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形成对外借款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中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更正如下:
一、《公告》“一、事项概述”部分补充及更正如下:
补充及更正前:
一、事项概述
目前,达州绵石所分担债务余额为1.78亿元及相关利息。经达州绵石与广卫地产协商一致,由广卫地产为达州绵石代偿部分债务本金及利息,金额合计为1亿元。据此,达州绵石形成向广卫地产的借款。
补充及更正后:
一、事项概述
目前,达州绵石所分担债务余额为1.78亿元及相关利息。经达州绵石与广卫地产协商一致,由广卫地产为达州绵石代偿部分债务本金及利息,金额合计暂定为10,145.95万元。据此,达州绵石形成向广卫地产的借款。
二、《公告》“三、本次借款事项的主要内容”部分补充及更正如下:
补充及更正前:
三、本次借款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借款事项主要为,经各方协商一致,广卫地产根据《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的约定,为达州绵石代偿部分债务本金及利息,合计为1亿元。达州绵石形成对广卫地产的借款。
补充及更正后:
三、本次借款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借款事项主要为,经各方协商一致,广卫地产根据《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的约定,为达州绵石代偿部分债务本金及利息,金额合计暂定为10,145.95万元。达州绵石形成对广卫地产的借款。
就前述借款事项,达州绵石与广卫地产将在双方最终确认借款金额后签订相关协议,其中借款利率原则上与东方资产该笔贷款利率保持一致:即11.5%,还款期限双方将根据达州绵石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同时,在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时,公司将会对可能涉及的担保与广卫地产进行协商,另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并履行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
如前所述,本次借款后续涉及的相关事项以达州绵石最终与广卫地产达成的协议为准。公司将在最终协议签署前,按照相关规定对应审议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加强审核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现将补充及更正后的《公告》全文披露如下:
一、事项概述
2019年12月,经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四川福长锐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长锐智”)收购四川汇日央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日央扩”)100%股权。2020年初,为推动项目进展,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该次交易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申请合计8亿元的并购贷、开发贷。
2020年底,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四川省广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卫地产”)达成协议,将福长锐智、汇日央扩100%股权出售给广卫地产,并根据协议约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绵石”)作为公司指定方与广卫地产共同分担上述8亿元的并购贷、开发贷。
2022年4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与中融信托协商,由东方资产受让中融信托该笔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债权本金余额为5亿元:其中,达州绵石作为共同债务人与福长锐智、汇日央扩共同承担本金5亿元的债务,相关贷款期限延后两年至2024年,贷款利率降至11.5%。同时,根据中迪投资、广卫地产、达州绵石、福长锐智、汇日央扩共同签订的《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广卫地产有权代达州绵石偿还债务。
目前,达州绵石所分担债务余额为1.78亿元及相关利息。经达州绵石与广卫地产协商一致,由广卫地产为达州绵石代偿部分债务本金及利息,金额合计暂定为10,145.95万元。据此,达州绵石形成向广卫地产的借款。
本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省广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17469130928;
3、法定代表人:刘蜀文;
4、公司住所:达州市达川区上观南城1号楼4层;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2年10月9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二级房地产开发经营;批发、零售:装饰装潢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产品,钢材,水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情况:自然人罗将持有广卫地产100%股权;
10、广卫地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广卫地产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借款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借款事项主要为,经各方协商一致,广卫地产根据《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的约定,为达州绵石代偿部分债务本金及利息,金额合计暂定为10,145.95万元。达州绵石形成对广卫地产的借款。
就前述借款事项,达州绵石与广卫地产将在双方最终确认借款金额后签订相关协议,其中借款利率原则上与东方资产该笔贷款利率保持一致:即11.5%,还款期限双方将根据达州绵石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同时,在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时,公司将会对可能涉及的担保与广卫地产进行协商,另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并履行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
如前所述,本次借款后续涉及的相关事项以达州绵石最终与广卫地产达成的协议为准。公司将在最终协议签署前,按照相关规定对应审议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借款事项的影响
本事项是达州绵石、广卫地产根据签订的《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的约定,并经协商一致进行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公司资金压力,有助于公司合理安排资金支持项目开发建设。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形成对外借款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借款,能够减轻公司全资子公司地产项目资金压力,有助于项目资金周转。本次对外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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