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期货、股票亏损严重!农行一员工利用职工身份诈骗130多万,获刑12年4个月

2023-04-10 19:18:10 作者:金融研究院 收藏本文
A- A+

  日前,邢台银保监分局连开八张罚单,剑指中国农业银行巨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巨鹿支行”)及其员工。

  罚单显示,农行鹿县支行因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责令改正并合计罚款70万元。

  另外,时任农行巨鹿县支行行长和两名下属分理处主任也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两名员工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名员工董某涛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利用银行职工身份,骗取他人财物。金融法眼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找到了董某涛的诈骗案细节。

  23年老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骗钱投资,

  行将其开除公职

  据裁判文书网披露,董某涛1995年4月进入农行鹿县支行工作,直至2018年,银行将他开除,其在农行工作时间长达23年。

  在农行工作时间如此之久,银行为何将其开除?

  原来,董某涛仗着自己的银行员工身份,四处骗取他人钱财,最终事情曝光,银行依据有关规定将其开除公职。

  董某涛为何要骗取他人钱财?骗来的钱财去哪儿了?

  根据董某涛的供述,其炒期货亏损大约有400多万元。同时,董某涛在农行有28.8万元贷款,并借妻子的名义在邢台银行贷款20万元、邮政银行贷款16万元。另外,董某涛在P2P平台上大约有七八十万的贷款,几张信用卡存在欠款,在微利贷也有贷款,还有一些向个人的借款。

  多名农行用户被骗,

  公诉机关共指控五起犯罪

  据裁判文书网披露,公诉机关共指控董某涛涉五起犯罪,其中第三、四、五起犯罪被法院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在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三起犯罪中,被害人葛某去农行健康西路银行分行找董某涛办理业务时,董某涛向葛某推荐对公存款业务,并葛某指挥将存款从定期转为活期,然后通过超级柜台将100万元转到了一电商公司账户上。

  随后,董某涛将这100万元转到自己控制的妻子的农行卡内,并将其中的46万元用于归还债务,剩余部分投资到了期货和股票上,最终赔光。

  值得注意的是,葛某并不是唯一的受害人,还有其他农行用户也被董某涛骗取钱财。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第四、五起犯罪细节。

  2018年1月份,董某涛以完成存款任务为名,将前来农行办理定期存款的周某夫妻俩的7万元,转到其控制的银行卡内,之后董某涛将这笔钱全部用于炒股,后仅向对方返还了2万元本金。

  同年3月,董某涛再次以需要完成存款任务为由,让受害人董某给他转30万元。在受害人将30万转给董某涛后,这笔钱被他部分用于归还贷款,其余部分被投入期货和股市。后董某涛仅归还现金1.2万元及家用轿车一辆(轿车折抵2.8万元)。

  诈骗罪成立,

  董某涛获刑12年4个月

  一审法院认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三起犯罪中,董某涛对葛某虚构每月可得到5000元利息的事实,并在葛某将100万元存至易某电子商务公司账户当日,将该款转至由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后用于归还以前的债务和投资高风险期货、股票,致使无法归还该100万元,一审法院因此认定其对该100万元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在公诉机关指控的第四、五起犯罪中,董某涛在投资期货、股票经营活动中,已出现严重亏损,并且欠下巨额债务,在明知自己无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隐瞒其因投资期货亏损严重和负有巨额债务的事实,仍以完成存款任务为由,向两名被害人所借款用于高风险投资,属“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一审法院因此将董某涛的行为认定为诈骗。

  最终,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决董某涛有期徒刑12年4个月,处罚金7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返还受害人合计151万元。

  不过,董某涛对该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涛已退回被害人价值6万元的财物,应从诈骗数额中扣除,遂对诈骗额予以纠正。二审法院认为,董某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最终,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认为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故判决驳回董某涛的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李琳琳

文章关键词:

作者

金融研究院

金融研究院

金融研究院

热文排行

联系我们

  • 邮    箱: money@staff.sina.com.cn
  • 电    话:010-62676252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新浪总部大厦

新浪财经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23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