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中国证券业最大的一起个人违规案件,也是云南省涉案金额最大的经济犯罪,犯罪过程集全国证券公司违规违法手段之大成。对于证券公司而言,不违规,公司就要亏损、倒闭,这是本案主犯余卉的观点。我们期望各家证券公司能够站出来理直气壮地驳倒这种观点;如果不能,我们就可能看到更多的余卉。(提要)
余卉不认为自己犯了罪,而只是违规。没有有效的监督体制,还会有多少证券业罪犯被押上法庭?
如果把21.9亿元人民币变成100元大钞,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有人简单算了一下,这么多的钱至少需要一辆十吨大卡车才能装得下。最近,云南省昆明市检察机关就侦破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1.9亿元的经济大案。那么,究竟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呢?请看记者的调查。
余卉其人其事
今年10月下旬,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开庭审判了原国泰证券昆明营业部总经理余卉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此案涉及金额高达21.9亿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处长李仕清宣读起诉书:“本案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察终结,以余卉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刘朝忠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共犯),移送审查起诉。”
在云南证券界,余卉可算是一个人物。1993年,刚30岁的余卉,便由建设银行一名普通职员,一跃而成为国泰证券昆明营业部的副总经理,两年后成为总经理。
刘朝忠是本案的另一被告。从严格意义上说,本案的利益关键人物,并不是刘朝忠,而是他的哥哥,云南南山企业公司总经理刘朝坤。不过,他在案发之后,便逃之夭夭。据检察院查明,从1995年1月至1998年11月间,余卉和刘朝坤、刘朝忠共谋采取申购新股、签订虚假抵押贷款合同、虚构证券买入、证券回扣及融券的方式,将国泰证券昆明营业部的资金21亿9千万元挪出,归刘氏兄弟经营的南山公司进行赢利。
证券业犯罪的典型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探长李春雷评价这个案件是:“集全国证券公司违规违法的手段之大成。”
这样大的犯罪金额在全国实属罕见,案件惊动了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他们将此案列为专案之一,认为这起案件在全国证券界都有典型意义。在案件中仅申购新股一项,就涉及挪用公款达十几亿元之多。仅1997年一年,余卉就让业务人员将营业部的钱分期分批打入刘朝坤的帐户上,让他们进行网上申购。后来工作人员反映,打钱操作太复杂,余卉便直接让刘朝坤在网上进行透支申购。刘朝坤以他的名义开了900多个账户,透支申购了33支新股,一下就赚了1千多万元。
原国泰证券昆明营业部电脑部经理魏渝鸿说:“如果是走正常渠道,首先他填单这一关就过不去,小姐就不会给他填单;如果通过电脑来委托的话,电脑的程序是自动卡住的。”
按照规定,网上透支申购是绝对不允许的。一般的客户也是绝对做不到这一点,必须进入公司的自营室直接用链接上交所和深交所的电话进行报单,而公司的自营室平时连员工都无法进入。
记者就这个问题采访了魏渝鸿。
魏渝鸿认定,“客户除非有授权,才有可能特别允许他自己通过电话委托,直接到场内去申报。”
记者问:“这个授权是谁授的?”
回答很明确:“这个授权还是总经理授的。”
大量的透支申购在电脑上留下了6万条记录,检察机关在调查时不得不请云南省计算机软件中心专门设计了一个软件程序来进行计算;由于网上透支达10亿元之多,直接记录装满了整整5个磁盘。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探长李春雪不无感慨地告诉记者:“把6万多条信息,订成卷宗的话,按我们的卷宗200页一本,就要订出300多本卷宗来。”
在审判之后记者采访了余卉。
记者问:“你把营业部的资金打到南山公司的帐上,让他们进行申购这个行为本身是不是就是不允许的?”
余卉回答:“是违规的。好象大家都在做,如果我一家不做的话,可能亏损倒闭的就是我,而赢利的就是他们。
对于这个回答,李春雷从法律法规上予以了反击。
“如果她违反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公司赢利,那她就是违规操作;她的目的是为了给刘朝坤赢利,从这一目的上来看,她就是个人犯罪。”
但是余卉并不承认自己犯罪,她说:“不管到什么时候,定我有罪也好,无罪也好,我敢对任何人说,我对国泰问心无愧。”
无监管操作:违规之源
余卉真的对国泰问心无愧吗?让我们来看一看下面一组数字:
余卉将国泰的6亿多资金拿给刘朝坤在网上申购新股,让刘朝坤赚了2千多万元。而这笔钱国泰完全可以自己赚股。
此外,余卉将公司自己中签的45万股云维股票低价转让给刘朝坤,刘朝坤一转手便赚了600多万元;余卉还主动为刘朝坤承担了炒作云维股票亏损的一千多万元。
再比如,营业部的这幢大楼,刘朝坤当时花了600多万元买下租给国泰,余卉一次付给他十年的租金1千5百万元,还另付了8百万元的装修费,余卉对刘朝坤可谓关爱有加。那么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在法庭上,法官问余卉:“你和他(刘朝坤)是什么关系。”
余卉回答:“应该是很好的朋友关系。”
余卉与刘朝坤仅仅只是朋友关系吗?
李春雷告诉记者:“我们在调查的时候发现,国泰公司买的一套房子,给余卉住的,在装修的时候是打通的。我们在他下面一个守门的老太太那儿调查的时候,老太太就说,他们就是俩口子呀,所有水电费,都是余卉来交的。”
那么,在短短的3年时间里,余卉是怎样做到这一切的呢?据了解,国泰证券昆明营业部是由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出资五百万元、国泰总部出资了三百万元组接而成,同时它又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无论是建设银行,还是国泰总部都对它缺少应有的监管。
记者问余卉:“在这种管理方式下,是不是一把手说了算?”
余卉回答说:“是的,包括股票的自营、买卖多少股票,昆明营业部是有这个自营权的。作为其它的业务,应该说是总经理负责制法人负责制吧。”
总经理负责制在余卉这里便成了一手遮天。当时投资部的一个经理反对将钱打给刘朝坤申购新股,主张由营业部自己来做这种包赚不赔的申购。余卉大为光火地说:“你是老板还是我是老板,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检察院在调查中还发现,公司帐务管理混乱,营业部基本上不是按照一个正常的公司模式在运营,公司的许多决策,连总经理助理都毫不知情。
其实,权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监管的权力。余卉之所以能够挪用21.9亿元的巨额公款,将手中的权力变成翻云覆雨、谋取私利的工具,原因至少有两点,第一是证券市场的证券法规不健全,第二是缺少必要的监管。用没有限制的权力来攻制度的漏洞,余卉当然能够轻易得逞。由此,我们不由得担心,证券市场的漏洞究竟还有多大呢?(文/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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