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综合
天眼查App显示,1月5日,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取消所属公司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形象代言人合作的公告。内容显示,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先生、吉娜 (Gina Alice)女士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此公告前一天,浪莎控股刚刚发布相关签约公告。
据中证报5日报道,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对此,浪莎股份证代表示,“可能是有这个变化,具体情况会再公告。”
据了解,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注册资本9721.758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含针织内衣、针织面料的制造;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投资管理咨询。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翁荣弟在30余家浪莎关联公司任职,其持股约33.33%的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浪莎集团主要对外投资公司,该公司拥有40余家浪莎关联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2022年10月29日浪莎股份公布的2022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主营收约2亿元,同比下降19.51%,归母净利润约1003.85万元,同比下降37.76%。据悉,此次与郎朗吉娜合作浪莎内衣需支付代言费共计为275万元(含税),相当于浪莎股份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27%。
来源:综合 天眼查、中国经济周刊、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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