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保监局一日连开17张罚单!中行被罚款超千万元,“三查”不尽职成罚款重灾区

2022-08-09 18:25:09 作者:金融法眼 收藏本文
A- A+

  一天内连开17张罚单!深圳银保监局剑指多家银行及其负责人。

  近日,深圳银保监局连开17张罚单,剑指中行深圳分行、广州银行深圳分行、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四家银行。其中,中行深圳分行因“三查”不尽职、违规用理财压降贸易融资规模、未实现审贷分离及有效防控授信集中度风险等14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113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行深圳分行被罚的12名相关责任人中,4人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人被警告及取消高管任职资格三年,7人被警告或被警告并罚款。

  深圳银保监局一日连开17张罚单,

  中行收千万级罚单

  8月5日,深圳银保监局连开17张罚单,剑指中行深圳分行、广州银行深圳分行、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四家银行。

  其中,中行深圳分行被罚1130万元,是该行今年收到的最大罚单,具体14条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融信达业务,投行理财业务;贸易融资业务、投行理财业务“三查”不尽职;回流型保理、隐蔽型保理产品内部制度、研发程序不审慎;保理融资业务规模超过总行管控,业务存在法律风险;风险管理部履职不到位;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与事实不符;集团客户管理不合规;未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时启动追索程序;违规办理贸易融资转卖出表,突破总行的授权管控;违规用理财压降贸易融资规模;未实现审贷分离及有效防控授信集中度风险;大额授信信息沟通机制不足;调查核查工作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轮岗及强制休假、绩效考核、业务资料文件管理不规范。

  同时,丁洁、刘浩、王炯、肖群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中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曾钰恒被警告及取消高管任职资格三年;蔡春彦、段永宽、周楚彬被警告;王少俊、吴宾被警告并罚款50万元;叶新阶、王培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

  此外,广州银行深圳分行因存在“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发放个人贷款;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被罚款120万元。辜海波对该行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罚款8万元。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因存在“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未穿透审核资金用途,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80万元。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因存在“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未落实实贷实付要求”,被罚款40万元。

  “三查”不尽职成罚款重灾区,

  中行因其多次被罚

  继中行深圳分行在今年2月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深圳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后,此次则又因贸易融资业务、投行理财业务“三查”不尽职等14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

  另外,该行7名相关负责人也因“三查”不尽职,受到警告、罚款或取消高管任职资格3年的行政处罚。

  除中行深圳分行之外,广州银行深圳分行、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的被罚案由均在一定程度上涉及“三查”不尽职问题。具体来看,广州银行深圳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等被罚;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等被罚。

  公开资料显示,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去年1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持续深入做好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贷款“三查”不尽职、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销售适当性要求执行不力等问题仍然突出。

  同时要求各银行机构要把常态化的强内控、促合规与阶段性的补短板、除顽疾相结合,聚焦问题多发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明确重要业务的风险控制点和管控措施,增强系统关键节点的刚性控制,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评价,加强声誉风险管理。

  中行今年已累计收40张罚单,

  多数违法违规行为涉及信贷业务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除被罚相关责任人之外,中行今年累计收到40张罚单,被罚金额近2800万元。

  在上述罚单中,大多数违法违规行为涉及信贷业务,包括“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后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贷前调查不尽职”、“未严密监控信贷资金流向,导致贷款被挪用,形成不良贷款”、“违规发放贷款、违规转嫁经营成本”等。

  除此之外,中行今年被罚案由还包括“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员工挪用本行资金”、“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到位”、“案防管理不到位”等。

  除了被罚主体,中行多名相关负责人也因存在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或被罚款。此外,还曾有部分负责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比如今年3月,时任中行六盘水分行行长王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产、收受贿赂,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宋源珺

文章关键词:

作者

金融法眼

金融法眼

新浪金融研究院旗下金融司法案件报道组。

热文排行

联系我们

  • 邮    箱: money@staff.sina.com.cn
  • 电    话:010-62676252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新浪总部大厦

新浪财经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2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