业

  各期的盈利预测是管理层基于当时的市场条件、对未来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行业榨利水平的基础上,合理的预计菜籽与棉籽的加工计划。故两次菜籽、棉籽的预计加工量、吨榨利均有一定的差异。

  ③2022年度预算数据与实际数据的对比分析

  由于2021年度盈利预测时,预计2022年度8月底可完成棉籽脱壳产线的建设,但因疫情管控、设备试生产调试等原因,2022年度棉籽加工量严重不及预期,进而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大幅度增加,同时亦造成较大金额的停工损失。同时受市场行业因素影响,2022年菜籽和棉籽的榨利不达预期,甚至较长时间整个行业出现负榨利。在2022年对2021年报商誉减值测试后,国际间政治、经济关系进一步复杂,全球通胀处于历史高位,主要发达经济体持续加息缩表进程,世界经济复苏动能减弱,全球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俄乌战争的持续与加剧。

  由于两次减值测试的基准日时点不同,市场风险发生了较大变化,故两次盈利预测时部分指标发生了变化。

  (6)结合当前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项目改造进度、在手订单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说明厦门银祥油脂业绩下滑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存在进一步商誉减值风险;

  1)报告期内菜籽、棉籽的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在进口菜籽方面,2022年进口菜籽延续上年涨势,直至六月中旬期间,受美联储加息影响,包括加拿大菜籽在内的大宗商品价格均出现大幅下跌,CNF到岸价也跟随下跌,导致国内榨利重新出现。

  棉籽价格的波动趋势与菜籽基本相同,2023年度原料价格进一步下跌,榨利重新出现。

  2)项目改造进度

  棉籽脱壳产线的建设已于2022年9月份试生产,经过不断的调试改造,已于2023年3月份全部改造完毕。

  3)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本年度已加工菜籽12.01万吨,尚未实现销售的菜籽产品均已签订销售合同。公司已签订采购合同尚未加工的棉籽12万吨,拟于6月下旬开始加工。截至2023年6月8日,公司已与客户签订基差合同的棉籽产品数量分别为棉粕4.03万吨、棉籽壳2.57万吨、棉籽油0.25万吨、棉短绒0.2万吨、棉油皂角0.15万吨,客户订单充裕。

  综上所述,公司前期业绩出现巨幅波动,主要是全球范围内系统性风险导致。新冠疫情放开后,结合目前行业宏观经济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分析,业绩下滑不具有持续性,2023年公司委托加工定单已排到10月份,预计全年不存在进一步商誉减值风险。

  当然,目前欧美主要经济体面临较大的通胀及金融风险压力,全球经济增长疲软的预期未发生明显变化,我国经济运行面临诸多困难挑战和不确定因素,未来国内消费水平下降也会可能对厦门银祥油脂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将密切关注油脂业务市场的变化,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及减值测试工作。

  (7)结合厦门银祥油脂业绩预测情况以及银祥投资的信用情况、偿债能力等,说明该笔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根据厦门银祥油脂与银祥投资、银祥集团于2021年4月30日签署的《往来款债务之协议》(编号:20210430往来001号)之约定,银祥投资的还款计划及还款期限如下:银祥投资将基于其持有东方银祥油脂的股权所带来的每年实际分配到的利润的70%专项用于向厦门银祥油脂偿还标的债务,直至标的债务本息还清之日止,还款期限暂定为5年,如到期仍未还清标的债务本息则自动顺延还款期限5年,并以此类推。结合问题(4)的盈利预测情况,油脂行业的榨利已逐渐回归,未来各个年度能够实现盈利。厦门银祥油脂可基于银祥投资的分红款逐年收回该其他应收款。

  同时,为保证银祥投资偿还该笔其他应收账款债权的履约能力,银祥投资及其关联方提供如下履约担保:

  一是股权质押担保,包括:①银祥投资持有的东方银祥油脂49%股权;②陈福祥及宋辛合计持有的银祥集团的97.5%股权;③银祥集团、宋辛合计持有银祥投资的97.5%股权;④银祥投资和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豆制品”)的23%股权。

  上述用于质押担保的股权中,银祥投资和养生豆源合计持有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的23%股权已经质押给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如未来该等股权质押解除,银祥投资及养生豆源承诺该等股权在解除质押后3个工作日内一并质押给厦门银祥油脂;银祥投资持有的东方银祥油脂13%股权安排质押给平安银行厦门分行,如果该股权质押解除,银祥投资承诺该股权在解除质押后3个工作日内一并质押给厦门银祥油脂;。

  二是由银祥集团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针对该笔债权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在测算相关金融资产的预期可收回现金流量时,综合考虑了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及还款能力、债务人及关联方提供的质押股权的估值或处置变现价值、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增信措施等,对预期可收回金额的影响。经测算,该笔债权的预期可收回金额可以覆盖其账面价值,因此相关信用减值损失风险极低。

  会计师回复:

  我们在对东方集团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针对上述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并购厦门银祥油脂相关股权并购协议、资产评估报告、往来款债务协议等资料,复核该笔债权形成的原因并复核购买日商誉的确认和计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我们将商誉减值事项确定为可能存在较高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并制定了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3)复核东方集团对并购厦门银祥油脂商誉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否合理,同时复核管理层对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划分是否合理,是否将商誉账面价值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之间恰当分摊;

  (4)复核东方集团确定的针对厦门银祥油脂商誉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是否恰当、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是否准确、所选取的关键参数是否恰当,评价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所作出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所选取的价值类型及商誉减值测试过程是否合理,分析减值测试方法与价值类型是否匹配;

  (5)获取并复核东方集团对厦门银祥油脂对银祥投资的其他应收款债权信用减值损失测试方法是否恰当,相关测试过程、依据及结论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6)获取并复核东方集团编制的《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检查公司是否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及其他监管规定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完整、准确的披露。

  我们审阅了东方集团对本问题的回复,上述回复与我们在审计东方集团2022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执行审计程序而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3.关于受限货币资金。

  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受限货币资金19.58亿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9.51亿元,期初金额为4.91亿元,增幅较大。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7,000万元,远低于保证金金额。请公司:(1)结合客户变化、公司销售回款政策变化、结算方式变化和应付票据规模等,说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规模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业务需求、自身资信、付款政策等,说明票据规模与保证金规模是否匹配、保证金是否存在难以取回风险,除已披露的受限资金外,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受限情况、是否存在质押公司资金、票据等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结合客户变化、公司销售回款政策变化、结算方式变化和应付票据规模等,说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规模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开展了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结算及贴现业务。上述业务主要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开展正常的粮油购销业务而发生,相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相关子公司作为出票申请人根据自身信用等级情况向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等承兑银行缴存一定比例保证金而形成。由于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较低,可以有效节约公司的资金成本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相关子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上述票据结算方式,导致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规模较上一年度增幅较大。。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个体报表层面应付票据余额26.40亿元,包括:(1)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外部供应商之间发生购销交易结算开立的尚未到期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0.70亿元,本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仍然在应付票据列报;(2)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因发生购销交易结算开立的、已贴现尚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25.70亿元,本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将其自应付票据调整至短期借款列报。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余额22.17亿元,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按照相关金融资产的管理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其他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其中:(1)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9.51亿元;(2)交易性金融资产2.66亿元。上述其他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均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中予以披露。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本金)占对应的已开立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比例为82.88%。综上,经对本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与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个体报表层面应付票据及在合并报表层面相关报表项目的应付票据规模进行对比分析,报告期末存在的大额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在合理范围之内。

  (2)结合公司业务需求、自身资信、付款政策等,说明票据规模与保证金规模是否匹配、保证金是否存在难以取回风险,除已披露的受限资金外,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受限情况、是否存在质押公司资金、票据等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开展正常的粮油购销业务时,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银行的资信等级及付款政策等情况,进行了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结算及贴现业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本金)占对应的已开立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比例为82.88%,相关应付票据规模与保证金规模在合理范围之内,上述保证金在相关应付票据到期后用于兑付应付票据资金,不存在难以取回风险。

  本公司已经将包括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余额在内的受限资产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中予以披露,除已披露的受限资金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受限情况、也不存在质押公司资金、票据等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我们在对东方集团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针对上述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对东方集团及其重要子公司资金业务及担保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了解、测试及评价的程序,以确定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获取东方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已开立银行账户结算清单、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等资料,同时对东方集团及其子公司的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

  (3)获取东方集团及其子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及银行账户流水明细,抽取其中大额部分执行双向测试;

  (4)对东方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货币资金执行检查程序,检查其他货币资金中保证金与相关负债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合理;

  (5)获取东方集团及其子公司的长短期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合同、企业信用报告,对企业信用报告上列示的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的差异进行分析,核实东方集团及其子公司账面借款及开票记录是否完整,并参考企业信用报告中列示的担保的信息核实公司披露担保信息是否完整;

  (6)对东方集团可能涉及资金占用的领域执行充分恰当的实质性程序,包括结合对货币资金、借款、担保事项的函证、检查及分析性程序;并对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及与投融资活动相关的业务的检查程序,关注是否存在通过质押资金、票据等方式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从而形成资金占用的情形。

  我们审阅了东方集团对本问题的回复,上述回复与我们在审计东方集团2022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执行审计程序而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除已披露的受限资金外,我们未发现东方集团存在其他资金受限情况、也未发现东方集团存在质押公司资金、票据等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的情况。

  4.关于客户、供应商变动。

  年报披露,公司前5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3.87%;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30.53%。其中,本期前5名客户变动4名、前5名供应商变动3名;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天津建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物产、天津建源)是本期前5名客户,但也分别是公司2019年、2020年前5名供应商,且天津建源与本期前5名供应商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同为建发物产子公司。

  请公司:(1)结合粮油贸易业务模式和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补充披露本期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原因;(2)补充披露前述新增客户/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所属行业、公司规模、销售/采购内容和金额、与该客户/供应商及其终端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公司的销售/采购模式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3)说明建发物产、天津建源从供应商到客户变化的原因,以及公司供应商同时为客户子公司的商业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直接抵消的情况,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3)发表意见。

  回复:

  (1)结合粮油贸易业务模式和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补充披露本期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回复:

  1)粮油贸易业务近两年前五名客户明细

  2)粮油贸易业务近两年供应商明细

  3)近两年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原因

  ①客户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新增4家客户,分别是天津建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金丰公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大连北大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客户变动原因:

  1、企业性质:增加客户均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信用风险低,履约能力强,是公司目前首选合作伙伴;

  2、回款及时:上述企业资金实力雄厚,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回款,部分公司甚至能够预付货款,降低公司采购货物资金占用,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3、深度合作:

  自2019年开始,我公司子公司与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建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向其采购油菜籽、毛菜油、菜籽粕等,以油脂类产品业务为主。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建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开展农产品的供应链运营和服务业务,在菜籽、玉米等大宗农产品供应链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尤其在农产品销区的物流、金融等领域具有资源优势。2022年,由于公司菜籽加工业务量缩减,除继续向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菜籽、棉籽等油脂类产品外,公司立足产区资源优势,基于优势互补原则,与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天津建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拓展并加深在玉米、水稻等农产品销售业务的合作。公司与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建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品种不同,交易独立结算。

  2022年减少4家客户,分别是深圳闽安贸易有限公司、吉林省恒昌新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福建闽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客户变动原因:

  1、粮食价格变动影响:上述企业受到粮食价格上涨价格倒挂,南方进口替代较强,南北贸易量缩减的影响,价格波动风险加剧,造成一些客户下游销售受阻,出于风险偏好购买意愿不强烈。

  2、降低信用风险:为了控制客户信用风险,公司调整客户策略,减少了同非国企企业的合作规模。

  ②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增加3家供应商,分别是四川省宜宾丽彩集团有限公司、宜宾金龙贸易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变动原因:

  1、经营环境变化:公司大宗业务以玉米贸易为主,自国家取消玉米临储以来,国内玉米流通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东北产区大量的深加工产能增加和畜牧养殖的快速发展,导致北方传统主产区需求增加,价格上涨、南北贸易价差缩减甚至倒挂,特别是黑龙江产区玉米自身消化较多。导致东北传统的北粮南运量大幅缩减,北方港口玉米中转量逐渐减少,也导致贸易机会缩减。而近三年整个玉米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玉米贸易市场受到疫情和市场影响,大部分企业面临着亏损,产区贸易业务周转降低,大部分货物集中在国有企业手中。基于以上,公司需要开拓新渠道客户,扩充经营品种,保证经营规模和利润水平。

  2、企业性质:新增三家供应商均为国有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市场渠道广泛,与公司在经营品种上存在互补的业务,上述公司掌控粮源较多,货物质量标准达标,履约能力强,信誉度高。

  2022年减少3家供应商,分别是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和益粮油有限公司、公主岭市富邦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变动原因:

  1、港口业务量缩减:2022年部分粮食加工厂在产地建厂开工,产地业务增加,粮食集港业务减少,公司同港口合作的供应商业务量减少。

  2、粮价变化:受到疫情和粮食价格升高影响,之前合作供应商为了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原粮采购业务,收储原粮量降低,致使供应商销售量降低,公司对其采购规模减少。

  (2)补充披露前述新增客户/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所属行业、公司规模、销售/采购内容和金额、与该客户/供应商及其终端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公司的销售/采购模式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

  ①新增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②新增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

  注1:2023年3月27日,宜宾金龙贸易开发有限公司更名为四川五粮液物产有限公司

  2022年度,公司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每个客户交易额的变动与该客户的需求密切相关,公司采购模式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变化。

  (3)说明建发物产、天津建源从供应商到客户变化的原因,以及公司供应商同时为客户子公司的商业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直接抵消的情况,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1)关于建发物产、天津建源从供应商到客户变化的原因

  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物产”)、天津建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源”)均为上市公司建发股份的子公司。

  基于建发股份在进口国外油菜籽、毛棉籽等农产品的渠道及规模优势,公司将建发物产、天津建源作为公司供应商,与其开展油菜籽、菜籽油等油脂类产品采购业务。

  同时,通过双方多年合作信任度增加,公司基于自身在东北地区的原粮产地优势,与建发物产及天津建源开展玉米、水稻等农产品销售业务。

  2)供应商同时为客户子公司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直接抵消的情况

  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途径查询了2019年度至2022年度供应商及客户的股权结构并穿透至实际控制人,梳理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如下:

  第一,建发物产及天津建源均为建发股份子公司。公司向建发物产及天津建源采购的产品主要为进口油菜籽、菜籽油等农产品,公司向天津建源及建发物产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玉米和水稻等农产品。公司与上述两公司开展的购销业务涉及产品品种不同,交易合同独立,货款结算独立,相关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

  第二,公司供应商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同顺”)的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持股比例60%),客户建发物产对厦门同顺持股比例为30%(构成联营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从供应商厦门同顺采购的产品主要为菜粕、菜籽油、菜籽粕、进口毛棉籽等油脂类农产品。本年销售给建发物产的产品主要为玉米、水稻等农产品,公司与上述两公司开展的购销业务涉及产品品种不同,交易合同独立,货款结算独立,相关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

  鉴于公司与相关供应商及客户不具有可抵销已确认金额、当期可执行的法定权利,且各方也没有以净额结算的计划,因此不存在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直接抵消的情况。

  3)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向供应商厦门同顺采购的主要为菜粕、菜籽油、菜籽粕、进口毛棉籽等油脂类产品,其中用作加工占比5.11%,其余向下游客户销售,下游客户与厦门同顺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天津建源、建发物产销售主要为公司采购的东北区域的玉米、水稻等原粮,公司主要供应商与天津建源、建发物产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不存在就同一品种存货向供应商采购后并销售给该同一供应商关联方(作为客户)从而可能形成闭环销售的异常情形。

  鉴于公司报告期内开展的油脂类产品原料及粮油贸易业务中,公司通过直接参与相关原粮贸易的采购及销售流程,利用持有期间的市场价格波动以赚取相关商品的购销差价或者直接用于油脂加工而获利。公司承担了交易过程中相关商品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下游客户的履约及信用风险,也享有(承担)了对应粮油贸易交易产生的购销差价的收益(损失),相关业务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会计师回复:

  我们在对东方集团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针对该问题(3)相关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公司粮油贸易购销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了解、测试及评价的程序;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查查等公开信息渠道查询粮油分子公司业务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基本工商登记信息(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股东信息、实际控制人及关键管理人员等信息)、行政处罚、法律诉讼等事项,进而核查主要供应商、客户及相关业务的真实性,以及主要供应商、客户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对粮油贸易业务进行梳理,核查公司是否存在供应商和客户受同一公司(或者自然人)控制以此进行闭环交易的情形;

  (4)选取公司粮油贸易业务中大额采购和销售样本执行细节测试。通过检查相关业务购销业务的合同签署情况、粮油存货货权交接文件、出入库单据、购销发票及收付款单据等原始交易资料,核查粮油贸易业务的真实性;

  (5)对公司粮油贸易业务中大额采购和销售执行函证程序。我们通过对粮油贸易业务主要供应商和客户在报告期内的交易额及往来款项执行函证程序,以核查相关粮油贸易交易是否真实发生;

  (6)选取东方集团与主要粮油贸易业务供应商和客户的购销合同,核查相关协议的关键条款,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同时获取相关粮油贸易业务货权交接单等资料,核查粮油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金额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得到一贯执行;

  我们审阅了东方集团对本问题(3)的回复,并将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执行审计程序而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核对,未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5.关于有息负债。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6.79%。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101.82亿元,同比增长2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5.5亿元,长期借款 24.25亿元,同比增长60.81%。同时,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48.02亿元,其中,受限资金 19.58亿元。

  请公司:(1)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开展情况、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使用用途、使用情况等,说明本期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2)结合目前的资金情况、有息负债规模、2022年度的还款情况、投融资及偿债安排等,说明公司拟采取的改善债务结构、缓解债务压力的措施。

  回复:

  (1)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开展情况、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使用用途、使

  用情况等,说明本期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6.79%,处于正常水平。

  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及房地产业务。其中,房地产业务受房地产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同时叠加融资成本增加及合作项目利息收入减少及投资收益亏损等不利影响,继续呈亏损状态。2023年,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方向仍是加快沉淀资产处置和现金回流,缩减债务,促进房地产业务的全面收缩。

  2022年度,公司有息负债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等非流动有息负债余额及净额均包含一年内到期负债,下同。

  依据上表,1)公司2022年短期借款余额101.82亿元,较2021年的83.80亿元增加18亿元,主为2022年短期借款增加了保证金保证,扣除保证后2022年短期借款净额80.02亿元较2021年短期借款净额79.7亿元仅增加0.32亿元; 2)公司2022年长期借款净额较上年总体变动幅度不大,合并资产负债表长期借款科目余额变动原因主要为公司借款结构调整,即2022年部分长期借款到期续作所致。

  2022年度,公司净偿还应付债券9.50亿元,长期应付款3.72亿,其他应付款0.41亿元。总体来看,公司有息负债总体规模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公司有息负债净额没有大幅增长。

  (2)结合目前的资金情况、有息负债规模、2022年度的还款情况、投融资及偿债安排等,说明公司拟采取的改善债务结构、缓解债务压力的措施。

  1)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货币资金余额47.25亿,其中受限资金为15.78亿,可用资金为31.47亿元。

  2)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3)2022年度还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净偿还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2年度,公司累计净归还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借款在内的有息负债合计12.61亿元,相关还款时间及安排均按与银行或其他债权人的约定及时履行。

  4)2023年度投融资及偿债安排

  公司2023年到期有息负债偿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依据上表,上述到期贷款到期时间分布在各个月份,平均每月偿还额为12亿左右,相对偿债压力大大降低。截至2023年6月5日,公司已按照上述到期融资到期时间累计完成续作有息负债净额95.9亿元,完成了全年偿还计划净额64.46%,相关还款时间及安排均按与银行或其他债权人约定履行。后续公司仍将按时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

  5)拟采取的改善债务结构、缓解债务压力的措施

  公司改善债务结构、缓解债务压力的措施如下:

  第一: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授信总额为236.41亿,已使用180.17亿元,剩余尚未使用信用额度为41.74 亿元,信用额度较为充足,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并保持着紧密合作,公司将与金融机构继续保持良好沟通,稳定存量融资。

  第二,加强业务管理,开源节流,降本增效,通过获得更多经营利润来改善负债结构,提高应收账款周转效率,加大力度催收货款收回,增加流动资金;

  第三,加快推进A01、A03空地资产处置、C北地块尽快上市、积极寻求东方金融中心的受让方,尽快变现。通过处置资产积极回笼资金,同时根据资金回笼情况,努力合理优化债务结构。

  第四,积极改善长短期融资负债结构,通过减少短期融资增加长期融资比例,改善债务期限结构,以缓解公司短期偿债压力。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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