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要闻

莎普爱思承诺减少广告及负面影响 股票跌停复牌
莎普爱思承诺减少广告及负面影响 股票跌停复牌

莎普爱思近日发布近两万字超长公告,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和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今日股票近3万手大单封死跌停复盘。不过,莎普爱思在公告中提示了四大风险:一致性评价未通过、苄达赖氨酸滴眼液销售量和经营业绩下降、相关广告受到处罚和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使用者索赔风险。[详情]

新浪财经|2017年12月18日  09:32
莎普爱思两万字公告软硬兼施:坚称药物疗效确切
莎普爱思两万字公告软硬兼施:坚称药物疗效确切

莎普爱思表示,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对公司提供的正在发布的广告等,从广告内容、表现形式、实际视听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逐项复核,并抽取部分近期在播广告与审批内容进行比对,对已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广告内容进行复核,未发现公司广告资料与批准的广告内容不一致。[详情]

每日经济新闻|2017年12月18日  00:13
重广告营销而轻研发 莎普爱思、六个核桃患同一种病
重广告营销而轻研发 莎普爱思、六个核桃患同一种病

在遭到医学界、证监会的质疑以及消费者声讨之后,莎普爱思几乎名誉扫地,唯利是图、耽误病患治疗的负面品牌形象深入人心,“信任”危机蔓延不止。这个时候产品线单一,过度依赖单品,就显得致命。毫无疑问,莎普爱思滴眼液未来的销量让人捏一把汗。如果销量扑街,公司业绩和股票也将受到牵连。[详情]

新浪综合|2017年12月15日  22:21
起底莎普爱思:招股书故意向公众隐瞒"神药"黑历史
起底莎普爱思:招股书故意向公众隐瞒"神药"黑历史

12月2日,自媒体 “丁香医生”发布文章《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直指莎普爱思通过广告营销误导患者,延误治疗。文章甫出,这家位于浙江平湖的药企便陷落在质疑的舆论漩涡中。[详情]

新浪综合|2017年12月08日  21:55
起底莎普爱思:多次向官员行贿,一年狂销7.5亿
起底莎普爱思:多次向官员行贿,一年狂销7.5亿

起底莎普爱思:多次向官员行贿,一年狂销7.5亿[详情]

财经头条|2017年12月08日  21:20
起底莎普爱思:多次行贿 一年卖7.5亿一瓶成本仅1.4元
起底莎普爱思:多次行贿 一年卖7.5亿一瓶成本仅1.4元

据该公司财报数据显示,2016年该款产品销量为2800万支左右,而全部成本(不计算销售、财务费用等)仅为4076.73万元,即一瓶滴眼液的成本不过1.45元。[详情]

央视新闻|2017年12月08日  07:59
莎普爱思旗下滴眼液被质疑 股价早盘跌停
莎普爱思旗下滴眼液被质疑 股价早盘跌停

莎普爱思旗下滴眼液被质疑,股价暴跌逼近跌停,截止发稿,莎普爱思跌停,报21.43元。[详情]

新浪财经|2017年12月04日  09:36
莎普爱思称产品效果安全有效 专家呼吁重新临床试验
莎普爱思称产品效果安全有效 专家呼吁重新临床试验

崔红平同时认为,莎普爱思滴眼液的临床试验从有效性标准上就存在问题,缺乏有说服力的客观指标。他认为,莎普爱思滴眼液应当按现在的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标准重新进行多中心三期临床试验。[详情]

每日经济新闻|2017年12月04日  00:14
莎普爱思股价节节走低 国民信托重仓恐亏损惨重
莎普爱思股价节节走低 国民信托重仓恐亏损惨重

莎普爱思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显示,截止2017年9月30日,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国民信托独占4席。[详情]

中国经济网|2017年12月04日  11:37
莎普爱思被指错误宣传白内障不开刀也可治好
莎普爱思被指错误宣传白内障不开刀也可治好

报道引用相关眼科医生观点认为,莎普爱思利用消费者恐惧开刀的心理,错误宣传白内障不开刀也可以治好。[详情]

北京商报|2017年12月04日  01:00
洗脑神药莎普爱思遭眼科医生声讨:一年狂卖7.5亿元
洗脑神药莎普爱思遭眼科医生声讨:一年狂卖7.5亿元

刷屏的‘神药’有多神?看看身边孜孜不倦,购买不歇的长辈亲朋就知道。这种‘神药’单是在 2016 年一年就卖出了 2800 万支,年销售额 7.5 亿人民币。[详情]

新浪综合|2017年12月03日  09:21
同仁解读为何不售莎普爱思 医生称其属于保健类药品
同仁解读为何不售莎普爱思 医生称其属于保健类药品

  同仁解读为何不售莎普爱思 多家医院表示 “神药”属保健类药品 对白内障只能起到抑制或缓解作用 不能根治 文/记者 宫主 文/记者 宫主讯(记者 宫主)日前,一篇名为《一年卖出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引起社会热议,该文将矛头直指因电视广告而为人耳熟能详的莎普爱思滴眼液,称该产品在高频次播放的电视广告中疑似虚假宣传。对此,北京市同仁医院眼科白内障中心朱思泉主任表示,莎普爱思属于保健类药品,不能根治白内障。 随着莎普爱思广告风波不断发酵,同时很多人也有了新的疑虑,为什么医院不卖此款“神药”? 对此,法制晚报记者咨询了北京市同仁医院、朝阳医院和北京医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他们均表示医院并无此“神药”。此外,有媒体到北京医院和同仁医院走访发现,医院并无莎普爱思在售。 莎普爱思属保健类药品 不能根治白内障 随后,记者采访到北京同仁医院眼科白内障中心朱思泉,他说:“莎普爱思属于保健类药品,不是治疗类药品。”朱主任还称,莎普爱思对白内障也只能起到抑制或缓解的作用,不能根治,唯一治疗方法就是手术。他表示,如果持续使用该保健类药品,有可能会对患者造成副作用,严重者会耽误诊疗。 此外,朝阳医院眼科主任表示,正规三甲医院都没有这款药,“莎普爱思属于OTC药(非处方药),只能在药店买到,就像医院没有蜂王浆卖。” ▲专家提醒▲ 手术是治疗后期白内障唯一的途径 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官方网站获悉,一旦白内障进入后期,治疗方法就是动手术切除病变晶体。目前并没有其他更有效的治疗方法。根据病人的需要,若视觉仍能让病人进行日常活动,则无需动手术。 据悉,从医学上讲,白内障目前尚无法预防,手术已经证明是目前治疗白内障最有效,且是唯一的途径。 北京同仁医院白内障中心朱思泉主任表示,白内障疾病有多种不同类型,其中包括,老年性、先天性、外伤性、代谢性、并发性白内障等,最为常见的白内障为老年性白内障。“白内障初期的时候,大多数病人不知道自己得了白内障,白内障最主要的早期症状就是视力减退和视物模糊,并出现逐渐加重的视力下降问题,视野中的物体可能会呈现出双影,白天或夜间的特殊情况下视力会下降,老花眼可能减轻。” 朱主任称,患有白内障的病人在初期应该马上来医院检查,其中一种治疗方法是配镜,矫正视疲劳,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做手术,初期必须选择做手术的情况有:伴有青光眼家族史、晶体错位和视力低于0.3,开车人视力低于0.5的,除此之外,目前还没有任何配药能治疗或延缓白内障。 “白内障手术只是一个非常小的手术。现在的白内障手术不需要用刀,通常把近视、散光等同时治好。别人我不知道,我做白内障手术只需要两分钟。”朱主任说。 白内障属于老年性蜕变 人人都避免不了 那么,人老了,是否都会得白内障?对此,朱主任表示,引起白内障的主要原因很简单,就是老化,老年性白内障属于老年性的蜕变,就像人老了,脸上长皱纹和白头发是一个道理,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人都避免不了,“所以,只要老化存在,老年性白内障就是不可避免的。” 避免紫外线照射 不吃蔬菜病情会加重 朱主任提醒患有白内障疾病的患者,在饮食方面也要多加注意。不吃蔬菜,身体里缺少维生素C和维生素E,白内障的病情发展也会加重。 平时注意避免紫外线照射,当面朝阳光时最好戴上有紫外线防护功能的墨镜,下雪天时,从雪地里反射出的强光紫外线也很强,尽量注意避免,防止紫外线直射眼睛。如青藏高原、西藏等地的紫外线强,所以常年居住在那里的人三四十岁就患有白内障了。除此之外,引起白内障疾病的还有微波损伤。手机是最主要的辐射源之一,其次,还有微波炉、电吹风、电视、电脑等等,提醒大家尽量使用蓝牙或者耳机接打电话,远离微波炉等辐射强的电器。[详情]

医药广告疯狂:16上市药企广告费破亿 莎普爱思进前十
医药广告疯狂:16上市药企广告费破亿 莎普爱思进前十

  随着国家食药监总局一份“特急”函件的发出,12月7日,莎普爱思紧急申请停牌,8日晚,上交所及浙江证监局同时发出问询函与关注函,要求莎普爱思结合药品上市前后的试验及审批情况,详细说明公司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疗效情况,说明近三年广告费用、研发费用的真实性等多项问题。 这次,由莎普爱思事件引发的食品药品广告风波,也让上市医药类企业的“广告”成为话题。 有多少“疯狂”的广告 “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就是这条魔性的电视广告让大家知道莎普爱思。 ▲图片来源:莎普爱思广告 腾讯视频截图 对此,莎普爱思在财报中总结,通过对莎普爱思滴眼液进行广告宣传和开展公益活动,成功推广了“莎普爱思”品牌,提升了公司知名度。从统计数据上也可以看出莎普爱思的广告费用投入连年攀升。统计显示,莎普爱思2014-2016年,广告费用分别为2.1亿元、2.4亿元、2.6亿元。 ▲图片来源:莎普爱思2016年财报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回看2016年医药类上市公司的年报,云南白药7.07亿元广告费居首位。其次,是白云山5.11亿元、葵花药业3.41亿元、吉林敖东3.38亿元。引发市场关注的莎普爱思,2016年广告费排在第10位。 不过,在选取的275家医药类上市公司样本中,只有16家公司2016年的广告费发生额在亿元以上。 但是,要考察一家公司对广告投放是否“疯狂”,是需要从广告费占比来体现的。这里说的广告费占比,指的是一家公司当年发生的广告费数额占其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以此来计算,莎普爱思2016年2.63亿元广告费,占其当年9.79亿元营收的27%,在目前医药类上市公司中比例最高。 按照披露,当年发生的广告费数额占其当年营业收入比重在10%以上的公司有10家:包括莎普爱思27%,双成药业21%,江中药业17%,桂林三金14%,吉林敖东12%,神奇制药12%,珍宝岛11%,汉森制药11%,葵花药业10%,特一药业10%。 而且,分行业来看,医药企业也是所有上市公司中,广告宣传费最高的行业之一。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A股公司广告宣传推广费用金额靠前的20家企业中,有9家是药企,除了位列第一的步长制药外,健康元、丽珠集团、华东制药、华润三九等上半年广告费用都超过10亿元。 ▲图片来源:东方财富网 不过,在上市的药企中,有明显大健康消费产品的公司,广告费显著走高。这成为云南白药和白云山广告费用高居前列的原因。年报显示,云南白药以“药”为产业基石,不断向大健康领域延伸和拓展,其云南白药牙膏产品、养元青洗护发系列产品和采之汲面膜系列产品等,消费属性鲜明;同样,白云山也拥有消费品类王老吉等。 洗脑式“神药”不止一家 实际上,不仅莎普爱思。据央视新闻报道,还有不少非处方药(OTC)商家为了达到卖药的目的,使用存在误导的广告词。 招数一:颠倒因果逻辑 广告词1:孩子咳嗽老不好,多半是肺热,快用XX牌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孩子咳嗽老不好,有多种原因。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儿科主任医师徐荣谦称,广告中由“孩子咳嗽老不好”直接推出“肺热”,诱导消费者购买他们的药品。 此外,一些其他疾病也可能导致孩子反复咳嗽。例如咳嗽变异性哮喘。因为与一般的肺热肺寒所致咳嗽症状相似,容易被误诊。还有鼻炎,也可以导致孩子咳嗽不止,但此时下呼吸道没问题,肺不热也不寒。 广告词2:嗓子干、痒、痛,咳不出、咽不下,刷牙恶心干呕,咽喉问题,反反复复,这是慢性咽炎,就用XXXX牌清喉利咽颗粒。 重庆大坪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主任医师姬长友称,有这些症状并不一定就是慢性咽炎,胃病、口腔疾病等问题也可出现这些症状。广告中的说法有失严谨。如果药不对症,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还可能耽误其他疾病的治疗。 就算是慢性咽炎引起的症状,慢性咽炎的类型不一,可分为慢性单纯性咽炎、慢性萎缩性与干燥性咽炎和慢性肥厚性咽炎,不同人群体质和症状表现也有差异,不能只靠吃某一种药。 ▲图片来源:摄图网 招数二:描述症状笼统 广告词1:孩子不吃饭,儿童装XX牌健胃消食片。 孩子不吃饭,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首先,孩子可能出现呼吸道或胃肠道的感染,出现消化不良。此时可给孩子适当服用健胃消食片,改善消化不良的症状。第二种原因,饮食习惯有问题。爱吃零食、或者爱吃甜食爱喝饮料,这也会导致孩子不爱吃正餐。第三,饮食结构也会产生影响。如果家长不分年龄段,盲目地给孩子吃一些不适合其年龄阶段的食物,也会导致孩子厌食,甚至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另外,还可能是有其他潜在性疾病所致,让孩子一味吃健胃消食片肯定是不妥的,还会影响及时治疗,应去医院做详细检查,查清原因对症施治。 广告词2:妈妈说:胃难受的时候,要喝XX胃泰。XX胃泰,舒缓多种胃部不适。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消化科主任医师夏志伟介绍,有胃痛胃酸胃胀等症状,适当吃XX胃泰或者氢氧化铝、斯达舒这些药是可以的。 但广告语中用“胃难受”这种词,显然过于模糊和笼统。能够引起胃部不适的原因有时不单单是胃病,还可能是心脏病、胆囊炎或肿瘤等。 经诊断有胃溃疡的患者,即便有“胃难受”的症状,吃XX胃泰、斯达舒这些药也只能临时缓解症状,无论对于溃疡的愈合还是预防复发都无太多益处。 ▲图片来源:摄图网 招数三:强调或夸大疗效 广告词:妈妈的类风湿快点好起来……XXX牌薏辛除湿止痛胶囊,按疗程吃,效果好。帮您战胜类风湿、肿痛、晨僵、伸不直。 大多数情况下,类风湿关节炎尚无根治方法。目前,临床上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药物主要是减轻疼痛,改善关节功能、延缓疾病进展,所用药物主要有非甾体抗炎药、改善病情药物、糖皮质激素及生物制剂等。 一切打着“治愈、根治”旗号的治疗类风湿药品广告都是虚假广告。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招数四:暗示适用人群 广告词1:新盖中盖,中老年人专用钙。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临床营养科医师窦攀称,广告之所以这么宣传,无非是想增加噱头,吸引更多中老年人来购买。从专业性来讲,广告语的表述很值得推敲。什么人需要补钙,补多少钙,是需要仔细了解的。 补钙主要从食物中摄入,如牛奶、豆制品等,如果从食物中已摄取了一定量的钙,那么没必要再吃补钙产品。钙补多了,有可能导致高钙血症,甚至引发胰腺炎等。 如果已出现骨质疏松,就需要服用抗骨质疏松的药物,这时单靠吃钙片和食物摄取仅能起到辅助治疗作用。 广告词2:排毒养颜胶囊,有效治疗便秘、痤疮、色斑。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周国秀称,想单靠吃排毒养颜胶囊来治疗痤疮和色斑是不现实的。 从该药品的成分来分析,排毒养颜胶囊对治疗便秘有一定的效果,但对于痤疮和色斑等“美容问题”治疗效果值得怀疑。广告中说此药“有效治疗便秘、痤疮、色斑”,这种说法本身就有违中医上所讲究的辨证治疗。 还是那句话,买药不是买衣服买零食,作为消费者的你如果盲目相信广告,后果可能是很严重的,别拿自己和亲人的健康开玩笑,扩散提醒更多的人。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有标准 早在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就发布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下称《标准》)。2017年11月27日,湖南省食药监局通报了33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违法行为包括:夸大产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适用范围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给消费者安全带来威胁等。由此可见,监管与广告“越线”的交锋从未停止。 《标准》第四条规定: 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 《标准》第十一条规定: 非处方药广告不得利用公众对于医药学知识的缺乏,使用公众难以理解和容易引起混淆的医学、药学术语,造成公众对药品功效与安全性的误解。 《标准》第十条规定: 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或许正因为如此,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浙江省食药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莎普爱思“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每经编辑 王嘉琦 [详情]

国家新药评审专家曾任莎普爱思董事长顾问
国家新药评审专家曾任莎普爱思董事长顾问

  丈夫曾入股“前身”企业 国家新药评审专家曾任莎普爱思董事长顾问 本报实习记者 李超 在因莎普爱思滴眼液药效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之后,12月7日,生产该药的上市公司——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公告停牌,原因是“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在此之前一天,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浙江省食药监局督促莎普爱思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 《中国经营报》记者经采访发现,莎普爱思上市时,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顾问、药物研究所技术咨询委员会主任的张银娣,从1985年开始担任江苏新药审评委员、江苏省新药审评顾问委员、全国新药审评专家。这些信息也为莎普爱思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所证实。 记者了解到,张银娣还有另外一重身份,即曾经是莎普爱思前身企业的股东。相关资料显示,张银娣一度持有莎普爱思前身浙江平湖制药厂3.48%的股权。 招股说明书显示,这3.48%的股权,系张银娣通过继承而来。 公开资料显示,张银娣出生于1935年,其丈夫为严汉英。江苏省药物研究所眼科药理专家严汉英教授领导的课题组于1989年开始进行应用基础研究,得到了苄达赖氨酸原料药纯品,并进行了初步的药效学研究。莎普爱思滴眼液,即是从其脱胎而来。 2000年,莎普爱思的前身平湖制药厂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招股说明书显示,其时,严汉英出资7万元人民币,最终持有改制后的平湖制药厂3.48%的股权。2001年6月,严汉英去世,这部分股权由张银娣继承。 2004年5月,张银娣作价70万元,将其持有的这部分股份转让给王泉平。记者查询莎普爱思披露的相关信息,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王泉平系莎普爱思的第二大股东。 如今莎普爱思的主力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系从“苄达赖氨酸原料药及滴眼液”脱胎而来,而该科研项目领导人即是严汉英。 莎普爱思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显示,从1991年开始,苄达赖氨酸原料药及滴眼液是由莎普爱思股份与江苏省药物研究所合作研发,该项目在1991年被列入“八五”科技攻关项目。 1992年,该项目开始申请临床试验;1994年获得新药临床研究批件;1995年完成II期临床研究;1997年苄达赖氨酸原料药及滴眼液通过卫生部新药评审中心的评审,取得二类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获批试生产;1998年8月完成III期临床试验方案;1998年12月国家药监总局同意转正式生产,同年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被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1999年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被列入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江苏省药物研究所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称,苄达赖氨酸原料药及滴眼液的研发是药物研究所自己的成果,是后来卖给了平湖制药厂(莎普爱思的前身)。“因为时间有些长,具体转让时间记不清了,但按照惯例,与平湖制药厂的转让时间应该是1997年获得新药证书以后。” 对于莎普爱思与江苏省药物研究所的具体合作时间,截至发稿时,莎普爱思方面未回复。 江苏省药物研究所一位工作人员对严汉英教授课题组研究出苄达赖氨酸原料药的技术予以确认。同时,该工作人员称,严汉英教授的夫人是南京医科大学的张银娣教授。对于严汉英教授入股莎普爱思,江苏省药物研究所方面称并不知情,应该是严汉英教授退休后的个人行为。 作为其夫人、继承股份的张银娣,原为南京医科大学药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卫生部南京医科大学临床药理基地副主任、临床药理研究所副所长。1985年开始,她担任江苏省新药审评委员、江苏省新药审评顾问委员、全国新药审评专家。 2017年11月7日,江苏省食药监局有关人员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称,南京医科大学的张银娣教授的确曾受聘过“江苏省新药审评委员”,但因时间太长记不清具体时间段了。 《中国经营报》记者多次致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想了解张银娣教授“全国新药审评专家”的任职时间,未能得到有效信息回复。 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0年印发《国家药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家药品审评专家应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情况,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同时还规定,参加药品审评的国家药品审评专家,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下,对新药的临床前各项研究资料等进行技术审评。 张银娣教授曾工作过的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院办工作人员以“不方便查询张银娣教授的资料”,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莎普爱思招股说明书显示,1997年至2004年,莎普爱思是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唯一的生产厂商,并在医院推广使用该产品;2005年以后其他厂商陆续获得药品注册批件,但莎普爱思一直是该产品的主要生产厂家,并占据市场的绝对份额。[详情]

新华社:神药热销靠吹牛 虚假医药广告顽疾怎么治?
新华社:神药热销靠吹牛 虚假医药广告顽疾怎么治?

  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 题:“神药”热销靠吹牛虚假医药广告顽疾怎么治?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张华迎、彭源 “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一年卖出2800万支,年销售额高达7.5亿元”……针对医务界部分医生对莎普爱思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疗效提出质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6日发出通知,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促相关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监管部门早就对药品广告的发布有明确的规定,但药品虚假宣传屡禁不止,不少“神药”牛皮吹上天,严重误导消费者,甚至造成一些消费者病情延误。 “神医神药”牛皮吹上天有些耽误诊疗甚至危及生命 12月2日,一篇名为《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文章称莎普爱思滴眼液并没有预防和延缓白内障的科学论据,其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随后,又一款宣称能治疗风湿、类风湿、颈椎、腰间盘等病症的“曹清华胶囊”被曝光。经过核实,这款疗效神奇的胶囊实际上只是保健品,广告中骨科专家身份屡遭网友质疑。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夸大其词、虚假宣传的医药广告屡禁不止,消费者深受其害。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受理“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共1954件,其中涉及虚假宣传的有485件,占24.82%。 根据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法第十六条还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内容。 但一些涉嫌虚假宣传的医药广告往往游走在法律边缘。近期天津市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舒筋定痛片”,宣称“滑膜炎、关节僵硬疼痛只需服用三盒,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只需服用五盒,类风湿、股骨头坏死只需服用八盒”,严重误导消费者。 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宝义表示,虚假的医药广告利用了人们对死亡、疾病、衰老的恐惧来推销产品,抓住了部分消费者医学常识薄弱的软肋,通过描述出糟糕的症状加剧消费者的焦虑,这种不安全感导致部分消费者“病急乱投医”。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营养科主任李艳玲表示,医药广告虚假宣传,不仅骗人钱财,更有可能会对患者造成副作用,严重者会耽误诊疗、危及生命。 医药虚假广告坑人有套路 尽管“神医神药”包装伎俩花样迭出,但坑人套路实际上有迹可循。 ——“慢性病”药到病除,重复洗脑大肆宣传。此类广告通过洗脑式宣传,极力夸大药品疗效,宣称能够治愈诸如高血压、高血糖、腰颈疼痛等慢性病。 业内人士表示,这类广告通常会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平台上大肆宣传,更有甚者利用黑广播等非法渠道进行洗脑式狂轰滥炸,天天播、日日放,又是祖传秘方,又是包治百病,难免让“病急乱投医”的消费者心动。 ——“神医”现场传道,推销各类“灵丹妙药”。此类广告利用演员扮演专家向消费者推荐药品,言语中含有对药品治疗功效的断言、保证等内容。 今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13个被查处的“医药广告表演者”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不乏有神医“刘洪滨”“高振宗”“李炽明”参与的多个广告。 ——宣传手法有猫腻,商家大打擦边球。此类广告经常在突出位置标注所治疾病的名称,容易让消费者联想到该药品有治疗广告中所提及疾病的疗效。 “治疗白内障、选好药,选莎普爱思!”“得了白内障,就用莎普爱思。等到失明就晚了!坚持滴是关键!”……记者7日晚间在某卫视看到一段莎普爱思的宣传广告:“白内障,莎普爱思滴眼睛”的广告词重复出现且非常醒目,但“早期老年性”的字样标注得非常小,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清。 业内人士透露,当前医药虚假广告行业已经编织成一张巨大的利益网,相关节目制作流程严密,有专业的配音网站、演员经纪代理、全套制作的广告公司。有人还专门成立电视购物公司,专门帮药厂购入“药品”并更名,再通过传播公司到媒体做养生节目推广。一旦有人来电话咨询,就有经过培训的导购用事先排练好的话术大肆兜售。 违法成本低亟待强化综合治理 与高昂的利润相比,较低的违法成本让医药虚假广告屡禁不止。尽管我国已出台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多部涉及医药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但处罚力度十分有限。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盛说:“部分医药广告宣传时会有意避开广告法关于虚假广告的界定,只能依照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进行处罚,即使这类企业有违法所得,也只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景明认为,根治医药虚假广告顽疾的良方,在于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加大监管执行力度,建议提高对从事虚假医药生产、发布者的处罚标准,增加其违法违规的成本,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于光军认为,医药虚假广告涉及广告发布者、代理机构、制作经营机构等多个环节,与其对应的有多个管理部门,应加强部门间的执法联动,在加大对违规医药广告涉事企业、人员惩处的同时,完善黑名单制度,将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列入违法广告失信者名单,让黑名单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制。[详情]

央视起底莎普爱思:多次向官员行贿 疗效看广告
央视起底莎普爱思:多次向官员行贿 疗效看广告

  原标题:调查 | 起底莎普爱思:多次向官员行贿 一年狂销7.5亿,一瓶成本仅1.4元 日前,一篇《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将“知名”眼药莎普爱思推上舆论风口,这款宣传甚广的“神药”,引发不少眼科医生和患者的质疑。 疗效看广告的“神药” “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模糊滴、重影滴、黑影滴”“明亮眼睛,幸福晚年。”对于莎普爱思的用户尤其是老年群体而言,这款眼药产品的广告词并不陌生。 上海的张女士告诉记者:“父母眼睛看不清楚的时候,看了电视上的广告后也问过,要不买一个来滴一下?一开始我觉得上市公司的产品应该不错,后来问了一下医生,赶紧打住。” 据了解,莎普爱思的通用名称是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生产商声称其适应症是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属于非处方药品(OTC),2016年该滴眼液营业收入7.5亿元,占生产公司营业收入的77%,毛利率94.59%。 “上市之初为处方药,一开始在医院推不开,药物本身没能达到预期效果,得不到医生认可。从2004年起换了个OTC的‘马甲’,这几年开始铺天盖地做广告宣传。”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表示,在莎普爱思的广告里,从白内障到眼睛眩光、黑影、重影、模糊……好像所有的眼科问题,这款眼药水都能“治”。 该公司2016年年报显示,“莎普爱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还被相关行业协会授予多项荣誉称号。 △莎普爱思广告图 医生:广告偷换概念,有误导性 12月2日,有公号发文称,莎普爱思是“被眼科医生痛恨的神药”,“假科普,真营销,神药摧毁了大众的认知”…… “丁香医生”公众号发布的《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一文,公开质疑莎普爱思在没有明显药效的情况下过度宣传产品治疗白内障的功能,并以此实现巨额盈利。 文章引述多位眼科医生的说法和权威文献资料,力证莎普爱思滴眼液预防和治疗白内障是弥天大谎,是用洗脑式广告营销,坑害老年人,使其延误治疗、有失明风险。年销量7.5亿元,实际是坑人产品。 文章中称“眼科医生经常开玩笑说,如果谁能研发出治疗白内障的药物,拿个诺贝尔奖也没问题”。 针对市场的质疑,莎普爱思3日晚发布澄清公告:“0.5%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疗效确切。” 同时,公告称其产品视频广告经过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核批准,也取得了相关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在浙江省外发布的广告,在当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备案,内容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莎普爱思官网截图 然而,此番声明并未给莎普爱思带来口碑上的扭转,有的医生甚至表示,“这是一场资本与科学的对决。” 医学界认为,只有通过大量临床数据验证,才能得出“疗效确切”的结论,“有一定作用”的真实含义应该是“作用有限”,而不是“疗效确切”。 针对莎普爱思能治眼模糊、重影、黑影等的说法,崔红平表示:“这无形中把该药的治疗范围从白内障扩大到了很多眼病,因为模糊、重影、黑影可以是上百种眼科疾病的症状,明显偷换概念,有误导性。” 专家:手术才是治疗白内障的有效手段 北京301医院眼科主任李朝辉认为,广告中“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有点痛坚持滴”等说法,同样容易误导患者。 “事实上,我们不仅没有遇到一例白内障患者是通过莎普爱思治好的,反而多次碰到被延误治疗的案例。一台白内障手术仅需10分钟,安装一片人工晶状体就能解决。但很多患者恐惧手术,而这类药品正好抓住了这种心理。”受访专家说。 崔红平介绍,在11月刚结束的由美国眼科学会(AAO)主办的2017年美国眼科学会年会上,与会的各国专家有一个共识,就是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种药物可以有效预防或治疗白内障,目前治疗白内障的唯一有效手段就是手术。 莎普爱思到底是保健品还是药?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表示,莎普爱思是OTC(非处方药品),是经过国家食药监批准上市的,有一定的存在道理,并非完全坑害老百姓。只是在宣传上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夸大、模糊了一些概念,以症状替代疾病,弱化适应症前提条件等;同时,“在合规的情况下变相打了擦边球”。 针对“丁香医生”提到的“上世纪90年代莎普爱思上市时,我国的临床药物试验没那么严格”一说,刘学聪表示,现在无论是药品还是保健品,监管体系已经非常严格了,只是有些企业并未完全按照相应的法规去执行。 “神药”广告是否涉及虚假宣传? 目前,莎普爱思滴眼液已经普及甚广。崔红平告诉记者,他的病人中长期使用莎普爱思眼药水的比例高达50%,有患者觉得“电视上都播了,还能有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2014-2016年间,该公司的广告费用节节攀升,2016年达到2.6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26.84%;同年研发费用仅为2902.44万元,占营业收入2.97%。 “如果实际药效和广告之间存有差异,为什么能够堂而皇之、铺天盖地地宣传?”一名患者问道。 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广告法》规定,产品在进行广告宣传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质量鉴别,药品、保健品则应由专业的部门来鉴别,广告主管部门也需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 但某些药品广告运用“暗示适用人群、笼统描述症状、设计模棱两可的广告语”等宣传技巧,“使得大家对产品很难直接定性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或是欺诈。”有律师表示。 △莎普爱思广告图 比进口眼药贵4倍 记者调查发现,莎普爱思滴眼液并没有进入北京医院、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等大型医院的药品目录。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眼科华文副主任医师表示,医院没有进过此类药品,即便是目前医院正在使用的眼药水,对于白内障也只是起安慰剂作用。 目前北京医院眼科使用的治疗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眼药水是日本进口药——吡诺克辛滴眼液,每瓶5毫升,单支售价10.9元,而具有同等疗效的莎普爱思价格是它的4倍:5毫升43.5元。 据该公司财报数据显示,2016年该款产品销量为2800万支左右,而全部成本(不计算销售、财务费用等)仅为4076.73万元,即一瓶滴眼液的成本不过1.45元。 早已是“黑名单”上的常客 2011年,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该省当年第4期违法药品广告中,莎普爱思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被曝光350次。 2014年浙江莎普爱思药业通过证监会上市审核之际,《经济参考报》报道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多次因产品质量问题、违规发布广告成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黑榜”的常客。 而公开资料显示,2011-2017年期间,浙江莎普爱思药业共发布了352条“莎普爱思滴眼液”药品广告。 食药监局: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 针对相关质疑,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5日回应称:未发现莎普爱思滴眼液抽检不合格和有关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违法广告,也没有收到国家总局和外省移送至浙江省的相关违法广告通告。 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称: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相关行业协会专家表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无论从广告到疗效,相关部门都应主动作为,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有关制度,为百姓健康和市场规范保驾护航。 莎普爱思:立即评估,8日起连续停牌 12月7日,莎普爱思发布公告称,公司6日晚间已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通知以及收到浙江省食药监局文件后,立即对公司目前所面临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公司申请自12月8日起连续停牌。 停牌期间,莎普爱思将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浙江省食药监局的相关要求,尽快确定相关事项,待相关事项落实后再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详情]

莎普爱思市值3天蒸发4亿 律师称其广告涉嫌违法
莎普爱思市值3天蒸发4亿 律师称其广告涉嫌违法

  莎普爱思市值3天蒸发4亿 滴眼液广告声称产品可防治白内障被指虚假宣传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记者 吴婷 自称广告内容和监管部门审批内容一致,却遭食药监总局“打脸”,继12月2日爆出滴眼液无疗效后,莎普爱思(603168.SH)4日起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下跌,3天市值蒸发4亿元。12月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浙江省食药监局督促莎普爱思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昨日莎普爱思因“重要事项未公告”突然停牌。其晚间又发布公告,公司股票12月8日起继续停牌。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就算莎普爱思的视频广告标注了“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字样,也仍然存在不当宣传嫌疑。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进行相应罚款。昨日,莎普爱思证券部事务代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切以食药监总局和公司公告为准,“最近很忙,董秘回复很谨慎,具体采访请发采访函”。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食药监总局要求尽快启动临床试验 12月6日,针对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其官网发声,要求莎普爱思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食药监总局强调,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12月2日,“丁香医生”公众号发布文章《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指出并没有任何科学论据支持莎普爱思滴眼液可以预防和延缓白内障。但由于广告存在夸大宣传,许多病人的治疗时机被耽误了。这一消息不仅影响了公司形象也影响了股价。尽管公司随后紧急发布公告辟谣,但是仍然导致莎普爱思股价自4日起连续三天下跌,公司市值蒸发约4亿元。7日,莎普爱思因重要事项未公告,临时停牌。其当日晚间又发布公告,公司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上述通知以及收到浙江省食药监局上述文件后,立即对公司目前所面临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因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公司股票12月8日起继续停牌。 研发和广告费用成反比例增长 “丁香医生”公众号援引莎普爱思公司2016年的年报数据指出,当年该公司的广告费用高达2.6亿元,而同年药物研发的费用只有0.29亿元,白内障相关药物研发费用仅550万元。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7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逐年递减,分别为2798.09万元、3121.06万元、2902.44万元、1515.6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65%、3.39%、2.97%和2.16%。而其广告费用,同期分别为2.07亿元、2.41亿元、2.63亿元、2.24亿元,占营收比例分别为27.10%、26.09%、26.84%和31.87%,逐年增高。 公司认为,公司研发的产品周期长,是持续的投入,同时研发费用的投入是依据研发的进展逐步投入。与同行业相比,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合理,研发费用的投入是依据公司研发产品及的实际情况投入。 公司广告费用占营收比重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较为单一,且上述滴眼液产品占公司营收比重超过75%(2016年经审计数),与其他多品种经营的上市公司相比,本公司通过广告投入提高品牌知名度,弥补公司产品品种单一的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信息显示,莎普爱思旗下一份关于防治白内障药物的专利,申请于2009年,按照我国专利10年保护期,这意味着该专利将于2019年11月解除保护。 一业内人士告诉长江商报记者,可以看出莎普爱思几乎靠滴眼液“一枝独秀”,“公司过度依赖单一产品风险很大。”并指出,如果核心产品专利无法得到继续保护,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莎普爱思广告涉嫌违法 莎普爱思滴眼液的适应症是“早期老年性白内障”,但广告词却长期使用“治白内障,要选对药,选好药,选莎普爱思”“莎普爱思预防治疗白内障”等,很容易让观众误以为所有白内障都能治。 究竟是“洗脑神药”还是“虚假广告”,莎普爱思在公告称中澄清,视频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也标注了“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字样。但是这几个字在字幕中用较小的字体标注。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在多次查看莎普爱思莎的广告后发现,莎普爱思并不是所有视频广告中都标注了“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字样。刘源波认为,就算莎普爱思的视频广告标注了“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字样,也仍然存在不当宣传的嫌疑,因为视频广告的主要内容是声音和动画,莎普爱思对如此重要的适用人群事项仅以文字标注很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规定的“准确、清楚、明白”的要求。 “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对莎普爱思所属公司给予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审查机关对该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了审查批准决定,相关责任人也应该受到行政处分,对此监察部门应该介入。”刘源波指出,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由于莎普爱思广告造成延误治疗等损害后果的患者等人群,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莎普爱思给予相应的民事赔偿,并且这种官司因为损害结果通常发生在原告住所地,所以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东方IC图[详情]

媒体评王老吉延寿与莎普爱思:欺负群众眼睛不够雪亮
媒体评王老吉延寿与莎普爱思:欺负群众眼睛不够雪亮

  在商言商,莫要跑题 这些天,企业家们频频抛头露面,发表对行业和市场的看法,机会难得。但说着说着,嘴上就跑火车了。 最哗然的是广药集团董事长在出席某论坛时宣布,国家863计划研究结果表明,喝王老吉可延长寿命大约10%。这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还把高大上的国家863计划拖下水。这个擦边球打得一点都不高级,跟暗示能够治疗白内障的莎普爱思滴眼液,半斤八两。 如果说“预防上火”,不管有没有“实锤”,还是正常的套路,无伤大雅,只要消费者选择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事情就行。但你要说“延年益寿”,就是欺负人民群众眼睛不够雪亮,欺负老百姓医保没法报销王老吉。这种信口开河,除了沦为段子手的佐料,实在不值一驳。很多营销和作秀,一旦用力过猛,吃相就很难看。 在反击“乌镇饭局”之后,马云也回应了与赵薇夫妇的八卦。他说,“我跟赵薇加起来见面也没超过十次,其中大概至少五次还是因为公益活动在一起”。 话音未落,好事者就把马云与赵薇同框的照片全部扒了出来,显然超过了十次。虽然有些打脸,但马云讲话的重点是后面这句话,“我就好奇为什么我们总被人放在一起?我也不明白。我们后来看了新闻才知道,并且证据确凿,背后有人操纵。有人明确要求必须出现赵薇和马云在一起的照片”。 赵薇夫妇被证监会“严打”了,还牵扯到“tomorrow系”,自然是说不清道不明的。马云老是“被上头条”,难免被人指指点点。反正互联网的商业竞争,多年来带有浓厚的江湖风格。中国互联网公司应该跳出这个自野蛮生长时代带来的陷阱,导向良性竞争,不仅超越口水仗,也要超越价格战,变成创新和服务的比拼,变成格局战。 还有“中国还有几千万人口生活在极端贫困的状态下是富人的耻辱”这句话,也广受诟病。刘强东确实是一个极具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心直口快,这不是装出来的。一个边城少年,负笈求学,转而经商,功成名就,报答家乡、社会和这个时代的渴望强烈。但个人的道德诉求不能泛化,否则就是道德绑架,责任失焦。你可以说扶贫是我的责任,但不能说扶贫是富人的责任。当然,富人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但这只是共识,并非义务。事实上,富人或者说是企业家,最大的责任是创造利润、提供就业、上缴税收,这是第一位的责任,其他的都是派生责任。 职业无贵贱,个人有分工。市场经济里,每个人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守土有责,“无形之手”会驱动每个人在追逐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时,使整个社会的利益也实现最大化。企业家也是如此,发挥企业家精神,发挥创新精神,就是这个社会的正能量。[详情]

人民网评莎普爱思:广告不能成为表演虚假疗效的舞台
人民网评莎普爱思:广告不能成为表演虚假疗效的舞台

  人民网评:对虚假医药广告就是要零容忍 于石 “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这耳熟能详的广告词,如今正饱受争议。近日有媒体爆料称,一年销售额达7.5亿元的莎普爱思眼药水,却“治不好一双眼”,甚至呼吁“请放过中国老人”。莎普爱思,到底是有着“白内障防治功效”的“洗脑神药”,还是徒有虚名的“假科普、真营销”? 截至2016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超2.3亿。统计数据显示,70岁以上老人白内障发病率达60%到70%,80岁近100%。庞大的老年群体和高发病率,创造了庞大的市场空间。但赚到钱的莎普爱思研发投入却少得可怜。据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其广告费用达2.62亿元,同年研发费用仅为2900多万元。问题随之而来,这款针对老年人营销的药物,何以常年保持95%左右的毛利率,稳赚不赔? 从莎普爱思的回应来看,“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的说法没有破绽。平心而论,莎普爱思是非处方药,确实经过国家食药监批准上市。但这“一定的作用”,医学界往往将其界定为“作用有限”,绝非“疗效确切”。而在广告中,这就很容易造成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甚至欺诈。偷换概念,把药物的预防功能夸大成“专治”,这是莎普爱思触发众怒的根源。 值得注意的是,从网友到医生,从媒体到业界,对莎普爱思“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做法,折射出社会对虚假医药广告泛滥的零容忍和底线。 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也发布了一则通知,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回顾过去,不难发现,饱受病痛、寻求康复的愿望,屡屡碰上为利所驱、毫无底线的谎言。不久前,有人揭发自诩“一代神医”的刘洪滨,在不同地方卫视以不同专家身份出现。凡此种种,暴露出老年人一再为虚假医药广告买单的现实,让人深恶痛绝。 任何时候,广告都不能成为表演虚假疗效的舞台。一则医药广告,疗效内容归国家食药监部门负责,播出审查归国家广电部门,广告营销交由工商部门监管。九龙治水的监管,会不会纵容打“擦边球”的行为?重宣传、轻研发,药企能否真将患者安康挂心间? “疾病有成千上万种,但健康只有一种。”其实,对医药公司而言,祛除病痛、护卫健康不仅是对患者的承诺,也是安身立命之本。因为无论如何,比营销更重要的是疗效,比利润更难得的是口碑。 [详情]

莎普爱思:立即对公司目前所面临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
莎普爱思:立即对公司目前所面临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

   专题:莎普爱思遭质疑 食药监总局说话了! 推荐阅读: 莎普爱思被曝曾多次向浙江平湖科技局官员行贿 浙江食药监局:已接到总局通知 正处理莎普爱思事宜 起底“洗脑神药”莎普爱思:比进口眼药贵近4倍 洗脑神药莎普爱思遭眼科医生声讨:一年狂卖7.5亿元 调查: 新浪民调:近7成网友认同“莎普爱思坑中国老人”文章 莎普爱思:立即对公司目前所面临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晚间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获悉《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管函〔2017〕181 号),因相关事项待核实,公司紧急申请 2017 年 12 月 7 日全天停牌。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下午收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浙江省食药监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浙食药监函〔2017〕209 号)文件。 上述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浙江省食药监局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国家食药监总局《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内容如下: 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二)浙江省食药监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相关内容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2、立即开展广告自查。对发布在国内各媒介上有关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广告、宣传、标识、标语等,严格对照药品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和广告 法规有关规定进行自查,不符合规定的,立即纠正,并报当地市场监管局。 3、严格执行药品 GMP、GSP,确保药品生命周期的质量和安全。 公司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上述通知以及收到浙江省食药监局上述文件后,立即对公司目前所面临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因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工作和具体措施待落实,公司申请自 2017 年 12 月 8 日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浙江省食药监局的相关要求,尽快 确定相关事项,待相关事项落实后再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并严格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8 日[详情]

莎普爱思毛利率94%成本仅1.4元 三成营收拿去打广告
莎普爱思毛利率94%成本仅1.4元 三成营收拿去打广告

  莎普爱思毛利率94%!成本仅1.4元,三成营收拿去打广告 澎湃新闻记者 包雨朦 近日来处于舆论风暴中的莎普爱思滴眼液(通用名: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被指药品无效,却大手笔地投放各类广告,引发了业界质疑。 “目前没有任何一个能有效预防和治疗白内障的药物。”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12月5日晚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直言,在他看来,包括莎普爱思在内的、市面上可见的白内障眼药水、口服药均是无效的。 不谈治疗,至于莎普爱思是否有预防作用,崔红平指出,前面必须要加上两个字“可能”。 12月7日上午,浙江省食药监局官网挂出一纸红头文件通知,称将国家食药监总局的通知转发给莎普爱思公司,并要求该公司立即开展广告自查,不符合规定的立即纠正。 莎普爱思公司全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168,莎普爱思),受此消息冲击,该公司股价在12月6日跌逾3%,并自12月7日起停牌。 毛利率94.59%,广告费用占营收近三成 从财务数据上看,莎普爱思滴眼液堪称暴利产品。 财报显示,2016年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营业收入达到7.54亿元,营业成本仅为4078万元,毛利率高达94.59%。 以2016年滴眼液销量2825万支计算,可以计算出莎普爱思的出厂价在26元左右,但营业成本仅为1.44元。 澎湃新闻在各大药品电商平台查询到,5ml装的莎普爱思滴眼液零售价在43元/支左右,10ml装定价大约为59元/支。 成本如此之低,效果还被专业人士质疑,莎普爱思是如何成为知名度颇高的神药的呢?答案是广告轰炸。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发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产品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上的备案广告多达352条。 财报数据显示,近3年来,广告费用占莎普爱思营业收入的比例从未低于25%,在2017年1-9月更是高达31.87%;与此同时,研发费用的占比却少得可怜,在2016年仅为2.97%。 具体来说,莎普爱思今年1-9月的广告费用为2.24亿元,研发费用仅为0.15亿元。 对此,莎普爱思在12月4日的公告中回应称,公司的广告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产品较为单一,目前滴眼液产品占公司营收比重超过75%(2016年经审计数),与其他多品种经营的上市公司相比,公司通过广告投入提高了品牌知名度,弥补了公司产品品种单一的不足。 莎普爱思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2017年前三季度,该公司滴眼液业务营收占比分别为66.35%、72.03%、77.03%、73.91%。可见滴眼液已经成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定价是同类药品2-3倍,医生说不会主动给患者开类似的药 对比其他同类药品,莎普爱思的定价水平如何呢?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站上查询到,通用名为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注册药品共有11个。 根据阿里健康网上药房的售价对比,最便宜的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嘉士力苄达赖氨酸滴眼液8ml售价仅为13元;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年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同样8ml装定价仅为18元。相比之下,莎普爱思的定价是竞品的2-3倍。 莎普爱思的巨额利润也给资本市场带来了丰厚的回报,上市三年来该公司分红1.85亿元。 财务数据显示,自2014年上市以来,莎普爱思在2014年-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31亿元、1.76亿元、2.76亿元;相应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分别为4731.34万元、5391.37万元、8330.69万元,股利支付率分别达到36.04%、30.63%和30.21%。 此前,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医师崔红平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目前所有号称治疗白内障的滴眼液、口服剂都是无效的,目前唯一能够治疗白内障的方法只有手术。 崔红平还向记者表示,尽管苄达赖氨酸滴眼液早就被纳入医保,但实际上医院却不是莎普爱思的主要销售渠道,主要渠道在药房。“我们不会主动给患者开类似的药,除非患者自己要求,但我们也会告诉他这是没用的。”崔红平说。 12月6日晚,国家食药监总局发文称,针对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要求浙江省食药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此外,国家食药总局强调,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详情]

莎普爱思被曝曾多次向浙江平湖科技局官员行贿
莎普爱思被曝曾多次向浙江平湖科技局官员行贿

  莎普爱思曾多次向浙江平湖科技局官员行贿,多名官员已领刑 澎湃新闻记者 赵孟  莎普爱思公司 资料图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莎普爱思)陷入疗效和宣传的质疑漩涡,国家和浙江省两级食药监责令公司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开展广告自查。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多起贪腐案件中闪现莎普爱思身影。该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向所在地科技局官员行贿,这些官员多涉及技术领域,收受好处。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莎普爱思成立于2000年,经营范围为滴眼剂、大容量注射剂、口服溶液剂等的生产和销售。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平湖市。 莎普爱思主打产品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因夸张的广告宣传,近期备受质疑。 2014年8月,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判决(嘉平刑初字第500号)显示,2004年至2008年,被告人沈平先后担任平湖市科学技术局(下称科技局)科技发展科科员、科长期间,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公司有关人员贿赂21.7万元。证据显示,2006年,沈平非法收受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时亮现金1万元。 沈平主要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提出各类科研经费配置建议方案,指导管理各类计划项目等工作。 此外,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2016年8月作出的一份判决(浙0482刑初686号)显示,原平湖市科技局信息中心副主任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284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2015年,程某非法收受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吴建伟现金1500元。 两起案件的官员分别被判处7年、3年的有期徒刑。 2016年3月16日,平湖市科技局再现腐败丑闻,曾担任该局科技管理科科长、科技发展科科长的全俊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当年11月10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浙0482刑初858号)认定,全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08880元。 其中,证据显示,2015年浙江省级新产品鉴定期间,全俊收受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汪某现金二千元。 平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全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二审法院则维持原判。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莎普爱思多次获得科技创新类奖项。 莎普爱思2015年年报显示,“公司完成了2015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浙江省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鉴定验收等项目申报以及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6项”。 平湖市科技局官网显示,莎普爱思和陕西天森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研发的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获得2016年度平湖市科技局的二等奖。[详情]

莎普爱思从1.45元到59.8元经历了啥?广告费用占大头
莎普爱思从1.45元到59.8元经历了啥?广告费用占大头

  从1.45元到59.8元,莎普爱思经历了什么? 近日,丁香医生发的一篇《一年卖出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文章,质疑莎普爱思滴眼液在没有明显药效的情况下过度宣传产品治疗白内障的功能,并以此实现巨额盈利。 那么,事实究竟是如何呢?钱到底落入了谁的囊中? 成本仅1.45元 毛利高达94.59% 莎普爱思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分为滴眼液、大输液、头孢克肟及其他中成药四种,其中莎普爱思滴眼液2016年销售量为2825万支,营业收入7.54亿元,营业成本为4076.73万元,毛利率高达94.59%。 值得一提的是,该毛利率还是建立在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加3成的基础上获得的。即便如此,该毛利较上一年还少了0.70个百分点。 根据数据显示,2016年,莎普爱思共生产了2818.35万支滴眼液,总营业成本为4076.73万元,如此来看每支的成本大概在1.45元左右。 然而根据几大电商平台搜索结果来看,其零售价大多在45-59.8元之间,一下翻了数十倍。 广告费用占了大头 根据莎普爱思公布信息来看,该公司自2014年上市之后,每年的广告费用都不低于2亿元,且逐年走高。数据显示,莎普爱思2014年至2017年1-9月对应的广告费用分别为2.1亿元、2.4亿元、2.6亿元、2.2亿元,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的27%、26%、26.84%、31.87%。 而反观同行江中药业和葵花药业历年来广告费用占比却均未超过20%。 除此之外,从研发费用来看,2014年至2017年1-9月对应的研发费用分别占营业收入比重的3.65%、3.39%、2.97%、2.16%,远不及广告费用的比重。 对此,莎普爱思回应称,公司广告费用占比在同行业中较高的原因在于公司产品单一,所以通过广告投入提高品牌知名度,弥补公司产品品种单一的不足。而在研发费用上,公司的解释是“公司研发的产品周期长,是持续的投入,同时研发费用的投入是依据研发的进展逐步投入。与同行业相比公司的研发费用投入合理,研发费用的投入是依据公司研发产品及实际情况投入。” 于此同时,莎普爱思还在公告中公布了以下数据,以期证明广告大于研发费用是当前医药行业目前存在的普遍现象。 “营销大过天”是医药企业的通病? 事实上,广告费用支出远超研发费用的情况,确实不少见,但也并非主流现象。 根据已公布相关信息的119家医药上市企业数据显示,当前有36家上市公司今年上半年在广告方面的支出是大于其研发费用,其中,广誉远、寿仙谷、金花股份、奇正藏药、神奇制药、九芝堂、珍宝岛、吉林敖东、东阿阿胶等企业排名靠前。 通过梳理发现,这些广告费大于研发费的企业大多涉及中药产品的生产。分析显示,这主要是由于中药中非处方药居多,因此在研发投入较小、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广告投自然就放成为拉动其销量的重要手段。 而在剩余83家研发费超过广告费用的企业中,排名前十的分别是:华东医药、康缘药业、普洛药业、现代制药、海思科、浙江医药、贝达药业、新华制药、诚志股份、华北制药,这十家企业中,仅康缘药业涉足中药,其余均主要生产西药。 [详情]

莎普爱思股价继续跌:滴眼液遭质疑
莎普爱思股价继续跌:滴眼液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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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药物被证明能治愈白内障 专家称莎普爱思打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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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靠营销躺赚7.5亿 被一篇科普文炮轰即跌停
莎普爱思靠营销躺赚7.5亿 被一篇科普文炮轰即跌停

  莎普爱思:靠逆天营销躺赚7.5亿,仅被一篇科普文炮轰即跌停! 券业观察 12月2日,丁香医生以题为《一年狂卖 7.5 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眼科科普文公开炮轰莎普爱思,丁香医生指出,莎普爱思治疗白内障药效甚微,莎普爱思靠巨额广告营销坑蒙中国老人。莎普爱思股价应声下跌。 仅被一篇科普文炮轰即跌停 12月4日,莎普爱思股价开盘大跌,莎普爱思今日早盘一度跌停,最终收盘于22.91元,跌幅收窄至3.33%。 12月4日凌晨莎普爱思发布澄清公告,公告显示,莎普爱思认为0.5%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疗效确切;是一种安全的、有效的抗白内障药物。 此外,对于外界炮轰的“巨额广告费”,莎普爱思回应称 “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产品较为单一”公司通过广告投入提高品牌知名度,弥补公司产品品种单一的不足。其广告费用与研发费用与同行业相比投入合理。 治疗白内障是否真的“安全有效” 丁香医生联合国内外公认医学观点和眼科医生临床经验表示,“目前,全世界范围内治疗白内障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手术,这是全球眼科医生的共识。” 国家卫计委旗下的中国防盲治盲网说:不论何种白内障,手术治疗是最有效的手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种药物被证明能治愈白内障,或阻止白内障的发展。 美国眼科学会 2016 年的《成人白内障临床指南》中写到:对于人类来说,目前没有发现有任何一种药物能够有效治疗或延缓白内障的进展。眼科医师应该对患者说明这一问题。 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主要成分“苄达赖氨酸”是否真的安全有效,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医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国外,也有极少数治疗白内障的药物,它们是处方药,医生一般会告诉病人这种药基本没效果。为什么还有这种药?很多时候是安慰剂,有些人它因为身体原因或者因为个人精神问题确实没法接受开刀,然后就给他开点药作为安慰剂。”他认为,动物研究和极少量的临床报告不足为信,不能代表多中心的客观研究。崔红平医生建议,莎普爱思滴眼液重视四期临床试验评价,重新进行严格的大规模临床实验。 躺着赚钱的公司,茅台也甘拜下风 莎普爱思滴眼液在上市之初尝试过在各大医院推广,医生们普遍对这种药不感兴趣,认为其作用甚微。在医院推广碰壁后,莎普爱思开始将目标投向全国中老年人,从直接市场入手,加大广告宣传,从2012 到2016年,仅用四年时间莎普爱思就从5亿飞跃到10亿营收,在眼药水细分领域创下业界神话,而其中莎普爱思滴眼液的销售额就高达 7.5 亿,占比77.03%。2017年前三季度莎普爱思营收7亿多,倘若本次负面事件没有发生,预计莎普爱思今年营收将超过去年。 更有业内人士称,莎普爱思滴眼液产品毛利率高达94.59%,竟都超过了91.23%的茅台,闷声发大财,细思极恐! 丁香医生炮轰莎普爱思模糊关键字,偷换概念,暗指莎普爱思也是一个玩得了营销和语法的老手。“被批准的莎普爱思的适应症是‘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然而这家公司早在洗脑式的广告中,模糊掉了早期二字。” 莎普爱思洗脑式广告中还用症状替换了疾病,偷换了其概念。将“黑影、重影”等与“眼部疾病白内障”概念互换,其实很多诸如头晕、黑影重影症状不一定是白内障。洗脑式广告导致老人不相信医生,偏偏相信电视上的专家,稍微有类似症状就跑去医院买莎普爱思来滴。 莎普爱思虽在公告中称,其广告费用投入相对合理,是由于产品结构单一,为了加大宣传而造成的。其实,这确系莎普爱思主动性营销,而非被动的。在广告费用上,莎普爱思2014-2017年前三季度广告费大致在25%-32%之间,也确实明显高于同行业20%以下的江中药业和葵花药业。 2014-2017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营收占比分别为3.65%、3.39%、2.97%以及2.16%。研发费用低于众生药业、通化东宝等同行企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其认定为“驰名商标”;2017年上半年,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其认定为 “浙江名牌产品”。 模糊关键词、偷换概念、逆天营销,莎普爱思靠着“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稳稳躺赚7.5亿元。 股东马不停蹄减持,没毛病你跑什么跑 莎普爱思二股东股东王泉平自16年5月23日至11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816.87万股(此前披露的减持850万股的计划尚余33.13万股未减持),占莎普爱思总股本的5.00%,减持后,王泉平持有股份由17.47%变为12.47%。2017年2月25日公告,计划减持不超过1000万股2017年9月19日公告,计划减持不超过666.18万股 如果按计划全部减持完毕,股份从23.30%锐减到7.48%,预计套现了7个亿左右。 小券(ID:quanyeguancha)发现,10年17日,莎普爱思发公告称,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潘煜双女士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大股东减持,独立董事辞职,其中关系难以料及,请各位自行脑补。 在莎普爱思背后,还有无数个“中国式”莎普爱思们。中国的企业有一个通病,明明是中国本土公司却非要取一个外国名字用来包装自己,让自己看起来高大上一些。明明可以靠药效、质量、创新等,却偏偏剑走偏锋用钱砸出销量。经过电视台、视频网站、报纸、电台轮番洗脑式轰炸,企业躲在靠吹擂包装、广告营销堆砌起来的商业帝国后面嘲笑中国消费者“人傻钱多”,一阵“正义之风”吹过,帝国轰然倒塌,这时候人们才发现,顶礼膜拜的业界神话不过一张纸老虎罢了。 莎普爱思造炮轰直接影响到市场情绪,今早应声下跌,今后股市走向仍值得关注。短期看,公司股价存在回调压力。不过之前的复星医药和红黄蓝教育的利空事件也表明可能会在短中期会有反弹。不过,本次莎普爱思公司品牌形象损失已经造成,预计难以挽回。[详情]

莎普爱思股价节节走低 国民信托重仓恐亏损惨重
莎普爱思股价节节走低 国民信托重仓恐亏损惨重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4日讯 今日莎普爱思股价开盘大跌,不久即被砸至跌停,报21.33元/股,而后被拉起,截至午间收盘,该股报22.72元/股,下跌4.14%。 12月2日,“丁香医生”公众号发布《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矛头直指莎普爱思滴眼液。文章引述多位眼科医生的说法和权威文献资料,力证“莎普爱思滴眼液”预防和治疗白内障,是弥天大谎;是用洗脑式广告营销,“坑害”老年人,使其延误治疗、有失明风险。 12月3日晚,莎普爱思发布澄清公告称,此前有自媒体对其核心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疗效、广告等进行质疑,莎普爱思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认为0.5%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疗效确切;是一种安全的、有效的抗白内障药物,公司的广告内容与监管部门审批的相应内容一致等。 前复权后的股价走势显示,截止今日午间收盘,莎普爱思股价仅为2015年6月4日最高点时的3成。 莎普爱思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显示,截止2017年9月30日,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国民信托独占4席。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龙头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2427369股,占比1.061%;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三想梦想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2400000股,占比1.049%;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龙头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1400000股,占比0.612%;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三想梦想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1269734股,占比0.555;分列第5、6、7、8大流通股东。 国民信托四个信托计划均为今年三季度新进前十大流通股股东。   [详情]

莎普爱思称滴眼液安全有效 专家呼吁重新临床试验
莎普爱思称滴眼液安全有效 专家呼吁重新临床试验

  每经记者 谢欣 每经编辑 张海妮 莎普爱思(603168,SH)12月3日晚发布澄清公告,此前有自媒体对其核心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疗效、广告等进行质疑,莎普爱思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认为0.5%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疗效确切;是一种安全的、有效的抗白内障药物,公司的广告内容与监管部门审批的相应内容一致等。 莎普爱思同时称,经核查未发现有消费者正确使用该产品出现并发症、延误手术治疗等情形。不过,12月3日,杭州艾凯眼科首席专家、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主任医师却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全国的眼科医生遇到的类似病例实际上有很多。 崔红平同时认为,莎普爱思滴眼液的临床试验从有效性标准上就存在问题,缺乏有说服力的客观指标。他认为,莎普爱思滴眼液应当按现在的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标准重新进行多中心三期临床试验。 莎普爱思称安全有效 据此前媒体报道,莎普爱思滴眼液在广告宣传中宣传“预防治疗白内障,认准莎普爱思”。然而,许多国内眼科专家都表示,目前治疗白内障的唯一办法就是进行手术。 莎普爱思滴眼液的有效成分为苄达赖氨酸。根据莎普爱思公告,苄达赖氨酸首先由Angelini制药集团于1983年在意大利上市。此后,国外学术研究文献肯定了苄达赖氨酸的抗白内障作用,认为该药作为醛糖还原酶抑制剂,对糖性白内障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有预防和治疗作用。 1989年,江苏省药物研究所开始对苄达赖氨酸进行应用基础研究。1991年,莎普爱思与江苏省药物研究所签订合同,开始按国家二类新药要求合作研制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根据莎普爱思公告,当年,苄达赖氨酸滴眼液项目在国内完成II期、III期临床试验,总有效率为73.73%,Ⅲ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0.5%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疗效确切;是一种安全的、有效的新型抗白内障新药。1998年底取得国家药监局新药转正式生产批件。 不过,上述这些都是药品上市的必要步骤。换句话说,莎普爱思对于质疑的回应便是“药品当时通过了临床试验,是有效的”。 2013年,身为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的崔红平便在微博上质疑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疗效问题,对于莎普爱思本次回应,崔红平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莎普爱思在临床试验中用来判断有效性的指标,也就是视力是非常主观的。 崔红平表示,晶状体浑浊度是白内障评判的最重要标准,目前的技术可以量化评估,而不是靠医生肉眼判断,单靠医生肉眼看也是主观的,而莎普爱思滴眼液的临床试验均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当初的技术手段限制,没有用晶状体浑浊度来做客观指标,而是采用了试验对象“自觉视力变化”,缺乏客观评价指标。 崔红平表示,视觉是非常主观的,检测对象、尤其是老年人,很容易受到心理暗示,误以为自己视力提升了,并且环境光线,视力表亮度、测量距离等都有可能造成误差。 不过,手术就不一样了,“手术后灯一照,干干净净的没有白内障,没有浑浊的晶状体了。”崔红平说:“一个白色白内障点药后还是白色的,怎么能叫治好了呢?” 而莎普爱思的II期临床报告上显示,“结果显示无论用药组、对照组、绝大部分患者晶体浑浊度无明显变化”。 对此,莎普爱思董秘吴建国12月3日晚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自己所拿到的是一份结论性的报告,具体临床的相关情况自己还有待了解。 专家:建立药物重新评估制度 事实上,根据崔红平的介绍,全国眼科医生对莎普爱思滴眼液的使用效果并不认可,并且也遇到了许多因使用该产品出现并发症、延误手术治疗的患者。不过,莎普爱思在澄清公告中表示,经核查在正确使用滴眼液产品未发生该情形。对于其中“正确”二字,吴建国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称,首先是确认为白内障,然后使用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市之初,莎普爱思滴眼液为处方药,此后在2004年转为非处方药,并在近几年开始了大规模的广告营销。崔红平表示,正是因为产品得不到医生认可,才转为非处方药的,然后通过广告吸引害怕手术的患者。 不过,吴建国向记者表示,新药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后均为处方药,在药品生产使用多年后,安全性好、疗效确切的药物,才可能转为OTC,要经过药学、药理、临床等专家的再次审评,并报国家药监部门审批同意才能转OTC;成为OTC后,可以在大众媒体进行宣传,让更多的患者可以方便地获得药品适应症等方面的信息。 针对苄达赖氨酸的有效性问题,崔红平认为,动物研究和极少量的临床报告不足为信,不能代表多中心的客观研究。 实际上,崔红平提出,莎普爱思滴眼液应当重视四期临床试验评价,往大了说,要建立药物重新评估制度。 四期临床试验为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按照规定,药品不良反应应当由医院进行上报,但崔红平介绍,目前相关制度的执行并不严格,“临床医生太忙了”。 崔红平认为,当下应当重视三点:一是白内障药物治疗的有效标准是什么;二是仅有视力指标说服力是不够的;三是增加白内障浑浊度的客观指标。 对此,吴建国向记者表示,莎普爱思滴眼液正在进行一致性评价。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原标题:莎普爱思回应称滴眼液效果安全有效 眼科专家呼吁重新进行临床试验 [详情]

莎普爱思旗下滴眼液被质疑 股价早盘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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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阅读】 莎普爱思称产品效果安全有效 专家呼吁重新临床试验 莎普爱思被指错误宣传白内障不开刀也可治好 洗脑神药莎普爱思遭眼科医生声讨:一年狂卖7.5亿元 莎普爱思旗下滴眼液被质疑 股价早盘跌停 新浪财经讯 12月4日消息,莎普爱思旗下滴眼液被质疑,股价暴跌逼近跌停,截止发稿,莎普爱思跌停,报21.43元。 消息面: 莎普爱思滴眼液,被曝坑害患者 12月2日,“丁香医生”公众号发布《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矛头直指莎普爱思滴眼液。 文章引述多位眼科医生的说法和权威文献资料,力证“莎普爱思滴眼液”预防和治疗白内障,是弥天大谎;是用洗脑式广告营销,“坑害”老年人,使其延误治疗、有失明风险。 文章并称“眼科医生经常开玩笑说,如果谁能研发出治疗白内障的药物,拿个诺贝尔奖也没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丁香医生作为国内健康科普类的平台,在健康科普上一向很权威。腾讯小程序推出的辟谣小程序里,对于健康养生类的辟谣,多由丁香医生批注。丁香医生的主体丁香园,更是在2014年获得腾讯7000万美元的战略投资。 莎普爱思迅速回应 这篇文章发出后,阅读量迅速冲破“10万+”,也迅速将“莎普爱思滴眼液”推向公众质疑的漩涡之中,品牌价值危在旦夕。 数小时后,“莎普爱思”官方公众号以《莎普爱思滴眼液--点滴幸福,明亮眼睛!》的文章作出回应,亮出了众多证书,并称“实验证明,莎普爱思滴眼液能达到预防和治疗白内障的目的。” [详情]

莎普爱思称产品效果安全有效 专家呼吁重新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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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普爱思回应称滴眼液效果安全有效 眼科专家呼吁重新进行临床试验 每经记者 谢 欣 每经编辑 张海妮 莎普爱思(603168,SH)12月3日晚发布澄清公告,此前有自媒体对其核心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疗效、广告等进行质疑,莎普爱思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认为0.5%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疗效确切;是一种安全的、有效的抗白内障药物,公司的广告内容与监管部门审批的相应内容一致等。 莎普爱思同时称,经核查未发现有消费者正确使用该产品出现并发症、延误手术治疗等情形。不过,12月3日,杭州艾凯眼科首席专家、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主任医师却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全国的眼科医生遇到的类似病例实际上有很多。 崔红平同时认为,莎普爱思滴眼液的临床试验从有效性标准上就存在问题,缺乏有说服力的客观指标。他认为,莎普爱思滴眼液应当按现在的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标准重新进行多中心三期临床试验。 莎普爱思称安全有效 据此前媒体报道,莎普爱思滴眼液在广告宣传中宣传“预防治疗白内障,认准莎普爱思”。然而,许多国内眼科专家都表示,目前治疗白内障的唯一办法就是进行手术。 莎普爱思滴眼液的有效成分为苄达赖氨酸。根据莎普爱思公告,苄达赖氨酸首先由Angelini制药集团于1983年在意大利上市。此后,国外学术研究文献肯定了苄达赖氨酸的抗白内障作用,认为该药作为醛糖还原酶抑制剂,对糖性白内障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有预防和治疗作用。 1989年,江苏省药物研究所开始对苄达赖氨酸进行应用基础研究。1991年,莎普爱思与江苏省药物研究所签订合同,开始按国家二类新药要求合作研制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根据莎普爱思公告,当年,苄达赖氨酸滴眼液项目在国内完成II期、III期临床试验,总有效率为73.73%,Ⅲ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0.5%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疗效确切;是一种安全的、有效的新型抗白内障新药。1998年底取得国家药监局新药转正式生产批件。 不过,上述这些都是药品上市的必要步骤。换句话说,莎普爱思对于质疑的回应便是“药品当时通过了临床试验,是有效的”。 2013年,身为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的崔红平便在微博上质疑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疗效问题,对于莎普爱思本次回应,崔红平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莎普爱思在临床试验中用来判断有效性的指标,也就是视力是非常主观的。 崔红平表示,晶状体浑浊度是白内障评判的最重要标准,目前的技术可以量化评估,而不是靠医生肉眼判断,单靠医生肉眼看也是主观的,而莎普爱思滴眼液的临床试验均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当初的技术手段限制,没有用晶状体浑浊度来做客观指标,而是采用了试验对象“自觉视力变化”,缺乏客观评价指标。 崔红平表示,视觉是非常主观的,检测对象、尤其是老年人,很容易受到心理暗示,误以为自己视力提升了,并且环境光线,视力表亮度、测量距离等都有可能造成误差。 不过,手术就不一样了,“手术后灯一照,干干净净的没有白内障,没有浑浊的晶状体了。”崔红平说:“一个白色白内障点药后还是白色的,怎么能叫治好了呢?” 而莎普爱思的II期临床报告上显示,“结果显示无论用药组、对照组、绝大部分患者晶体浑浊度无明显变化”。 对此,莎普爱思董秘吴建国12月3日晚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自己所拿到的是一份结论性的报告,具体临床的相关情况自己还有待了解。 专家:建立药物重新评估制度 事实上,根据崔红平的介绍,全国眼科医生对莎普爱思滴眼液的使用效果并不认可,并且也遇到了许多因使用该产品出现并发症、延误手术治疗的患者。不过,莎普爱思在澄清公告中表示,经核查在正确使用滴眼液产品未发生该情形。对于其中“正确”二字,吴建国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称,首先是确认为白内障,然后使用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市之初,莎普爱思滴眼液为处方药,此后在2004年转为非处方药,并在近几年开始了大规模的广告营销。崔红平表示,正是因为产品得不到医生认可,才转为非处方药的,然后通过广告吸引害怕手术的患者。 不过,吴建国向记者表示,新药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后均为处方药,在药品生产使用多年后,安全性好、疗效确切的药物,才可能转为OTC,要经过药学、药理、临床等专家的再次审评,并报国家药监部门审批同意才能转OTC;成为OTC后,可以在大众媒体进行宣传,让更多的患者可以方便地获得药品适应症等方面的信息。 针对苄达赖氨酸的有效性问题,崔红平认为,动物研究和极少量的临床报告不足为信,不能代表多中心的客观研究。 实际上,崔红平提出,莎普爱思滴眼液应当重视四期临床试验评价,往大了说,要建立药物重新评估制度。 四期临床试验为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按照规定,药品不良反应应当由医院进行上报,但崔红平介绍,目前相关制度的执行并不严格,“临床医生太忙了”。 崔红平认为,当下应当重视三点:一是白内障药物治疗的有效标准是什么;二是仅有视力指标说服力是不够的;三是增加白内障浑浊度的客观指标。 对此,吴建国向记者表示,莎普爱思滴眼液正在进行一致性评价。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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