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标称青海巴颜土特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柴达木枸杞抽检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26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检出10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1〕年第49号)。据通告,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门源县华东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青海巴颜土特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柴达木枸杞,规格型号为25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1-08-10,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 ||||||||||||||||
序号 | 抽样编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被抽样单位省份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生产日期/批号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检验机构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GC21630000344530784 | 青海巴颜土特产品有限公司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宁靖路85号 | 门源县华东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东大街126号 | 青海 | 柴达木枸杞 | 250克/盒 | 标签║不符合 GB 28050-2011 条款 6.4 的要求(蛋白质实测值为11.0g/100g,不符合≥80%标示值(≥23.36g/100g)的要求;脂肪实测值为3.8g/100g,不符合≤120%标示值(≤3.36g/100g)的要求)。║符合 | 2021-08-10 | 水果制品 | 〔2021〕年第49号 | 2021.10.22 | 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海省实施2021年总局专项计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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