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大象新闻
大象新闻记者 李莉芸
据天眼查消息,2月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B站(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关联案件为葛优与该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为葛优。案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满后第3日开庭审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在未取得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肖像制作表情包,并提供给网友使用,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葛优可以要求平台下架相关表情包,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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