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8月4日公告,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远投资与东莞万科、溢柯倾实业、中天海德、峰景集团及万亨地产签订《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石竹路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宏远投资参与万亨地产增资扩股并因应合作开发项目地块的需要,根据持股比例对等投入原则,向万亨地产提供相应的股东投入。
该次事项,宏远投资对项目公司首次增资认缴的注册资本(即对外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取得10%股权,如若项目公司后续调整或增大注册资本则各股东相应增大出资额,则宏远投资对应认缴出资增至1.73亿元,保持10%股权比例不变;此外,在项目公司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投入原则下,宏远投资对项目公司的其他形式的资金投入(即财务资助金额)预计不超过5.4亿元。协议各方向项目公司追加的股东投入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和项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均不计收资金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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