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教育部
教发函〔2023〕65号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举办者变更的请示》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举办者由“中国矿业大学、凯达恒信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 育 部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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