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公开竞标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转让底价1,242.0733万元人民币(该价格为不含税价),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购买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构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设备。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参与公开竞标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3-015)。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以1,242.0733万元人民币的转让底价竞拍取得相关资产,双方正式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转让方(甲方):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约定的交割日(2023年7月15日)之前将转让资产转让与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受让有关转让资产;
3、自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力和义务,甲方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员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转让价格:1,242.0733万元(该价格为不含税价);
2、支付时间:乙方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3、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 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交割完成后,应于15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办理上述事宜。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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