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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房产讯 7月3日,上交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其中涉及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宋都(维权),证券代码:600077)、实控人及董事长俞建午等人。
据了解,上交所相关部门查明,*ST宋都2022年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幅度达137.6%,差异绝对值金额为20.64亿元,差异绝对值金额巨大,严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业绩情况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2023年4月22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在规定期限内,*ST宋都及有关责任人均提出异议称,宋都控股及俞建午在业绩预告前提供给公司的资产可以覆盖公司为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存单质押担保金额,拟通过处置现有资产予以偿还。
此外,俞建午还提出,其一直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为向公司还款而努力,争取在承诺到期前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陈振宁还提出,一是更正业绩预告系基于客观情况及谨慎性原则。二是公司在业绩预告等多次公告中,均披露了解决存单质押担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三是其在2023年3月31日已签署更正业绩预告的相关说明文件,公司也于年报披露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2022年实际净利润符合更正后的预测区间,未对投资者合理预期产生影响。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俞昀还提出,其自2022年5月2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为拟任董事会秘书,但未实际到任,也未取得相关资格证,董事会秘书职责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
但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ST宋都及有关责任人提出的部分异议理由不能成立。但鉴于公司在业绩预告及后续问询函回复公告等多次公告中,均对存单质押担保事项对公司业绩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予以揭示,向投资者提示了一定风险,对此可予以酌情考虑。
最终,上交所决定,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裁俞建午、时任财务负责人陈振宁、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俞昀予以通报批评。
就在前不久,俞建午还因资金占用问题被子公司起诉。据了解,*ST宋都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就新增被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资金占用事件提起的诉讼,本次诉讼金额共计约2.5亿元。
此前,宋都股份多次催告公司控股股东宋都控股、实控人俞建午要求其务必积极筹措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避免出现到期无法偿债,可能导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质押在银行的大额存单被银行以行使质权为由进行划扣的情况。截至目前,宋都股份为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存单质押担保余额尚有21.64亿元未解决。
对此,*ST宋都表示,公司可能会面临宋都控股、俞建午短期内难以解决资金占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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