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潮来袭 动力电池回收待破局

退役潮来袭 动力电池回收待破局
2023年06月01日 16:54 中国工业报

中国工业报记者 马 艳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2023年前4个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229.1万辆和222.2万辆,同比均增长42.8%。

在新能源汽车一路高歌猛进,实现产销两旺的同时,我国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电池已悄然迎来“退役潮”。据高工产业研究院预计,到2025年,我国退役动力电池累计将达到137.4GWh,需要回收的废旧电池将达到96万吨。按各类型电池单吨回收收入测算,对应市场空间远超过千亿元。

广阔的市场和充满遐想的利润空间,让动力电池各相关方都“跃跃欲试”。

市场巨大入局者众

面对巨大的市场,众多玩家涌入。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动力电池回收企业注册量约4.2万家,同比增长64.0%。2023年1-3月,中国动力电池回收企业注册量超1.2万家。

业内人士分析称,目前,中国动力电池回收市场的玩家主要分为四类:一是以比亚迪、蔚来、东风汽车等为代表的整车企业;二是以宁德时代、中航锂电等为代表的电池企业;三是以华友钴业厦门钨业等为代表的原材料生产企业;四是以格林美等代表的第三方企业。

中泰证券研报分析表示,锂电回收目前仍是蓝海市场,但行业向头部集中的趋势正在显现,未来 “车企-电池厂-回收企业”的回收产业闭环将成为行业趋势,回收能力不达标的中小企业加速出清。

两种主要回收途径

目前,针对动力电池回收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根据工信部出台的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2019年本)》,综合利用主要包括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

梯次利用是指对废旧新能源电池进行必要的检测、分类、拆解和重组,应用领域包括低级别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发电站储能、电网储能、家庭用电等。

再生利用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选、材料修复或冶炼等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过程。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对于梯次利用模式,磷酸铁锂电池更加适合,主要有两种方案。一是在退役动力电池基础上直接改造,即整包利用。二是将退役动力电池进行集中拆解,集中筛选模组或单体,重新组装成标准模块。总体来看,国内梯次利用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主要以示范项目为主,暂未形成完整的商业模式。对于再生利用模式,正极价值量高,是当前主要的回收重点。目前,正极材料的再生利用方法主要有湿法回收、火法回收和物理回收,三种方法的核心区别在于提取金属的关键工艺不同。对于负极、电解液和隔膜等价值相对较低的主材的再生利用,产业化进程正在逐步推进。经测算,三元电池拆解再生比磷酸铁锂电池更具有市场经济竞争性。

“动力电池回收或将从根本上解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过度依赖。同时,材料回收也有助于降低成本,让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建立良性的合作关系。”业内人士表示,动力电池回收行业通过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可使锂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成本降低20%以上。

行业高热难题待解

尽管动力电池回收行业热度居高不下,但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回收难度大,行业共性技术待突破,行业的装备水平对于不同类别、类型的电池兼容度较低,智能化和绿色化水平不够等问题也不容忽视。

对此,不少专家提出了相关建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宇平认为,借助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使动力电池回收从目前的人工拆解、机械化拆解到自动化、智能化拆解转变,是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永伟提出,应该制定退役电池回收专项法规,持续健全行业配套管理制度,保障资产闭环实现。比如,加快制定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电池回收专项法规,在政策层面鼓励 “车电分离”广义模式,促使电池所有权剥离至电池资产公司,以及研究制定电池回收行业激励政策和惩处办法,通过法律约束规范行业。

孚能科技 (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瑀则认为,要对电动车实施 “限期退役”制度,比如规定10年或者15年退出市场,以避免动力电池造成起火等不可管控的风险。他还提出,可以将电池制造企业作为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的主体,并加大对锂、镍、钴等资源的普查,不能因为个别金属的资源问题,或者价格问题,就限制整个产业的发展步伐。

亟须完善法规体系

近年来,我国相关部委陆续出台多项政策、办法,为动力电池回收产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2018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工信部又先后公布四批符合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涉及企业累计80余家。

有业内人士分析,近年来,我国已初步搭建了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基本原则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标准体系并逐步完善。但已经出台的均为政策性文件,没有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和专项法律,缺乏一定的强制性约束力。

为此,有专家呼吁,要加快制定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动力电池回收专项法规,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内容,细化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和消费者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设立适当的惩罚条款;加强动力电池回收监管流程,加大对非正规企业非法回收、倒卖、运输、拆解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起规范市场的长效机制。

同时,还可以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回收产业链企业,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基金的引领撬动作用,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做优做强一批龙头企业,推动创新要素汇聚,发挥其产业示范带动作用;培育消费者回收意识,促进消费者主动将退役电池上交至正规机构。

审核:余早早

责编:左宗鑫

编辑: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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