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鉴于截至目前《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首拓融汇投资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在原则上已触发终止条款,公司控制权存在变更的可能。目前相关各方尚在积极沟通中,公司控制权最终是否发生变更以及变更的具体时间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前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垠日丰”)之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垠澳丰”)与北京首拓融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拓融汇”)于2020年2月10日签署《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首拓融汇投资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约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首拓融汇间接控制公司23.81%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汇垠日丰仍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北京首拓融汇的实际控制人解直锟先生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北京首拓融汇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粤财信托·永大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的受益人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将其享有的前述信托计划的一般信托受益权和优先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北京首拓融汇,其中一般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时间为2020年1月6日,优先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时间为信托计划到期日2023年6月30日(含提前到期日),北京首拓融汇将在履行完给付转让价款义务后取得相应的一般信托受益权和优先信托受益权。
若北京首拓融汇未按协议约定在2023年6月30日前将全部优先受益权转让款项划款至浦发银行广州分行指定账户,则北京首拓融汇持有的所有受益权均归浦发银行广州分行所有。
二、进展情况及相关风险提示
2023年7月4日,公司收到汇垠日丰的通知,经汇垠日丰向浦发银行确认,截至目前北京首拓融汇尚未向浦发银行广州分行支付优先信托受益权转让款。基于此,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原则上北京首拓融汇与汇垠澳丰之合作协议已触发终止条款,公司控制权存在变更的可能。目前相关各方尚在积极沟通中,公司控制权最终是否发生变更以及变更的具体时间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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