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9日 05:0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公司代码:688459                                                  公司简称:哈铁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的相应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2022年度哈铁科技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26.70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91.4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哈铁科技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4,170.03万元,其中母公司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788.66万元,公司2022年度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4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3,840.00万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31%。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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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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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铁路专业信息化、智能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保障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安全,提升高速运行、恶劣运行环境下的安全检测与智能设备运行效率,实现智能化、数字化交通管理。公司是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与智能运维行业中开展时间最早、产品体系最全、技术最为领先、市场份额最大的龙头企业。产品可分为轨道交通安全检测监测、铁路专业信息化、智能装备与运维、新兴技术(5G、北斗、物联网、大数据)研究及服务四类。

  1.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类产品:

  以5T、6C产品为代表,主要包括以下产品:

  (1)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THDS系统)

  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采用辐射测温技术,动态非接触式采集列车轴承的红外辐射能量,实现对通过车辆轴承温度的实时监测,并对温度超限的轴承按热轴等级进行实时报警,最高适应车速可达到350km/h,是防止燃、切轴的安全保障设施,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设备。

  公司生产和销售THDS系统全套设备,已在全路安装使用, THDS系统市场占有率约51%。其中红外轴温探测站设备运用了非接触红外探测、直流探测、热备冗余等多项公司自主研发的技术,结合大数据运维技术的运用,使设备具有超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在环境恶劣地区,也得到了大量的使用,如:青藏铁路格拉段最高海拔5,072m的高原地区;冬季最低温度达到-45℃的高寒地区;轨边温度达到60℃的高温、潮湿地区。产品每年防止多起燃、切轴事故,为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作出贡献。

  (2)铁道车辆滚动轴承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TADS系统)

  铁道车辆滚动轴承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采用声学诊断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过声学传感器阵列对运行中的铁道车辆轴承噪声信号的实时采集和分析,识别轴承的工作状态,可提供有效的轴承内部早期故障诊断结果,并对轴承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实现铁路货车、客车、地铁车辆和动车组运行状态下滚动轴承早期故障报警,增强了轴承的预警能力,将防范关口前移,确保行车安全。

  公司生产和销售TADS系统全套设备,已在全路18个铁路局集团公司安装使用,在线联网运行的TADS系统市场占有率约90%。公司产品每年发现上百起轴承或车轮缺陷,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生产的TADS系统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设备预留一定冗余,环境适应性强,预报准确率高,设备性能稳定可靠。

  (3)列车故障轨旁图像检测系统

  列车故障轨旁图像检测系统(图像系统)包括货车故障轨旁图像检测系统(TFDS系统)、客车故障轨旁图像检测系统(TVDS系统)、动车组运行故障图像检测系统(TEDS系统)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全车360°动态图像检测系统(VIDS-W-M系统)等。其中TFDS系统是针对货车运行故障检测开发的,在铁路机车车辆运行安全检测行业最先使用,TVDS系统、TEDS系统及VIDS-W-M系统是在在客车、动车组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故障动态图像检测领域的开发和运用,目前上述四类图像检测系统均已在轨道交通市场上得到广泛使用。

  公司生产和销售图像检测系统全套设备以及配套设备,已在全路铁路局集团公司以及北京、广州、沈阳等城市轨道交通安装使用,TFDS系统市场占有率约33%、TEDS系统市场占有率约25%、TVDS系统市场占有率约14%。其中探测站设备运用多项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设备环境适应性强,在环境恶劣地区均有设备使用,同时也适应多种线路现场场景。

  (4)接触网供电安全检测监测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CRCC认证并销售的接触网供电安全检测监测产品(供电6C系统)包括车载接触网运行状态检测装置(3C)、接触网悬挂状态检测监测装置(4C)、受电弓滑板监测装置(5C)。

  (5)货运安全管理系统

  货运安全管理系统轨边设备通常安装在车站的咽喉部位、路企交界线、路局分界口处,实现了对到发货物列车装载状态的动态检测和实时监控,为货检人员提供准确及时的预检信息,同时为货车装载异常情况查询、分析提供必要的依据。

  公司生产和销售货运安全管理系统全套设备,目前已在哈尔滨局集团公司、武汉局集团公司、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及多个专用线安装使用。货运安全管理系统的上线应用,在货检作业环节实现了人机结合的货检作业模式。利用货运安全管理系统对货车装载状态进行预检,可真实还原“检车”现场的效果,发现疑似问题重点把控,增强了货车复检的针对性,降低了外勤人员的劳动强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6)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

  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ATIS系统),基于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通过无线微波信号自动识别运行中列车的车次和机车车辆的车号等信息,自动记录准确的通过车时间,基于车轮传感器及检测算法,自动计轴、计辆、测速和准确识别列车运行情况,实现列车和机车车辆的实时追踪管理。ATIS系统可以为局间清算和检修管理提供数据,并为安全监测检测系统提供车辆轴承定位,实现故障部位的准确预报和联网跟踪报警,是铁路运输管理和信息化的基础数据源。

  2.铁路专业信息化类产品

  铁路专业信息化类产品指为铁路车务、机务、工务、供电、电务、车辆等各铁路应用领域服务的信息化系统,主要运用软件、数据库、物联网技术,实现数据可查、人机交互、高效管理、大数据分析、智能化决策等功能。此外,铁路专业信息化类产品亦包括为实现客户项目管理需要,对外采购后进行集成和安装的系统集成类产品。

  3.智能装备与运维服务

  智能装备产品指用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机车车辆检修、整备、运用等业务的专业设备,结合机械技术、微电子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信息技术等先进技术,产品具有自动化、智能化的特点。

  (1)列车自动清洗机系列产品

  列车自动清洗机是专为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自动清洗设计的专用设备。适用于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外表面清洗。设备安装在贯通式洗车库内,使用洗涤液、循环水、清水刷自动冲洗、刷洗列车前后两端面、车顶面及两侧外表面。设备具有自动仿形、无人值守、远程调试、远程控制等功能。

  公司列车自动清洗机已在全国38个大中城市约100余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上投入使用,报告期内地铁市场占有率超过45%。

  (2)减速顶

  减速顶是一种不需要外部能源就能自动控制车辆溜放速度的调速工具,包括对车辆速度起判断作用的速度阀,对车辆起制动作用的压力阀,并充有一定容积的油液和氮气。减速顶包括可控减速顶、停车顶、止轮顶、加速顶等多种产品。减速顶主要应用于编组线、到发线、客车整备线、翻矿线等,可在调车场内直线段、曲线段和道岔区安装使用。

  公司研制的减速顶调速系统已应用于全路16个铁路局集团公司及多条企业专用线,并先后出口至美国、波兰、俄罗斯等国家的十多个铁路编组站以及钢厂、电厂等。

  (3)动车组融冰除雪设备

  动车组融冰除雪设备综合运用了图像智能识别技术、计算机控制、变频驱动、网络通讯控制技术以及高效换热和恒压供水相结合的工程技术,实现了动车组融冰除雪技术的装备化,该设备已在哈尔滨动车段哈西动车所、佳木斯客车整备所投入运用。该技术装备提高了高寒地区动车组运维效率和运行安全的保障水平,解决了人工劳动强度大、效率低的问题,为未来高寒地区高速铁路的建设提供保障。

  (4)运维服务

  公司运维服务主要面向机车6A系统(含直流机车视频监控系统)、THDS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产品。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机车车载安全监测检测设备运用维护管理规则》《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等技术规章,上述产品需要进行日常维护以保证其可靠运转,由于该类产品专业性强、维修技术难度高,因此由我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设备维护服务。

  4.新型技术研究及服务

  (1)哈铁科技作为国铁集团科技创新平台,是行业领先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需要为铁路技术革新提供基础创新支持,为保障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安全,实现智能化、数字化交通管理等方面提供技术储备,公司引入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模型、物联网、北斗、云平台远程监控等先进技术研究。为铁路数字化、信息化转型提供技术支持。

  (2)先进技术研发与设备试验服务

  公司作为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与铁路专业信息化和智能装备行业领先的设备供应商,具备较强的新技术研发实力和设备试验能力。公司凭借在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与相关领域数十年的经营经验及技术储备,对行业内痛点问题进行全方位分析,设计研究方案,搭建试验平台,进行方案比选。根据试验结果和分析结果,研究运用作业模型和现场实时方案,最终向客户提交研究报告、软件著作权等研发成果。

  (3)综合解决方案服务

  公司综合解决方案服务主要是根据客户需求,按照合同约定对铁路站段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等领域工程项目涉及的设计、采购、调试、开通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综合解决方案全面负责。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市场化销售模式,订单主要通过投标方式取得,按照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和采购,部分零配件采用外委加工形式生产,公司保留总装环节。

  1.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市场化的销售模式,以直销模式为主,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与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获取业务,签订业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及客户需求提供轨道交通产品及轨道交通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凭借技术研发和产品优势获取客户,报告期内,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方式获取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8.53%,其余为公司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获取的业务,主要为产品升级以及运维服务,上述业务需要在既有产品上实施,因此客户会向原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公司根据所负责产品的地域分布特点对国内市场进行区域销售和技术服务,同时设有对外合作业务人员负责境外市场开发和销售,主要模式是通过直销或境外客户参加境外铁路项目的招标采购,实现公司产品的境外销售。

  2.采购模式

  (1)采购种类: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件、设备安装施工、维修及其他技术服务

  (2)采购方式和供应商管理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采购制度,根据物资采购规模、市场供应商家数、采购物资的标准化程度等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公司物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网上竞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电商采购、直接采购等方式。

  公司建立了物资供应商信息登记制度,要求参与公司物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填报《物资供应商档案》《合作供应商资质审查表》《合作供应商增加品种申请表》,并向公司物资采购部提交完整的企业商务、合作品种资质信息。物资采购部会同企管法律部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管理。物资采购部每年对既有合作供应商的企业商务、品种资质信息的有效期进行定期核查,清除或停用不合作、淘汰、资质信息过期的合作品种,及时更新合作供应商有关资质信息。

  公司对生产急需、无法从既有合作供应商信息库中的合作品种组织采购时,可执行渠道外临时应急采购物资供应商资质审批手续,由需求部门提出并进行初审,报物资采购办公室审批。对符合公司合作供应商及品种资质条件的,经审核后可纳入公司合作供应商信息库管理。此外,对于通过公司招标采购方式,中标的供应商可直接纳入合作供应商信息库管理。

  公司关注供应商日常合作中的商务行为,督促供应商对不良行为进行整改,并将不良行为纳入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物资采购部通过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划分供应商信用等级,发布供应商信用风险预警,建立“黑名单”机制,对进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及时暂停采购。

  3.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以外协生产方式为主、自主生产方式为辅的生产模式。公司产品生产包括研发设计阶段、技术文件交付阶段、制造阶段、整机组装阶段、联调测试阶段。公司注重先进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将资源向研发设计、技术文件交付、整机组装、联调测试等关键过程倾斜,由公司部门开展实施;对于机械件加工、机柜加工等技术含量较低的制造环节,在保证公司核心技术安全的情况下,交由委外加工企业生产。

  报告期内,与公司开展合作的外协厂商7家,不存在对单一外协厂商的重大依赖。

  (1)委外加工的质量控制

  公司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铁集团标准,制定公司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存储等各项规定,并在生产控制过程中严格执行。

  公司将委外加工企业作为供应商,根据《物资供应商档案》《合作供应商资质审查表》《合作供应商增加品种申请表》等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合格供应商准入管理。公司各产品事业部负责制定并提供生产所需的技术文件;公司采购部门根据各事业部提交的物料需求计划向外协加工企业下达生产计划,监控生产过程,并定期跟进委外加工产品交付情况;各事业部会同质量管理部跟踪解决生产现场产品质量问题,提升产品交付效率;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外协加工厂商生产成品质量检验。

  报告期内,公司质量控制有效,不存在质量纠纷。

  (2)公司产品核心技术及保密

  公司的核心增值环节为产品研发设计环节,包括功能架构设计、产品结构设计等。公司自主研发了9项核心技术,核心技术体现在硬件原理设计图纸和应用软件上。公司对硬件原理设计图纸和软件底层代码严格保密,仅向外协加工厂提供生产加工图和测试版软件,外协加工厂根据生产加工图进行硬件组装和加工,并将测试版软件烧录到硬件中,完成基础功能测试。向客户发出的产品由公司在整机组装环节负责烧录正式版软件,或销售时提供软件使用许可。委外加工环节不涉及公司核心产品技术。

  公司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证在委外加工环节技术不被泄露:①公司与委外加工企业通过在协议中约定保密条款约束委外加工企业泄密行为;②仅向外协提供生产加工图和测试版软件,原理设计图纸和底层代码严格保密,主动防御委外加工企业泄密风险;③公司重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研发的新技术及时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以降低公司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4.研发模式

  公司依据《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管理办法》文件,每年召开科研工作会议,对新立项及在研项目进行专家委员会论证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策后,下达年度科研项目计划。组织专家对研发过程关键节点进行跟踪和评价,经过样机的静态功能和指标的调试,达到设计要求,按照《上线试验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上道试验验证。依据《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管理办法》《科技研究开发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文件,开展知识产权申报、结题验收、技术评审、科技成果登记等相关事项,并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评价。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及特点

  公司从事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智能装备及铁路专业信息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智能装备及铁路专业信息化产品收入占比在50%以上。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下“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之“C371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之“C3716 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所处行业属于“2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4 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之“2.4.1 铁路高端装备制造”及“2.4.4 轨道交通相关服务”,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对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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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6年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公司产品属于目录中“2.4.6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关键设备和系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属于“高端装备领域”之“先进轨道交通”。

  在高铁及重载铁路领域,根据国家铁路局公布信息,2022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不包含港澳台)完成额7,109亿元。根据国铁集团数据,2022年全国铁路投产新线4,100公里,其中高铁2,082公里。截至2022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5.5万公里,其中高铁4.2万公里。2022年,国铁集团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实施,国家重大铁路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公司在手订单履约得到有效保障。未来随着既有高铁线路运营年限逐年增加,及推动监测检测、检修数字化,推动修程修制改革对产品的迭代升级需求的增加,将为公司产品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看,新兴国家和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方兴未艾,而发达国家主要城市的轨道交通系统也在不断地进行更新改造和技术升级。从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来看,近年来,国家层面城镇化发展战略也给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源源不断地注入动力,部分大型城市相继建成了一批项目,使城市交通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对充分发挥城市功能、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累计55个城市投运城轨交通线路超过10,000公里,其中地铁8,012.85公里。2022年新增5个城轨交通运营城市,另有20个城市有新线、新段或既有线路延长项目开通运营。2022年,共计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路长度1,085.17公里,新增运营线路25条,新开后通段或既有线路的延伸段25段。

  中国铁路和城轨交通建设如火如荼,当前正处于投资高峰期,其庞大的投资规模对经济拉动作用十分明显,从产业链受益角度看,随着其建设进入新一轮高潮,整个产业链都将依次受益。按时间顺序,产业链上依次受益的是基建施工、工程机械、基建配套设备、机车车辆及其配件,以及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及设备。由于基建建设需2-3年,基础配套设备、机车车辆及配件、智能化、信息化投资在基建完成之后,哈铁科技安全监测检测、智能装备与运维、铁路信息化等行业与铁路和城轨基建投资相比明显滞后,未来几年将是智慧铁路、智慧城规的高速发展的开始,将为哈铁的车辆段数字化转型升级、铁路桥梁智能检测机器人系统、自主研制的RFID芯片等新产品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因此哈铁科技所属行业未来几年仍将处于高速发展时期。

  (2)主要技术门槛

  国家铁路局颁布的铁路行业技术标准和国铁集团颁布的铁路企业技术标准,是铁路专用产品进入铁路行业的基本门槛,其结合我国铁路运营需要,突出了安全可靠性技术要求,明确了质量性能指标和试验检验方法,保障了铁路产品的质量,是铁路安全运营的重要保障。

  技术标准保障了进入铁路建设的技术和产品符合质量、安全、卫生、环保、能效以及综合交通等要求,为铁路工程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提供客观公正、科学适用的技术依据,起到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

  哈铁科技所属行业产品与铁路运输安全密切相关,铁路部门对行业产品有着严格的要求。一方面要求行业产品有很高的可靠性、安全性和适应性,并通过长时间的试运行来进一步证实,具体体现为产品进入市场前需取得评审鉴定或产品认证(CRCC认证),在使用中还要进行严密的安全监管。另一方面,为了保障产品长期使用的后续保障,如消耗后的补充、对产品必要的改进等,铁路行业也特别关注生产企业长期经营的能力,这样就对生产企业的规模、经营实力等方面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因此所属行业基本特点是核心技术门槛高,客户对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持续性均有极高的要求,要求企业具备极强的抗风险能力。

  哈铁科技所属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的行业,专业性强,涉及机械设计、微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自动控制、系统集成等多项高新技术,一般企业很难在短期内掌握本行业所涉及的技术,而产品和技术创新是推动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此外,行业内的技术主要针对中国铁路的实际情况开发,具有独特性,行业外的企业要掌握相关技术体系有较大困难,所以新进入者具有很高的技术门槛。

  哈铁科技拥有新香坊正线实验基地、哈尔滨动车段联合实验基地,可为公司在研产品提供实验条件,为公司研发过程创造现场实验环境,提升公司在研发阶段面对真实应用场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提高产品研发速度、保证研发质量,为产品取得评审鉴定和产品认证创造有利条件。

  除上述主要技术门槛外,进入行业市场实际还存在以下壁垒:

  一是经验壁垒。铁路安全监测检测、信息化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对于行业设备、应用软件及服务提供商而言,需要对行业发展趋势和整个应用环境有较深入的了解,并且能整合集成现有的其他系统。同时,客户对设备、系统自身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要求很高,且项目均为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企业以往的项目业绩、系统安全可靠的实现性等诸多因素直接影响是否具有投标参与资格,因此,行业经验积累已成为本行业的进入壁垒。

  二是人才和资金壁垒。铁路安全监测检测及信息化对熟悉铁路专业业务流程和软件方面要求较高,是典型的智力密集型行业,相关专业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相对有限,如企业无这方面人才积累,引入这方面的人才相对困难,这形成了本行业的人才进入壁垒;随着国内轨道交通信息化的逐渐发展,大项目越来越多,招标方对竞标企业的资本实力提出较高的要求,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中标企业需具有更强的资金实力以应付较大的项目运作资金需求。资金壁垒可以有效阻止一些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的企业进入大型及高端项目。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哈铁科技的主要产品包括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类产品、铁路专业信息化产品及智能装备产品,同时提供轨道交通专业技术服务。目前不存在与公司产品类型、业务结构完全相同的上市公司,仅有部分上市公司与公司在个别产品或项目上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

  为使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一定可比性,从行业类别、业务相似度、下游应用、公司规模、财务数据可比性等角度综合考虑,选取部分产品与公司类似或应用领域相同的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中,康拓红外(300455)的主要产品中包含THDS系统、TADS系统和图像系统;远望谷(002161)的主要产品中包含AEI系统和电子标签;神州高铁(000008)的主要产品中包含货运安全管理系统、图像系统和洗车机。

  康拓红外、神州高铁、远望谷是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对手以国铁集团体系外的企业为主,行业市场份额排名前列的三家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康拓红外(主要在THDS、TADS、图像系统三大细分领域)、神州高铁(主要在货运安全管理系统、图像系统、列车自动清洗机三大细分领域)、远望谷(主要在图像系统、AEI、电子标签三大细分领域),其中康拓红外及神州高铁为国有企业,实际控制人分别为航天科技集团、国投集团,远望谷为民营企业。此外,在轨道交通安全检测监测类产品上,武汉利德(主要在货运安全管理系统领域)、成都铁安(主要在TADS 领域)、哈科佳(主要在图像系统领域)、华兴致远(主要在图像系统领域)、国铁电气(主要在供电6C系统领域)等也有涉猎,在智能装备类产品上,沃尔新(主要在列车自动清洗机领域)、青岛四机(主要在列车自动清洗机领域)、沈阳中铁(主要在减速顶领域)等实力不容小觑,在铁路专业信息化类产品上,郑州康华、黄石邦柯等经验亦较为丰富。当然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公司在领域内的产品体系完备程度是任何竞争对手无可比拟的。

  历经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类、智能装备类、铁路专业信息化类三大类产品,涵盖THDS系统、TADS系统、AEI设备、电子标签等品类齐全的产品类别。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康拓红外主要聚焦THDS系统、TADS系统、图像系统等具体产品,远望谷以AEI设备、电子标签等具体产品为主,神州高铁主要产品包括货运安全管理系统、图像系统和洗车机,公司是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与智能运维行业中产品体系最全的企业之一。产品对应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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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多类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国内第一,处于较为明显的领先地位,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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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神州高铁市场占有率使用其下属子公司武汉利德、华兴致远、沃尔新数据进行测算。

  根据具体产品的不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场占有率有所差异,除客车故障轨旁图像检测系统(TVDS系统)和动车组运行故障图像检测系统(TEDS系统)外,其余产品市占率均排名第一,其中TADS独揽九成份额。以非接触红外动态测温技术为例,公司在信噪比、测温误差、传感器单元数量等技术参数上均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铁路建设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和重要改革时期,根据国铁集团《“十四五”铁路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推动监测检测、检修数字化,推动修程修制改革是铁路建设运营行业的重要改革方向,包括深化工电供一体化检测维修、推进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与修程修制优化、完善设施设备检测监测和养护维修、以精准检测维护为目标推动高速动车组、机车车辆、固定设施故障预测和健康管理等,铁路技术装备智能化、工业数字化水平的提升将催生大量产品需求。

  轨道交通行业预计将继续深化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提升铁路技术装备智能化、工业数字化水平。轨道交通的智能化、数字化发展,将带动安全监测检测设备、智能装备设备在智能化、数字化场景下的延伸需求(如“5G+北斗”的移动车载装备、智能铁路AI平台设备、铁路智能机器人等产品),市场空间足够广阔。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铁路技术变革方向,牢牢把握客户需求,一方面推进公司产品技术迭代、产品换型升级加速,热轴加热轮探测装置、5T设备小型化智能化设备等众多新一代技术设备陆续投入市场,将为公司业绩长期增长奠定压舱石。另一方面公司结合自身技术优势,立足高速、重载等轨交新领域,加强成果转化,车辆段数字化转型升级、铁路桥梁智能检测机器人系统、自主研制的RFID芯片、红外光子元器件等新产品将打开广阔市场空间。

  公司作为国铁集团旗下的科技创新平台,将借助国铁集团推动科技板块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政策优势,依托资本市场力量,逐步整合路内优质科技资源,并购路内科技板块优质企业,形成综合成果转化平台。同时公司也将加强与中国中车、湖南轨交、中科院上海技物所等战略合作方的协同合作,充分挖掘重要战略客户的业务增量和技术研发合作领域,形成纵向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充分挖掘重要战略客户的业务增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把握新机遇,开创新局面,奋力推动公司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取得科研开发新成果,较好完成全年经营业绩。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08,919,381.43元,较上年度减少10.22%,净利润为123,925,911.46元,较上年度增长23%,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5,267,019.57元,较上年度增长32.4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董事陈国剑、周际辞职,详见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铁科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2023-006),导致公司董事空缺2人。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双武先生、昝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员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陈双武先生、昝波先生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双武先生、昝波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陈双武先生、昝波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陈双武先生、昝波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陈双武先生、昝波先生简历

  1.陈双武先生,出生于1964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85年8月至1989年11月,历任哈尔滨铁路局佳木斯分局佳木斯车务段党委宣传助理员、组织助理员;1989年11月至2002年8月,历任佳木斯分局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广播电视分中心副主任兼有线电视台副台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政策法规分处分处长;2002年8月至2009年10月,历任哈尔滨铁路局佳木斯分局佳木斯站党委书记、客运分公司党委书记、佳木斯客运段党委书记;2009年10月至2021年7月,历任哈尔滨铁路局纪委路风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经营管理研究室副主任、集体经济管理处党工委书记;2021年7月至今,任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部主任。

  2.昝波先生,出生于1977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0年8月至2006年3月,历任哈尔滨铁路局昂昂溪机务段助理会计师、财务科副科长;2006年3月至2017年11月,历任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机务段计划统计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总会计师;2017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20年3月至2021年4月,任哈牡哈佳哈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2021年4月至今,任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收入部)副主任兼资金结算所主任、税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8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53.2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106.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230C000569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0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根据《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86,750.50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8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 专项说明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哈铁科技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26.70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7,491.4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哈铁科技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4,170.63万元,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788.66万元,公司2022年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4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3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投入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准则解释15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准则解释16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5号》和《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按上述原有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5 号》和《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铁科技”、“公司”) 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了《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现将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53.20万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531,974.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1,068,025.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 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致同验 字[2022]第230C000569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扣除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104,784,905.67元后,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共计人民币1,524,815,094.3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4,802,552.29元;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2,701,223.77元,为收购国铁印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使用人民币322,701,223.77元。

  ■

  注:上表本期指公司上市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制定《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 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新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哈尔滨新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天津哈威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哈威克”)(天津哈威克与哈铁科技共同视为协议的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18,531,974.55元(不含税),截至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8,605,056.47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8,605,056.47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上述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230C016386号)。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1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哈铁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哈铁科技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230A008028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哈铁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哈铁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铁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铁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铁科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哈铁科技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监事会对公司发展的各项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及整体市场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管理运作和业务发展需要;薪酬的审议及发放的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9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9日

  至2023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6、7、9、10、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2、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 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年5月8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橙泽路2599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信函方式登记:须在 2023年5月8日 16:30 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法律证券部,并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资料原件(地址见“六、其他事项”)。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橙泽路2599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证券部

  邮政编码:150000

  联系电话:0451-86428753、0451-86445573

  邮箱:crtcagm@veic.com.cn

  联系人: 赵靖霞  杨海霞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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