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2月22日晚,顶固集创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顶固集创全资子公司成都顶固集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2021年12月3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成都顶固进行了调查,发现成都顶固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贮存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及第二款的规定,对成都顶固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决定。
顶固集创表示,目前成都顶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按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和处置,公司后续会加强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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