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妻子脸部泼硫酸男子称已同意离婚:3年前闪婚,了解太少,妻子:现在不敢出医院,考虑换城市生活

向妻子脸部泼硫酸男子称已同意离婚:3年前闪婚,了解太少,妻子:现在不敢出医院,考虑换城市生活
2023年02月19日 12:00 媒体滚动

转自:九派新闻

近日,浙江开化男子向妻子面部泼硫酸,但仅被行政拘留了10天,引发关注。2月19日,据新京报“紧急呼叫”报道,记者从涉事双方核实,婚后两人发生矛盾,妻子张女士起诉离婚未果。

丈夫徐某某称,自己是一名化工工程师,对泼硫酸行为感到后悔。目前已同意离婚,将尽力承担妻子的治疗费用,若妻子伤情鉴定后涉及刑责,自己不会逃避责任。

据悉,涉事双方3年前结婚,婚后经常有矛盾,张女士起诉离婚未果。1月14日,双方再次发生冲突,丈夫使用硫酸泼至妻子面部。

2月18日,丈夫徐某某告诉记者,他目前已经同意离婚。“闪婚这种,了解太少了。现在她不是起诉离婚吗,我们先处理离婚的事情”。

徐某某称对自己泼硫酸的行为感到后悔,将尽力承担妻子的治疗费用,“她治疗的钱肯定会帮她出的,现在治疗的钱大部分也是我给她付的。伤害肯定是伤害她了,对不起肯定是对不起的,做了蛮后悔的,考虑得太少了,自己太没有为家庭考虑了”。

徐某某还称如果妻子伤情鉴定为轻伤及以上,自己将不会逃避刑事责任。“肯定按法律来,责任肯定要承担,这个也逃避不了”。

张女士称,被泼硫酸让自己身心受伤,自己连出医院都不敢,伤好后将考虑换个城市生活。

此前张女士介绍,自己是颜值主播,长的比较好看,现在出门都不敢摘下帽子。她表示,脸上的肉已经长好了,但耳朵一直不好,眼睛上的那一块也开始疤痕增生了。“ 医生说浓硫酸有强腐蚀性,毁容是肯定的了”。

2月18日,开化县警方发布通告:针对网友关注的张某某伤情和嫌疑人徐某某处理情况,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2.2条,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鉴定。因张某某尚在治疗康复中,1月15日,开化县公安局先行对徐某某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4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根据张某某伤情鉴定结果,依法追究嫌疑人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新京报“紧急呼叫”、浙江开化公安】【来源:九派新闻综合新京报“紧急呼叫”、浙江开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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