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恶意“甩团”事件后续

旅行社恶意“甩团”事件后续
2023年06月01日 07:00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旅游报

□ 王思超

近日,新疆发生多起旅行社恶意“甩团”致270名游客滞留事件,引发业界高度关注。

据了解,该事件发生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简称新疆文旅厅综合执法监督局)与相关单位组成集中调查组。经调查发现,涉案旅行社多指向熊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乐国旅)、新疆骏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骋国旅)。

来自新疆文旅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官微“新疆文旅投诉”的信息显示,2022年6月至今,涉及熊乐国旅恶意甩团或导致游客滞留的投诉屡屡发生。今年,又出现了多起与骏骋国旅有关的恶意甩团事件。

集中调查组发现,熊乐国旅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法定代表人为徐增标,注册日期2021年1月15日,注册资金5000万元,登记状态为“存续”,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骏骋国旅注册地为乌鲁木齐市经开区,法定代表人为朱兴春,注册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注册资本300万元,登记状态为“存续”,虽然有营业执照,但是没有获得文化和旅游部门批准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资质。

集中调查组曾赴骏骋国旅注册地址、登记住址实地调查,并联系所留电话,但均未找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作人员。通过备案信息及现有线索分析,集中调查组认为该社为空壳公司,实际由熊乐国旅工作人员操控。

截至目前,集中调查组已对两家旅行社立案调查。鉴于熊乐国旅、骏骋国旅涉案金额巨大、牵涉游客人数众多,已经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集中调查组已将熊乐国旅案件线索移交海南省相关部门。骏骋国旅涉嫌非法经营案件正在与公安机关对接移交中。同时,内地多家旅行社涉嫌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涉案导游涉嫌私自承揽业务等案件线索,也将移交相关省(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处理。

为了严厉打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新疆文旅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多次发布通报。5月10日发布的通报函提示新疆旅游企业勿与涉事旅行社合作,“请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及合格的交通、住宿等旅游辅助人开展合作业务”。随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导游协会等行业协会也都转发了此通报函。

在5月22日发布的通报中明确提出,旅行社恶意低价现象屡见不鲜。本次涉案部分旅行社发布新疆旅游产品宣传最低1980元/18天且买一送一,平均每名游客18天吃住游团费不足千元(实际成本在4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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