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辽宁日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拟对丹东市前阳鑫隆冷藏加工厂等65户债权资产打包处置,资产所在地丹东地区,截至2023年2月20日,丹东市前阳鑫隆冷藏加工厂等65户债权本金合计32445.79万元,利息合计34630.36万元,孳生息合计42644.73万元,诉讼费用合计42.43万元,债权总额合计109763.31万元。拟处置资产包中,借款方式为抵押+保证+信用的有3户,债权本金合计2967.40万元,占全部债权本金的9.15%;借款方式为抵押+保证的有11户,债权本金合计14281.73万元,占全部债权本金的44.02%;借款方式为抵押+信用的有2户,债权本金合计2188.80万元,占全部债权本金的6.75%;借款方式为抵押的有26户,债权本金合计5154.20万元,占全部债权本金的15.89%;借款方式为保证的有16户,债权本金合计2466.46万元,占全部债权本金的7.60%;借款方式为信用的有7户,债权本金合计5387.20万元,占全部债权本金的16.60%。其中28户已诉讼,37户未诉讼。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债权打包处置,通过债权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等公开处置方式转让或协议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贾经理、于经理
联系电话:0411-83678826
通信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11601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0411-8367066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2023年3月27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