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亚男
继苏交科后,江苏又一家设计咨询类上市公司投入国资“麾下”。
在停牌了5个交易日后,8月1日,中设股份对外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及股东陆卫东与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交通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经过股份协议转让、中设创投合伙份额转让、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等一揽子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为无锡交通集团,而无锡交通集团由无锡市人民政府100%持股。
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苏交科、中设股份这类上市公司选择投入国资‘麾下’,一是自身业务增长‘天花板’渐显,二是上市公司业务本身也高度依赖政府或国企。国资作为实控人,对上市公司业绩及业务都有相当大的助力。”
一揽子交易获控制权
协议显示,本次一揽子交易共分四部分。其中,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及陆卫东与无锡交通集团控制的主体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炬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陆卫东将所持有的公司合计854.0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4636%)转让给无锡炬航,转让价格为12.43元/股。
与此同时,陈凤军将其在合伙企业中设创投中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无锡交通集团控制的无锡国晟,无锡国晟控制中设创投所持874.68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5958%)。
此外,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与无锡交通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将股份转让完成后剩余持有的公司合计1089.5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9707%)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无锡交通集团行使。
记者注意到,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还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
经过上述一揽子交易后,无锡交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控制公司4162.27万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284%。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中设股份围绕交通、市政、建筑、环境四大业务领域提供工程设计咨询和工程总承包两大类业务,重点专注于城市建设和交通建设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工程设计咨询服务。
而无锡交通集团是无锡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交通运输产业及相关产业经营、管理的主体,是中设股份第二大股东。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设计类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往往面临很多合规性的要求,有国资作为实控人,在招投标的时候,有更大的优势去承接优质项目。”
多家上市公司易主国资
除中设股份外,7月至今,已有多家上市公司筹划易主,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筹划易主的13家上市公司中,中设股份、浙江仙通、新宁物流等7家上市公司接盘方均为国资,占比超五成。其中,截至8月1日收盘,中设股份总市值约16.93亿元。
高禾投资管理合伙人刘盛宇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国资对于收购上市公司动力充足,对于国资来讲,其有做大资产体量诉求,还有招商引资需求。同等条件下,在细分领域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信息公开透明,同时估值明确,是优秀标的。”
无锡交通集团表示,“获得中设股份控制权进一步增强无锡交通集团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影响力。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国有企业之间的资源互补和协同效应,以国有企业的产业资源背景为上市公司赋能,全面推进上市公司的战略性发展,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综合实力,实现国有资产做强做优的同时,提高公司价值及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对于中设股份来讲,上市公司与国资之间存在资源互补和协同效应,但是如何能够实现产业链协同,仍面临着资源对接、产业赋能、如何根据双方自身优势形成互补等考验。”江瀚说道。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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