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丨中银研究
2021年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从规范互联网存款业务经营、强化风险管理、加强消费者保护、严格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明确了《通知》的主要内容,旨在助力商业银行合规稳健经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互联网存款业务迎来“最强监管”时代。主要有以下关注点:
第一,叫停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是《通知》的最大亮点。继2020年1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现阶段不能从事理财产品的代销业务”后,监管又叫停了商业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定期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互联网平台的金融业务全面进入严监管时期。近年来,多家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收益高、门槛低的存款产品,拓宽线上获客渠道,加大揽储力度,成为部分中小银行提高存款竞争力、缓解流动性压力的重要手段。中小区域性银行利用互联网平台揽储突破了地域限制,打破市场竞争的自律机制,在加大监管难度的同时也易导致存款市场的过度竞争,且非自营网络平台存款产品缺乏稳定性,加大了中小银行的金融风险。在此背景下,监管机构强调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持牌经营是严监管、防风险的必然趋势。
第二,《通知》加速互联网平台合规稳健发展,助力商业银行坚定发展定位、发力自营渠道。互联网平台对新规的出台早有预期,2020年11月和12月央行金融稳定局多次“发声”提及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的相关问题及风险隐患,支付宝迅速反应,主动率先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随后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腾讯理财通、滴滴金融等多家互联网平台接连对新用户下架相关存款产品。监管信号实际上已经提前释放,并不会造成互联网平台的“措手不及”,进一步引导互联网平台的合规发展。《通知》对自营渠道建设完善、客户资源丰富的大型银行及股份制银行来说影响不大,主要影响的是自营平台比较薄弱、吸储渠道不畅通的中小银行,但《通知》也明确指出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网络平台通过开立Ⅱ类账户充值,为社会公众购买服务、提供消费便利的业务不受影响,且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符合银保监会规定条件的银行在服务区域方面具有一定的“豁免权”,这些都是监管机构全面考虑、差异化对待的体现。新规出台后,中小银行将“自食其力”,坚守本地地位,实现区域内的“精耕细作”。
第三,精细化客户管理、拓展自营渠道、创新存款产品、转变发展策略将是中小银行重要的“自救”方式。客户资源决定了中小银行的负债端竞争力,中小银行维系客户将从“抓大放小”粗放式管理模式向“分层分级”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聚焦区域目标客户,提高金融服务的质效。中小银行会将发力重心集中在拓展“线上+线下”自营渠道上,利用手机银行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渠道加强社交性功能,增加客户流量,强化裂变式营销,向线上自营渠道引流,同时,通过优化调整网点布局、推进网点智慧化转型等方式提高线下实体网点拓客能力。创新存款产品是缓解中小银行揽储压力的“利器”,借助政务、校园、银发等金融场景建设,立足本地区域的发展特色,持续加强产品创新、提升用户体验。此外,中小银行转变发展战略是大势所趋,合理运用灵活的体制机制和本地化区域优势,摒弃“扩地域、重规模”大而全的发展思路,追求“差异化、轻资本”小而美的成长路线是提升竞争力的根本。
(点评人:中国银行研究院 郑忱阳)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银行总行一级部门。研究领域涵盖全球经济、国际金融、宏观经济与政策、金融市场、银行业发展等。)
责任编辑:谭兆彤
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和观点。
欢迎关注官方微信“意见领袖”,阅读更多精彩文章。点击微信界面右上角的+号,选择“添加朋友”,输入意见领袖的微信号“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意见领袖将为您提供财经专业领域的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