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柏可林6月2日报道:肇嘉浜路沿线近一公里长的绣球花带正值花期,浪漫的“520”刚过去不久,徐汇区园林部门的职工在巡检养护时发现,肇嘉浜路沿线绿化隔离带中,有部分新种植的绣球花惨遭“剃头”。经清点,大约有1000余枝绣球花被剪。绿化部门报警后,徐汇警方迅速出击,抓获采花贩卖的李氏父子二人并予以刑事拘留。
徐汇警方调查发现,5月20日深夜,有一男子骑乘电瓶车来到肇嘉浜路。停好车后,他徒步穿越机动车道来到绿化隔离带中,再装满一只蛇皮袋返回车边,继续驾车向前缓行。如此往返几次,最后该男子将袋子固定在踏板及后座后,驾车离开了现场。
民警循线追踪,于5月23日下午将嫌疑人李某抓获,并缴获作案工具修枝剪一把。两天后,民警又将协助销赃的李某儿子抓获。
据两人交代,两人平时在外打工,也会做一点花卉生意。目前是绣球花的盛花期,花朵鲜艳美丽;而且这种花保存时间长,容易卖得出去。一次外出闲逛时,李某发现肇嘉浜路沿线的绣球花开得挺漂亮的,就开始动了歪脑筋。偷完花后,他又叫来儿子帮忙一起将花摆摊贩卖一空,获利近1000元。
尽管知道这是盗窃,但李某父子心存侥幸,想着反正这不是私人家里种植的花,只要不把花株剪光,或者少剪一点,就不会被人发现。目前,两人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李某父子并非个案,近年来有不少贪图小便宜的人偷盗绿化,还振振有词认为“公共绿化谁都可以拿”。事实并非如此,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七条明令禁止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及其他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
法网恢恢,盗花贼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2019年底就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例:一个凌晨,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上海南京西路陕西北路路边,四名男子沿着绿化带一阵“收割”,盗走了大量的南天竹,涉案景观植物共550株,共计价值2.6万余元。经静安法院审理,四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判有期徒刑1年1个月至1年9个月不等。
警方提醒,绿化工程的花草植物属于公共财产。偷绿化带的花实际上就是违法,数额较大还涉嫌犯罪,请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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