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有关人士称发债资金将主要用于买股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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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 07: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首批获得发债的海通证券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将在批文到手后即开始正式发债。海通证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张赛美昨天已赶到证监会汇报发债的相关工作。 券商将把发债所募资金用于何处,无疑是市场关心的焦点。对此,海通证券有关人士表示,不但将会把证监会划定的30亿元发债额度全部用足,而且这30亿元将主要用于在证券市场上买股票。
除了在证券市场上投资符合公司投资理念的股票外,海通证券还将把发债所募资金用于以下一些方面:增加证券承销业务投入,扩大证券承销业务规模,满足并购业务开展的需要;以及用于扩大对债券业务等固定收益业务的投入等。 有关人士表示,海通证券之所以将此次发债总额确定为30亿元人民币,主要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业务创新和业务拓展的需要;提升自身投资管理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需要,以及对资本市场的判断等。 据介绍,海通证券的债券期限为5年期,债券利率为浮动利率,自起息日按年浮动,每年付息一次。发债主要采取定向发行,范围框定为“合格投资者”。 对于首批获准发行债券,海通证券上下无不感到非常兴奋。批准发行债券,一方面表明证监会对海通证券等内控管理好、运作规范、业绩优良券商的有力支持;另一方面,发债将对海通证券的未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首先将鼓励加大海通证券的业务创新力度,推动新业务的开展;其次将有力推动公司投行业务的发展,促进公司的并购业务;并将使海通通过发债降低资金成本,推动业务发展和规模扩张。 长城证券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此次能成为国内首批发债券商,表明公司长久以来致力于规范经营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将对公司的发展产生里程碑式的影响。 (上海证券报记者 陈建军 王波) |