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事人销售混有异物食品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今天(5月14日)通报一起保供食品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4月18日,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网络舆情,梅陇镇华唐苑小区居民反映,在收到的保供物资中,一款酱香肘产品的真空包装袋内有苍蝇。
执法人员连夜赶赴小区开展调查取证,确认该产品存在混有异物的问题,第一时间立案调查涉案酱香肘的经销商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分公司(大润发春申店)。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保供套餐A”含有酱香肘、酱猪耳及酱猪头肉等3种产品,其中,酱香肘的销售价为17.8元/包。
《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当事人销售混有异物食品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启动长三角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向该涉案产品生产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发送协查函,对涉案产品的生产环节进行调查。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负责经销上述批次保供食品的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分公司有多次失信记录。
天眼查信息显示,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1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春申路2801号。
2009年至2018年,该公司有14条行政处罚记录。其曾因2016年8月8日销售过期乳酸菌饮品,于2017年1月4日被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15年和2017年,该公司还曾因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有多次失信记录的企业为何能成为保供物资经销商?产品真空包装袋内明显可见的苍蝇,又是如何“躲”过层层查验,发放到居民手中?这样的问题,近期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这其中,到底有没有失职渎职、利益输送等尚未见光的腐败问题?
4月以来,上海不断加强对保供物资的监管力度。
4月23日,上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专班(上海市商务委)向各有关单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保供生活物资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区商务部门要对生活物资保供礼包实行提级管理,加强对供应商资质资格的审定,对保供礼包的品种进行把关。保供礼包发放组织者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要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接。接受捐助生活物资的区、街镇和单位,要加强捐助生活物资运输、分装、配送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捐助生活物资的质量安全。
5月7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也发文,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守安全、稳价格”专项行动,加大保供领域食安执法力度,让市民“领得放心,吃得安心”。市场监管部门称,将会同商务等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保供食品安全检查,从严从快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告诫保供物资生产者、经营者,疫情防控期间,应加强对生产、销售商品的检验检查力度,严格保障产品质量,确保居民收到安全、放心的保供物资。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保障居民的食品安全。
题图来源:闵行区市场监管局
文中图片来源:闵行区市场监管局、陈玺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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