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6月7日讯(记者 张增艳)中旗股份近日公告称,公司收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新区管环罚[2023]22号),因“产品资源化利用及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被罚。
据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调查查明,中旗股份“产品资源化利用及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法律适用审查和相关证据核查的基础上,经集体案审讨论研究,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要求中旗股份责令改正,并罚款25.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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