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光一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龙昌明12月30日收深交所监管函,2020年6月,公司与卢康签订《借款协议》,约定由光一投资提供履约保证金、卢康提供借款资金,以大宗交易方式,通过卢康控制的证券交易账户,将上述资金用于购买光一投资持有的193.5万股光一科技股票,持有期间相关盈亏由光一投资承担。即光一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他人名义购入光一投资持有的光一科技股票,并以他人名义实际持有六个月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售出。光一投资、龙昌明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光一科技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披露了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光一科技股份283.5万股(含上述193.5万股)等信息,但未披露上述借款协议及相关证券账户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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