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贝壳财经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2日晚间,长安汽车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长安新能源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重庆长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7.71%股权和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长安新能源2.63%股权,交易总金额为13.32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将由40.66%增加至51.00%,长安新能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编辑 赵方园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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