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上海青”价格上调至15.98元/斤!上海公布新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疫情防控期间,“上海青”价格上调至15.98元/斤!上海公布新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2022年04月03日 15:36 媒体滚动

疫情防控期间,竟将“上海青”销售价格由之前的7.98元/500g上调为15.98元/500g,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4月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选取又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部分超市、食品店哄抬物价

市场监管部门于近日接举报对某超市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将“上海青”销售价格由之前的7.98元/500克上调为15.98元/500g,其进销差价率高于2022年3月13日至3月19日期间销售的最高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而在某食品店哄抬价格案中,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举报对某食品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该店于2022年3月30日以40元/包的价格销售相关面类食品,在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其进销差价率高于2022年3月13日至3月19日期间销售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蔬菜未明码标价罚款5000元

王某未明码标价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于日前对王某在曲阳菜市场的摊位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已阅读市场内张贴的《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且知晓销售的产品应当明码标价的前提下,仍然未明码标价销售黄瓜、芸豆、豇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店未明码标价案中,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开展市场检查时,发现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店销售胡萝卜时未明码标价。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

肖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中市场监管部门接举报线索对肖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该场所现场价格公示牌上标示丝瓜的价格为11.8元/斤,而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销价为13元/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的价格监管,动态调整监管重点,加强价格巡查检查、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及时处理举报投诉,确保市场价格秩序平稳。社会各界如发现有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的,可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监管部门 疫情 上海市
人气榜
跟牛人买牛股 入群讨论
今日热度
问股榜
立即问股
今日诊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4-08 英集芯 688209 --
  • 04-07 新特电气 301120 --
  • 04-07 宏德股份 301163 --
  • 04-07 经纬恒润 688326 --
  • 04-06 安达智能 688125 60.55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