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银保监复〔2023〕30号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你行《关于川渝高竹新区支行开业的请示》(川银广〔2023〕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川渝高竹新区支行开业,营业地址为: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平安二路38、40、42、44、46、48号。
二、批准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川渝高竹新区支行业务范围为: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总行、上级行授权的业务。
三、你行应当自广安银保监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广安银保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广安银保监分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
四、你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不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广安银保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未在规定时限内开业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广安银保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未尽事项按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3年6月1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