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 | 李德林
杨保田,男,出生于1930年,94岁,多次登上富豪榜,最后一次是2021年,财富数21亿元。杨保田财富最高峰是2020年,45亿元。那一年,杨保田控股的上市公司创下财务造假之最。杨保田的上市公司3次欺诈发行,堪称财务造假的巅峰,在A股可谓前无古人。杨老前辈目前是A股年龄最大的大股东了,可是94岁了,又能把他怎么样呢?
杨保田是红相股份股权上的大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他儿子杨成。杨成,男,生于1961年,今年已经是63岁了。按照孔老夫子的说法,小杨总已经是耳顺之年了,父子俩从年龄上看都可以子孙承欢膝下,颐养天年了。身为耳顺之年的实际控制人和名义上大股东的耄耋老人,他们上市公司在造假的道路上一骑绝尘,连续奋战2000天,创下A股造假之最。
红相股份是2015年上市的,在创业板上募集了8000万。2019年进行了一次定增,募集资金近5800万元,2020年进行一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5.85亿元。2020年想定增募集5.5亿,撤回了,没搞成。厦门证监局给红相股份开出龙年1号罚单显示,杨保田父子的上市公司三次都是欺诈发行,他们的财务数据从2017年到2022年之间,都是造假出来的,骗人的。
红相股份2017年虚增营收1.048亿,虚增利润5972万,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和38.03%。2018年虚增营收2.255亿,虚增利润1.442亿,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49%和47.72%。2019年虚增营收2.27亿,虚增利润1.41亿,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6.94%和48.19%。2020年虚增营收3.04亿,虚增利润7538万,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和29.79%。2021年虚增营收1.08亿,虚增利润325.44万,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和0.51%。2022年虚增营业成本2487.67万,虚增利润2487.67万,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和33.27%。
不难看出,杨保田财富巅峰时期,正是红相股份营收造假最多的一年。6年财务造假的过程中,有4年的利润超过总利润的三分之一,甚至有的年份将近一半利润是假的。2017年开始造假主要还是为了圈钱,因为2019年的定增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限为2014年至2017年。2020年发可转债的申报文件涉及财务数据期限为2016年至2019年6月。2020年定增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限为2017年至2020年9月,所以不得不连续造假啊。
在A股财务造假者通常是IPO前财务造假,要么就是上市之后故事讲不下去了财务造假,当然也有为了再融资造假的。通常他们造假捞一笔就收手,像杨保田父子这样,连续六年财务造假,三次欺诈发行,还是第一例。他们六年累计虚增营收近10亿元,造大堆的假,只为了能够从股市中圈更多的钱,如果最后一次不是撤回了,他们三次将募集11.93亿。
红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显示是杨保田的儿子杨成。可是在欺诈发行的2019年,杨保田说要套现一笔钱优化个人资产结构,当年3月1日套现了2.56亿元。杨成当年9月6日前套现了1.3亿。杨保田另一个儿子也想套现一笔。到了当年11月23日,杨保田又想套现,直到2020年4月29日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杨保田第二次套现7400万,两个儿子跟着套现。
2020年11月10日,杨保田父子三人再度披露减持计划,到2021年5月10日,杨保田父子顶格套现8600万。2021年6月23日,杨保田第四轮减持计划又来了,父子三人想套现不超过9%的股权,到2021年12月29日,杨保田套现9600万。杨氏父子不到3年时间里,累计套现差不多6.42亿元。财务造假除了圈钱,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是掩护他们套现。
造假了6年,终于现形了。
证监局的处罚显示,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欺诈发行股票等多项行为,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于2513万元的罚款,包括财务总监、董秘在内的9名高管合计罚款4043万。杨成作为红相股份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终身禁止进入市场,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不在处罚之列。
红相股份现在ST了,可是公司公告判断本次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亦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0条第五款的第1、2、3项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随即发关注函: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完整,没有虚假,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红相股份真的不属于重大违法吗?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对欺诈发行证券罪写的很清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 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身为红相股份登记册上控股股东的杨保田父子能逃过刑事责任吗?《刑法》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红相股份造假6年,金额将近10亿,不恶劣,不巨大么?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红相股份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很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目前的罚款与公司及责任人获利不成正比。证监会首席检察官李明曾说过,要对违法犯罪者进行行政、民事、刑事三合一,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很显然,从刑事角度,红相股份造假案难以逃脱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面对红相股份的造假和欺诈发行,也许,老百姓会说,他们真是旗杆上绑鸡毛,好大的胆子。
(本文作者介绍:尺度商业,以价值为尺、投资有度的视角,观察和洞见商业文明、科技创新,官方微信公众号:delinshe)
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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