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87号)。
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现对公司此前提交的《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其他相关申请文件进行内容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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