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核准及股份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8日,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5号)。经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817,858,967股,并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二)限售期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产投”或“控股股东”)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26,196,558股增至3,544,055,525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配股、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广州产投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产投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0,00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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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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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上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交易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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