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相原俊夫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相原俊夫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相原俊夫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
相原俊夫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原定任期于2023年12月17日截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原俊夫先生持有公司股东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5.1509%的出资,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相原俊夫先生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相原俊夫先生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相原俊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运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相原俊夫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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