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辽宁省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抽查检查了262家(次)企业生态环境领域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共发现17项生态环境隐患问题,截至目前,均已全部完成整改。
为切实将生态环境领域隐患问题排查发现到位,整改消除到位,促进全市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持续向好,今年5月—12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危险废物企业、尾矿库(含燃煤发电企业湿式贮灰库)、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重金属企业、垃圾填埋场和矿山、重点涉水排污单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等8类重点行业1千余家企业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本次排查共分为三个阶段,5月1日—5月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企业按照省、市有关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对治污设施、在线监测、排污许可制度、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危废管理制度、达标排放等制度对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开展一个全面大排查、大体检。6月1日—9月10日为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大连市生态环境部门将采取对企业环评、危废管理、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管理、治污设施、在线数据、达标排放等文件资料查阅和现场实地排查“双验证”的方式方法,对8类重点行业开展排查;同时,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隐患排查,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在8类重点行业基础上,完善补充了部分风险隐患行业企业,拟聘请3个专业团队,60余名专家,对全市255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215家危废重点单位、150家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采用“专家评审+执法检查”的方式开展体检式隐患排查。9月11日—10月31日为整治提升阶段,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采取“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形成工作简报,向属地通报发现的隐患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并同步完善“一企一档”台账建设和更新。
此次生态环境领域隐患排查过程中,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通过排查整治阶段检查结果结合专家意见,对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进行更新完善,对符合自我治理环保隐患规范、无环境违法行为等条件的企业,采取查看企业在线监测、区域环境风险预警系统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同时,通过隐患排查工作,帮扶企业查找自身环境风险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中。
生态环境领域隐患排查将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责任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坚决打击、依法查处、绝不姑息,以高压态势,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倒逼非法企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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