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年07月05日 01:30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格之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之格数码”)提供新增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珠海纳思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信息技术”)提供新增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1、2023年6月2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格之格数码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湾仔沙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纳思达信息技术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98.68亿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5.8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6.6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8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0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七月五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债务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7-10 博盈特焊 301468 --
  • 07-10 航材股份 688563 --
  • 07-10 苏州规划 301505 --
  • 07-07 精智达 688627 --
  • 07-06 埃科光电 688610 73.33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