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台海网
案例:
李某某、全某等人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开设“夕阳红”公寓,通过召开推介会,在菜场、超市、广场等公共场所散发传单,吸引老年人群体。其主要手法为组织老年人参观“夕阳红”公寓,邀请老年人参与聚餐和养生讲座,并诱之以高利或高额回报,吸引老年人签订“入住合同”,收取“入住保证金”,从而变相非法集资。同时,还虚假承诺投资1万元达半年以上,可以得到400元至800元不等的红包,养老公寓建成后投资人可以优惠入住等等。
然而其所获资金投入到养老等公益性事项及其他生产经营上的人力、物力、资金比例极小。经公安司法机关鉴定,李某某、全某涉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金额为9亿元,给老年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教您识破养老诈骗常见“套路”
1、以投资虚假养老项目为借口进行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通过鼓动老年人投资养老保险项目、投资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售后定期返利、高额分红等方式,诱骗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温馨提醒:对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大额投资项目,要多与子女沟通,还要向民政、工商、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了解项目是否真实存在。
2、提供虚假养老服务骗取钱财。
利用上门照料、机构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通过诱骗中老年人签订合同、缴纳会费、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钱财。
温馨提醒: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提示标语,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提高警惕。子女要多与家中的老年人交流、沟通。
3、销售虚假养老产品骗取钱财。
通过提供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中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
温馨提醒: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寻医问诊,到正规的商场购买产品。不要轻信所谓偏方、特效药,以防陷入“药托”骗局。
4、虚假宣称以房养老诱骗贷款、抵押
通过养老形式讲解和推介,诱骗老年人形成房屋产权“倒按揭”消费理念,非法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诱骗中老年人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
温馨提醒:要时刻提醒自己,"房子是一辈子的积蓄,那才是实实在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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