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武华
1.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01年5月底,境内上市公司1129家,其中仅发A股的上市公司995家;B股上市公司达到113家(其中89家同时发行A股);境外上市公司56家(其中20家同时发行A股和H股),先后在香港、纽约、伦敦、新加坡上市;还有69家在境外注册但业务和利润收入在境内的中资控股公司{红筹}在香港上市。
2.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01年5月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2500.5?亿股。市价总值达53205亿元,相当于去年GDP的60%以上。按市值算,中国已经超过我国香港地区,在亚洲位居第二,仅次于日本。流通市值18845亿元,投资者开户数达6298.9万户。
3.市场品种不断增加。除股票、国债和企业债券外,已发行封闭式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34只,发行5只可转换公司债券。
4.证券中介机构在规范中发展。截止今年5月底,证券公司101家,证券营业部2684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143家,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393家,会计师事务所78家。
5.证券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到2000年底,我国现行的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有:2部法律,20多件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180多件部门规章。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6.主要技术手段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证券已全部实现了无纸化发行与交易,沪深证券交易所建立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通讯、交易和结算系统,其网络覆盖全国,所有证券经营机构已开始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为证券市场的平稳运行和众多投资者的参与提供了可靠保障。
7.基本形成了规范发展的市场制度框架。积极进行以发行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各项制度建设。改革股票发行制度,开始实行主承销商推荐、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证监会核准的管理制度,逐步确立了市场决定价格的发行定价机制;推出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继1998年和1999年对连续二年和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实行ST和PT警示制度后,2001年又出台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积极推动了网上证券委托交易,目前已有23家证券公司获准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网上委托交易量大约占全部交易量的3%左右。
8.逐步化解和消除了市场风险和隐患。三年来,中国证监会在国务院领导下,在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配合下,采取一系列措施,净化市场环境,清除市场隐患,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构筑防范风险的篱笆。清理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整顿规范期货市场、清理证券交易中心、整顿证券经营机构和清理规范原有投资基金等五项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完成;转配股上市流通和B股向境内居民个人投资者开放,逐步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设立证券公司风险基金、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和证券登记结算风险基金等三大风险基金;着手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系。
9.筹措了大量建设资金。截至2001年5月底,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累计筹资10544亿元,其中境内A股、B股筹5900亿元,境外H股和红筹股筹资576亿美元(4645亿元人民币)。这不仅突破了我国企业以往单一的间接融资体制,开辟了境内外直接融资的新渠道,分散和化解了金融风险,而且增加了企业资本金,解决了一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的问题。
10.机构投资者有了一定发展。目前,14家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总资产22亿元,管理34家封闭式基金,基金规模达562亿元,相当于流通市场的5%。到2000年底,保险公司投资金额达134亿元。初步形成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基金、证券公司和三类企业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队伍
总之,有很大发展,未来空间很大。60000万多亿存款,手持现金15000亿。2000年底,我国居民个人金融资产总额约为10万亿,银行存款和现金约占80%。国债约占6%,证券投资约为12%,保险1.6%,证券投资基金不足1%。
作者简介:隆武华,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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