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商务部在其官网公布了《2013年第四季度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其中私募CVC收购俏江南案赫然在列,结案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此前市场曾传闻俏江南股权出售,但俏江南创始人张兰极力否认。昨天,张兰依然对媒体否认这桩交易,称双方并未签约。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现场探访俏江南部分门店,员工对此也称不知情。”
昨天,有关俏江南被卖的消息再度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商务部官网显示,1月10日,商务部公布的《2013年第四季度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中,私募CVC收购俏江南案赫然在列,结案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看到,该列表第19项为甜蜜生活美食集团(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Group Holdings Limited)通过下属特殊目的公司收购俏江南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该集团隶属私募股权投资公司CVC Capital Partners。相关资料显示,收购方CVC2013年曾以4亿欧元购买金宝汤欧洲简餐业务,金宝汤是全球最大汤品制造商。
回 应
创始人张兰依然强烈否认
昨天,让人意外的是,俏江南创始人张兰依然否认这桩交易。她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都强调说,商务部虽有批复,但双方并无具体意向,CVC与俏江南并未签订协议。采访中,张兰还多次重申一定会将俏江南做成世界级品牌和百年老店,希望2014年能在香港上市。
事实上,这并非是俏江南首次传出被卖消息,也并非是张兰的首次否认——早在去年10月底,有关俏江南收购案已传出,当时,该传闻就遭到俏江南创始人张兰的极力否认:2013年10月底,路透社报道援引消息人士称,CVC正与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及管理层寻求一笔1.4亿美元融资案,以支持其收购计划;收购俏江南多数股权共涉资约3亿美元。报道还称,交易完成后,CVC通过甜蜜生活美食集团将持有俏江南约69%股份,创始人张兰及管理层持股将降至31%。
追 访
张兰否认收购案或另有隐情
最终批准的收购案,是否正如此前传闻的3亿美元持股69%,昨天,北青报记者未获得双方确认。“如果交易价格如2013年10月所传,这对俏江南和张兰来说,并不是一桩特别称心如意的交易,张兰的否认因此也并不意外。”昨天,多位分析人士如是说。
据了解,1991年,张兰从加拿大回国后开办餐厅,俏江南品牌创立于2000年。2008年底,鼎晖向俏江南注入价值2亿元人民币的美元资金,获得10.53%股权,折合俏江南估值约为19亿元;2011年3月俏江南向证监会发行部提交了上市申请,同时提交申请的还有净雅餐饮集团,但经过数月等待均无果而终;2012年俏江南转战香港,并已经通过聆讯,但迄今仍未修成正果。
而如果CVC以18.3亿元(3亿美元)获得69%股权,意味着俏江南估值仅26亿元。2008年时俏江南仅有40余家门店,而截至2012年底,俏江南门店数已经拓展至71家直营店,2013年又新开了10余家门店。另外,鼎晖未直接涉足俏江南经营,如与CVC协议确实涉及69%股权,张兰将失去她一手创办的企业控制权。 文/本报记者 齐雁冰
现 场
服务员对“股东变更”不知情
昨日傍晚,北青报记者赶到国贸一期西配楼俏江南总店。这里正常营业,在吧台值班的店长告诉北青报记者,对商务部网站公布的消息不了解,也没有听说以后菜品是否有变。店内的几位服务员也表示并不知情。
俏江南国贸店是张兰2000年从加拿大回国创业开出的第一家店铺。北青报记者看到,该门店外面摆着一排白色皮质扶手座椅,但并无排号顾客候位。店铺内大厅只有3到4桌顾客,9个包间也未坐满。与其他餐馆非常看重“年夜饭”促销不同,俏江南国贸店没有年夜饭的团餐菜单,不见促销活动。
俏江南曾以装潢时尚扬名餐饮界,但昨天,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这家起源店的室内陈设已明显显露出“老态”,与国贸配楼整体的高档装潢有些反差。店内大厅层高较低,灯光也略昏暗,显得有些压抑;多数扶手座椅的椅子腿下半部分掉漆严重、卡座下面的装饰流苏布满灰尘;最大的VIP包间四白落地,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装饰……前来考察、准备预订下周聚会餐厅的刘先生也和北青报记者表示同感。他说:“我一直在国贸这边上班,当年这家店开业那会儿曾经非常火,但如今,这里很多家餐厅都超过了它。”文/本报记者 蔺丽爽
相 关
兰会所昨称与“俏江南”无关
张兰创建于2006年的兰会所共有两家,其中位于上海的兰会所产权早在去年已转移到了明道酒店投资管理公司。北京的这家兰会所经营情况如何呢?昨日,北青报记者到位于双子座大厦四层的兰会所探访。
这里也在正常营业,最大的厅内一家证券公司正在举办“冬季化妆舞会”。一位男领班称:“公司与‘俏江南’无关,一直独立运营。”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兰会所的菜单多是按位报价,最低680元/位,但年夜饭包桌最优惠价格仅为1980元(8-10人),预订的册子上不少日期已满。
一位男领班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兰会所”创建之初就与“俏江南”无关,一直独立运营。“公司的名称是‘北京菲特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这位男领班强调。
北青报记者从北京工商官网查询到,北京菲特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田金鹭,但注册资金为300万元,两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汪小菲出资240万元、毛秀华出资60万元。
文/本报记者 蔺丽爽
释 疑
俏江南并购案缘何需“反垄断批准”
北青报记者采访商务部相关人士了解到,根据国内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同时全球市场年营收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约合15.5亿美元),以及中国市场年营收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在进行收购时,必须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
事实上,不止是中国,美国和欧盟也有类似的审查制度。此类的审查评估,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防止收购造成市场垄断,损害市场上的其他公司,尤其是国内企业的利益。文/本报记者 陈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