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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两家游戏公司被异地罚款1.2亿元!联运模式合规问题引发关注
来源 游戏日报
1月17日消息 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12月28日在官网公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贵文综罚字〔2023〕38-1、38-2、38-3号”,有关此前游戏圈流传的因涉嫌非法出版被罚1个亿的消息得到证实。
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桂林市云梦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星际云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贵港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销,由公司股东黄*蓓承担法律责任)分别被没收违法所得4422113.41元、20774897.18元和377179.56元,并处罚款22110568元、103874486元、1931339元,另外有合计电脑主机506台、显示器555台被当做从事违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被没收。
其中,桂林市云梦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南宁市星际云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财务账户共同使用,共同运营网络游戏。
综合三份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主要涉及问题是:
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
一方面,当事人桂林市云梦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泡酷互动娱乐有限公司签订的网络游戏《联合运营合作协议》,使得网络游戏《御龙弑天》运营单位的主体发生了改变,而国家批准《御龙弑天》出版单位是上海同济大学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运营单位是上海乾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且湖南泡酷互动娱乐有限公司没有与相关单位办理合法手续;
另一方面,当事人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擅自将网络游戏《御龙弑天》增加后缀名,形成八款不同名称的网络游戏(《御龙弑天之剑客决》、《御龙弑天之轮回》、《御龙弑天之破红莲》、《御龙弑天之破九霄》、《御龙弑天之天仙境》、《御龙弑天之仙魔录》、《御龙弑天之星辰觉醒》、《御龙弑天之修罗令》)。
对应的法律法规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定”规定>和中央编办有关解释,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和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的通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
值得注意的是,处罚决定书中提到当事人对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官方回复是“当事人运营的非法网络游戏在贵港有玩家使用,在贵港存在有实施违法经营行为的结果地,由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管辖规定”。
责任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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