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2023年6月5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依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可转债停止转股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3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3年6月5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精工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精工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3年6月2日(含当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21-62968628、0564-3631386
3、联系邮箱:600496@jgsteel.cn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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