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3月11日 07:2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0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晓民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总经理工作细则》。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舆情管理制度》。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财务管理制度》。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核算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会计核算制度》。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子公司管理制度》。

  2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制度》。

  2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1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公司监事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2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管理的规定,对2023年度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7,744.00万元。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产品、接受劳务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晓民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表格中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一)

  名称: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民

  注册资本: 8904.28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大街19号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推广服务。消杀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生物技术研发;精细化工产品研发和技术服务;药品的生产及销售;饮料、保健食品的生产及销售;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及销售;饲料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无机防火保温板的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化妆品生产;食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化工设备、仪器仪表、化学试剂、五金机电产品的销售;劳务派遣;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人(二)

  名称: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华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大道(纬二路)7-1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兽药生产(以上产品凭许可证生产);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派遣;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人(三)

  名称:河北尚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大街19号1号楼418室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专用设备、水处理材料、环保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销售;水处理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垃圾填埋场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及托管运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网上及实体店销售:消杀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人(四)

  名称:乌海市兰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书建

  注册资本:161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的重要股东,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河北尚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乌海兰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均为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上述单位均为公司董事刘晓民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各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公司长期合作对象,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在该事项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事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材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与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刘晓民先生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晓民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交易所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3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修订、制定相关制度。

  一、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对照表如下

  ■

  注:上表加粗部分为本次主要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内容不变。因本次修订有删除、新增条款,故《公司章程》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和顺延,涉及条款引用的,条款序号也相应进行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本次修订、制定的制度如下

  ■

  三、审议情况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的相关制度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修订及制定的相关制度全文,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4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事项

  (1)议案2.00、3.00、4.00、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3月24日16: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4日(其间交易日的9:00-11:00或14:00-16:00)。

  6、信函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楼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730030)

  7、传真登记号码:0931-8427597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慧

  电 话:0931-8439763

  传 真:0931-8427597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楼

  邮政编码:730030

  邮箱:ytsy000691@163.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1,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本人(本公司)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

  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5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该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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