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海南州交警支队公布贵德辖区今年审结的危险驾驶典型案件,望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珍爱生命,敬畏法律,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简要案情】
2022年2月5日,宋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贵德县梨都大道由西向东行驶,23时04分许,当车辆行驶至梨都大道贵德县公路段门口处时,因操作不当致车辆发生侧滑后发生侧翻,造成驾驶人宋某某、乘车人赵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鉴定,宋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14.1mg/100ml。
【处罚】
2022年6月14日,宋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贵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二
【简要案情】
2022年1月6日,贾某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沿贵德县迎宾路由西向东行驶,21时35分许,车辆行驶至县委十字路口处时与前方塞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辆局部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鉴定,贾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22.5mg/100ml。
【处罚】
2022年6月14日,贾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贵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三
【简要案情】
2021年10月17日,任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贵德县梨都大道由东向西行驶,当日21时1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梨都大道1km+100m交叉路口处时,与前方扎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辆局部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鉴定,任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22.5mg/100ml。
【处罚】
2022年6月7日,任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贵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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