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发“负面文章”后有偿删帖,检方以敲诈勒索罪公诉:建议量刑七个月

男子网上发“负面文章”后有偿删帖,检方以敲诈勒索罪公诉:建议量刑七个月
2023年04月27日 18:02 媒体滚动

转自:九派新闻

起诉书截图。图/中国检察网起诉书截图。图/中国检察网

4月27日,中国检察网披露了一起“有偿删帖”案件。

陕西延安一男子以删帖为由收受他人钱财,被检方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检方向法院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据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起诉书,2021年5月18日,男子在自己的微博上转发了一篇文章,文章标题为“村干部伙同银行工作人员盗走他人账户资金村民上告无门”。该帖子内容称,当地某村的书记伙同银行工作人员,盗走本村某村民账户资金4080元。

在帖文发布几天后,该村支书主动联系了男子并请求删帖,还给了他4000元现金,随后男子将文章删除。

不过据洛川县检察院发布的起诉书显示,该帖文内容并不属实。

2022年8月30日,男子带着妻子到当地某医院看病,因需要排号,没能及时看病,其便以“(曝光)洛川县卫生健康局,乡镇卫生院老百姓看病难”为标题,在自己微博发布了一篇帖文。

文章发布后,涉事医院院长亲自找到男子删帖,男子称至少需要3000元方可删除文章,前者最终向其支付了2000元现金,文章随之被删除。

同年9月20日,男子用妻子微博又发布了一篇《(曝光)陕西省洛川县乡镇卫生院疫情期间大门紧锁分检门诊无人上班》的文章,该文章指明涉事医院为洛川县某卫生服务中心。

当晚,该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便找到男子请求删除文章。

男子谎称,微博文章不是自己所发,但答应可以帮助联系删除,后收取了3000元现金。次日,微博文章仍未删除,男子再次收取了3000元现金,文章最终被删除。

洛川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最终,检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1.5万元。

九派新闻记者 陈伟

编辑 任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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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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